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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汉朝军队中的军妓:因丈夫获罪流放

读到这里时,我觉得很奇怪,做为一支非常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允许随军携带家属?反过来说,如果一支军队随军携带家属,它还能成为一支精兵吗?如果李陵真的把部下的老婆都杀了,他们不找李陵算帐才怪,怎么可能忠心耽耽地追随他血战到最后一刻?

有一段时间我对李陵特别感兴趣。作为飞将军李广之后人,李陵家学渊源,带兵有方,本应做为一代名将流芳百世,最终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战俘。他平生只打过一场战,这场战争以五千步卒打得八万匈奴骑兵伤亡惨重,创造了封建史上的军事奇迹。被陵军发连弩射击而迫得下走,几度想要放弃对李陵残部的围攻的单于,却在李陵投降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并对他予以重用。李陵为之忠心报效的汉武帝,斩杀了他的全家。司马迁挺身为李陵辩护,惨遭大刑,终于忍辱负重,写下千古绝唱之《史记》。李陵在送别被困匈奴十九年的苏武回国时,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聩。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短短几句,可为李陵悲剧与矛盾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李陵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可供研究的地方很多,我这里只是简单地记述我在阅读李陵传记中发现的一点疑问。据《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记载:“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读到这里时,我觉得很奇怪,做为一支非常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允许随军携带家属?反过来说,如果一支军队随军携带家属,它还能成为一支精兵吗?如果李陵真的把部下的老婆都杀了,他们不找李陵算帐才怪,怎么可能忠心耽耽地追随他血战到最后一刻?如司马迁言:“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 即使陵军候管敢“亡降匈奴”,那也是因为“为校尉所辱”,而不是为了红颜冲冠一怒。所以,我推测这些被李陵“皆剑斩之”的女人是军妓,而不是“妻妇”。且看这些可怜的女人的来历:“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她们是一群因丈夫获罪而流放到边界上的女人,随军作妓是她们不得不做的或许还是比较好的一种选择,这样才能够较为合理地解释我在前面所提出的疑问。

而且,中国历史书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注重道德的宣传。在这样的大原则下,扭曲历史的真面目就成了中国史书上的一种常态,这是阅读中国史书时必须随时留意的。所以史学家不会在史书中记下汉朝军队中存在着军妓的这一史实是可想而知的。有趣的是,以上这一事件,仅见于汉书,而不见于《史记》和《资治通鉴》等史学名著,大概是因为司马迁和司马光等人既不能在史书中写上汉朝军队存在过军妓,又不愿曲笔描述,最后只好干脆放弃这一段史料了。

有意思的是,欧洲中世纪,也有类似的记述:“1570年,法国统帅斯特拉齐准备率军直趋意大利,但军队中来了许多风尘女子,导致大军行进费力。这位统帅摆脱这困境的手段特别残忍。据布朗当记述,他把这些可怜的妓女们溺死了至少有八百人《西方情爱史(文艺复兴时代卷)》P302。”这简直就是李陵传的欧洲版本了。

《隋书·刑法志》记载“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 涉及南朝梁刑法,其中包括:“劫身皆斩,妻子补兵。”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指出:“陈(国也相)同”。

由此可见,罪人妻子编入军队,曾经是长期通行的制度。

可是,这些女子参军之后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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