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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六论“文人相轻”——二卖》原文、注释和赏析

  今年文坛上的战术,有几手是恢复了五六年前的太阳社式,年纪大又成为一种罪状了,叫作“倚老卖老”。

  其实呢,罪是并不在“老”,而在于“卖”的,假使他在叉麻酱,念弥陀,一字不写,就决不会惹青年作家的口诛笔伐。如果这推测并不错,文坛上可又要增添各样的罪人了,因为现在的作家,有几位总不免在他的“作品”之外,附送一点特产的赠品。有的卖富,说卖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诗思不过在太太的奁资中,就有帮闲的来说这人是因为得不到这样的太太,恰如狐狸的吃不到葡萄,所以只好说葡萄酸。有的卖穷,或卖病,说他的作品是挨饿三天,吐血十口,这才做出来的,所以与众不同。有的卖穷和富,说这刊物是因为受了文阀文僚的排挤,自掏腰包,忍痛印出来的,所以又与众不同。有的卖孝,说自己做这样的文章,是因为怕父亲将来吃苦的缘故,那可更了不得,价值简直和李密的《陈情表》不相上下了。有的就是衔烟斗,穿洋服,唉声叹气,顾影自怜,老是记着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儿,这里和“卖老”相对,姑且叫他 “卖俏” 罢。

  不过中国的社会上,“卖老”的真也特别多。女人会穿针,有什么希奇呢,一到一百多岁,就可以开大会,穿给大家看,顺便还捐钱了。说中国人“起码要学狗”,倘是小学生的作文,是会遭先生的板子的,但大了几十年,新闻上就大登特登,还用方体字标题道:“皤然一老莅故都,吴稚晖语妙天下”;劝人解囊赈灾的文章,并不少见,而文中自述年纪曰:“余年九十六岁矣”者,却只有马相伯先生。但普通都不谓之“卖”,另有极好的称呼,叫作 “有价值”。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这法律在文坛上已经好几年了,不过或者指为落伍,或者说是把持,……总没有指出明白的坏处。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发了要点,是在 “卖”他的 “老”。

  那就不足虑了,很容易扫荡。中国各业,多老牌子,文坛却并不然,创作了几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业,或者教书,或者卷逃,或者经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见了。“老”在那里的原已寥寥无几,真有些像耆英会里的一百多岁的老太婆,居然会活到现在,连“民之父母”也觉得希奇古怪。而且她还会穿针,就尤其希奇古怪,使街头巷尾弄得闹嚷嚷。然而呀了,这其实是为了奉旨旌表的缘故,如果一个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登台穿起针来,看的人也决不会少的。

  谁有 “卖老”的吗? 一遇到少的俏的就倒。

  不过中国的文坛虽然幼稚,昏暗,却还没有这么简单;读者虽说被“养成一种 ‘看热闹”的情趣”,但有辨别力的也不少,而且还在多起来。所以专门“卖老”,是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不是养老堂,又所以专门“卖俏”,也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也不是妓院。

  二卖俱非,由非见是,混沌之辈,以为两伤。

  九月十二日。

  【析】 五论“文人相轻”以后,鲁迅意犹未了,正好1935年8月,杨邨人以 “巴山” 为名在《星火》上发表了 《文坛三家》,为鲁迅又提供了一面靶子,于是又有本文: 《六论 “文人相轻” ——二卖》。

  这里的“二卖”,指的是文坛上的 “卖老”和“卖俏”两种“卖弄”。“卖老”是杨邨人在《文坛三家》上对鲁迅含沙射影的攻击。1928年太阳社的青年革命作家缺乏斗争经验,盲目向鲁迅开火时用过这付弹药,那是一种误会,早已时过境迁。而杨邨人这个“革命小贩” 在三十年代中重新拾起,不过是黔驴技穷罢了。“卖俏”则是鲁迅对文坛上部分青年 (如杨邨人之类)沾沾自喜以为年轻、搔首弄姿、嘲弄老人的轻薄文风的讽刺。与“卖老”相对,给人一种做文字游戏的可笑感,又是一种反嘲。

  无论是“卖老”还是“卖俏”,都是文坛上的恶劣现象。鲁迅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深刻地指出,它们都应该扫除。文章先列示文坛上的一系列“卖弄”:卖老、卖富、卖穷、卖穷兼卖富、卖孝、卖俏,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对它们的矫揉做作一概给予轻蔑的嘲讽。但对“卖老”这个杨邨人之流攻击自己的罪名,鲁迅又作了辩证的分析。

  鲁迅指出,“老”并无罪过,罪过在“卖”。假如这位“老”一字不写,只知“叉麻酱,念弥陀”,“青年作家”杨邨人之流是不会咒骂他“卖老”的。偏偏这位“老”经常以其丰富的斗争经验(“老”),揭穿杨邨人之流披在麒麟皮下的马脚(“卖”),难怪这些“青年作家”要恼火了。其实,这种特殊的“卖老”倒是应该的。不应该的 “卖老”是中国社会上形形色色的 “倚老卖老”:仗着年纪大,耍越出人之常态的把戏,诸如百岁老妪开大会表演穿针、九十老翁标明岁数写文,以达到“捐钱”、“劝人解囊”之类的目的。如果文坛上也有这种“卖老”,当然也应在扫荡之列。中国的文坛虽然幼稚,有是非辨别力的人却不少。所以不管 “卖老” 或“卖俏”都是不行的:“文坛究竟不是养老堂”,“也不是妓院”。“卖老”“卖俏”、“二卖俱非”,都不是好东西。清扫后即可干净:“由非见是”,表示了鲁迅对文坛的希望。所以文坛无须悲观,只有那些“混沌之辈”、胡涂之人,“以为两伤”。总之,“文人相轻”,只要“轻”的是文坛上的丑恶。就要坚持 “轻” 到底。

  鲁迅的杂文以善于分析复杂的问题著称,“六论”亦然。“卖老”并非好现象,但鲁迅能从粗黑的砂砾里剔出闪光的石英,一如上文所述。鲁迅对“卖老”的分析,既封死了论敌攻击自己的口实,又对他们的反动本质进一步予以揭露。鲁迅的分析不但有坚固的防御力,还有犀利的杀伤力。这是鲁迅掌握了辩证法以后的文章常见的特点。此外,“六论”的幽默笔法也是明显的。文章开头罗列的卖富、卖穷、卖孝,似鲁迅别出心裁的杜撰,但细长思之,又深有道理:那些无耻文人心底不正是有这么一些丑态吗?加上描写诙谐,令人喷饭,尤其是“卖俏”:“衔烟斗,穿洋服,唉声叹气,顾影自怜,老是记着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儿。” 一付男不男、女不女的“人妖”模样。巧妙地暗示出文坛上种种“卖弄”文风的鄙陋、令人恶心,讽刺了卖弄者们的愚蠢。让读者在轻松的笑声中对它们作了否定。至于语言的幽默则处处皆是。如“百岁老太婆”居然活到“ ‘民之父母’ 也觉得希奇古怪”。这“民之父母”暗指统治阶级(所谓“父母官”);而既为父母者,则当然年长于子女。然而那些作为平“民”、属子女辈的老太婆,居然活到百岁以上,实际年龄大大超过当官——当“父母”的,岂不“希奇古怪”! 简简单单一句话,曲折地讽刺了国民党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愚弄,以及他们自身的愚蠢。

  字数:2592

  作者:雷锐

  知识来源:张效民 主编.鲁迅作品赏析大辞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第773-7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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