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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第九个寡妇主要内容简介

  第九个寡妇的主要内容

  在解放后的镇反期间,错划为恶霸地主而被判死刑的孙怀清,执行时侥幸未死,被儿媳妇王葡萄藏匿于红薯窖中20多年,直到改革开放后,才走出地窖,但这时他已经须发皆白,奄奄一息了。小说以这一故事为主要线索,结合王葡萄“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的故事,重点塑造了王葡萄、孙怀清等人物形象。

  故事从新中国成立前写到20世纪80年代,时间跨度长达40几年。这段历史纷繁芜杂,触目惊心,为求苟活以至于最后不得不变卖人格者难以计数,而强悍朴拙、蒙昧无邪的女主人公王葡萄却“比于赤子”,秉持真朴。她在艰苦的环境中,身单力薄却有一种强悍的生命力量,始终恪守其最朴素最基本的人伦准则,能够凭着自己的倔强和执着达到生命的自在状态。

  第九个寡妇的读后感

  这本书中的女主王葡萄在那个动荡饥饿的时期,靠自己的一双巧手和勤劳能干的品质,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养活了被“枪毙”了的二大。

  书中的王葡萄身上的善良,无所畏惧的勇气都是我想要学习的。葡萄是穷人家的孩子,面对比自己更苦的人,还会伸手帮一把。把自己的吃的匀出去一部分给别人。把自己的口粮省给孙二大,自己去吃野菜。遇到对自己的不公的事情,会争辩,决不会忍气吞声。总是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今天绝不会为明天的事情担心。她藏自己的公公孙二大藏了那么多年,却从没有抱怨过,她说爹在,葡萄就是有家的孩子。所以无论遇到多么难得事情,她都能挺过去。

  《第九个寡妇》讲述的是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发生在中原农村的故事,这也是让我觉得很亲切的原因之一,书中很多细节都很有地域特色,刚开始我很惊讶于作者是怎么写出来的,但后来听说是作者亲自到中原采风,用一年多的时间做深入采访,才有了文中很多地道的表达,比如一些方言的使用和一些中原人民的生活习惯。

  文中的故事就是以葡萄如何成为第九个寡妇而开始的。这还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到史屯抓八路军,让村里的女人认领自己的丈夫,没人认的就当八路抓走,做完苦力就枪毙,有八个妇女把八路军救下了,只有葡萄领走了自己的丈夫铁脑。于是史屯有了八个“英雄寡妇”。但当天夜里铁脑被两发子弹爆头打死在庭院里,原因是大家把铁脑当成了给日军通风报信的奸细,于是葡萄成为了第九个寡妇。这一点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在作者的描写中,当妇女们领出八路军时,全村人都没有大反应,即使是看着自己儿子即将成为替死鬼的父母们也没有过激反应。但是对葡萄领出自己丈夫这一行为表示不耻。日本人说“假如你这样的小姑娘都能舍得自己的亲人,救你们的抗日分子,那你们这个低贱、腐烂的民族还不该亡”!

  葡萄迎来自己的初恋是在解放战争时期,那时她十七岁。那时国共两党的军队像拉锯似的你进我退你退我打,都在史屯呆不了多久。国民党爱开庆功会,请来戏班子唱大戏。有个在戏班子拉弦子的戏子叫朱梅,患痨病,戏班老板就给他开小灶让他多吃半斤麦,他每天都去葡萄家借磨,葡萄每次都在他的麦里掺一半自己家的新麦。情窦初开的年纪,就是容易动情。于是他们俩有一天晚上就躺麦秸垛了。。。葡萄是孙家童养媳,从七岁被她公公买下来养大也算半个闺女,想着跟公公说让她跟了朱梅,可没想到戏班子三十多口人在一个晚上全跑了。后来葡萄也去找过,但被告知朱梅已经咳血咳死了,于是葡萄的初恋就那样无疾而终了。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葡萄经历了很多个男人,有的走心有的走肾。且不说与她订了娃娃亲的铁脑,两个人之间大概没有爱情,或许对年少的铁脑来说不能接受自己有一个像葡萄那样不知惧怕为何物的媳妇,他只觉得她丢脸。然后是冬喜和春喜兄弟俩。冬喜是哥哥。葡萄和他们兄弟俩是一个互助组的,兄弟俩老往葡萄家跑,时间久了,也就有了感情了。但葡萄是先跟冬喜好上的,冬喜总是在坟院边上树林里等她。后来冬喜被砸死在垮塌的窑洞里了。春喜十七岁那年,血气方刚的男孩子,半夜敲葡萄家的们,葡萄死活没给他开,还用铁掀弄伤了他,春喜感觉伤了面子,连葡萄面都没见到,就去当了兵。春喜当兵回来后,一边很看不起粗鄙的葡萄,但一边又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葡萄觉得春喜跟冬喜长得真像啊,因为怀念冬喜,葡萄一边恼春喜一边在春喜身上找冬喜的影子,他们总是在坟院旁边的林子里欢喜。还有一个男人完全是插曲,跟葡萄没有感情但又肌肤之亲。这个人叫史五合,年轻时候就不务正业,吊儿郎当,占葡萄家便宜。他偶然撞见了葡萄和她被藏起的公公,觊觎葡萄很久的史五合威胁葡萄,他得逞了,并告诉葡萄他每天都要来。在某天晌午,葡萄设下陷阱,引五合到了侏儒庙,大叫救命,五合被那群侏儒活活打死。后来还有朴同志与葡萄的故事,不再赘述,太长了,讲不清楚。

  最后真正跟葡萄过下去的是她的二哥,铁脑的二哥。他俩或许从小就结缘,经历那么多的事情,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葡萄的公公孙怀清就是被自己亲二儿子给举报并要求枪决的,葡萄瞒着他把公公藏了十几年才因为公公需要看病而告诉他实情。葡萄为二哥孙少勇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叫挺,为了公公而狠心将儿子给了那群侏儒扶养,她知道侏儒们都喜欢正常孩子会善待儿子,事实证明他的选择很正确,儿子跟着那群侏儒并没到社会动荡的影响。每年那群侏儒祭庙的时候,葡萄会早早准备好给挺做的衣服,并远远地看儿子,未曾打过照面,但其实儿子长到懂事的时候便知道葡萄的存在了。孙少勇是名医生,有过一段婚姻,后来因为没有感情了而离婚。最后当一切都不再是秘密的时候,葡萄他们两个人成为了真正的夫妻。

  还有印象最深的是大跃进时期和中原闹饥荒的时候。大跃进时期那种浮夸风在这个小镇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人们整天不忙着搞生产而是各种形式主义,文章很生动的描写让我觉得我仿佛经历过那段日子,而不再是即使课本上毫无温度的直白文字。虽然从父辈那里听说过那时的饥荒,但在作者笔下变成了血淋淋的画面,深深触动了我。人们饿到什么都吃,谁家饿死人都并不觉得稀奇,饿到人性泯灭的事也做得出来。我越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他们那些人想都不敢想的,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我们生活在了丰衣足食的世界里,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

  最打动我的情节是葡萄为了避免公公被大家发现,把公公转移到侏儒庙里,后来又在那边掏了个窑洞。公公那时已经七八十岁,眼睛也瞎了,耳朵也聋了,毛发全白了,像极了独立于世外的仙人。他已经糊涂了,他幻想跟自己死去的老伴说话,孩儿他妈还是死时候的模样,日日与他做伴。他还与一只幼年小豹子结了缘。他本想让小豹子吃了他,可是小豹子没有,反而日日与他做伴,直到他死后,小豹子变成了老豹子,还是会回来寻找那个救过它,喂过它,已不在人世的白毛老兽。

  刚改革开放的时候,人们已经被折腾的很疲惫了,对什么新事物都是被动地接受着。但人们默契地不再提起孙怀清,不再提起过去的那些岁月。

  这是一个女人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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