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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承认《红楼梦》具有自传性质

  红学基本问题及其检验标准

  红学研究

  所谓红学基本问题,就是承认还是不承认《红楼梦》的反面“隐”有“真事”的问题。为此,红学界形成了两大阵营:一是“评论红学派”。这一派不承认《红楼梦》的反面“隐”有“真事”,只承认它是一部纯粹的小说。其作品包括对《红楼梦》正面小说的评论、品读、阐释、衍生、演义、后续、以及其他形式的文学再创作。传统上叫他们“评点派”或“评论派”。二是“索隐红学派”。这一派认为,《红楼梦》像一柄《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正面是类似于小说的一篇虚构的故事,而反面则是在小说形式的掩护下隐写的一部鲜为人知的历史。其作品包括对《红楼梦》反面历史的索隐、考证、解梦、揭秘等。传统上叫他们“索隐派”、“考证派自传说”、“解梦派”或“新索隐派”。

  红学200年,对红学基本问题也争论了200年。谁是谁非?至今没有结果。昔日的“评论派”对“索隐派”的批判,是全盘否定,而不是辨证否定;是抛弃,而不是扬弃;“泼脏水连婴儿一起泼掉了”。九十年代“评论派”对“解梦派”的“围剿”和“封杀”,也是全盘否定,斥之为“无稽之谈”,“歪理邪说”。如今的“评论派”对刘心武“揭秘”的“群殴”,也是全盘否定;而且把“揭秘”归入“新索隐派”,连同新旧“索隐派”和“解梦派”一起批判,全盘否定。这三次批判有几个共同特点:(1)都是全盘否定。(2)都认定是研究方向的错误,而非研究方法的错误。(3)都有非学术因素的干扰:第一次有政治因素和权力因素的双重干扰,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有权力因素和其他某些因素的干扰。(4)批评的方法不妥:“声讨”的多,“说理”的少;不屑一顾的多,认真对待的少;绝对否定的多,辨证分析的少。

  究竟应该怎样评价红学界的是是非非?怎样评价红学各学派的功与过?红学研究和红学批评有没有一个科学的客观的检验标准?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我认为,这个检验标准应该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研究者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包括思想是否解放?能否做到实事求是?是从《红楼梦》和作者曹雪芹的客观实际出发,还是从原则、理论、概念、传闻、主观猜测出发?

  (2)研究者的研究方向是否正确?是研究《红楼梦》的正面小说,还是研究反面隐写的历史真事?

  (3)研究者的研究对象是否准确?是以“一百二十回高续本《红楼梦》”或前八十回为研究对象,还是以“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为研究对象?

  (4)研究者的研究目的是否明确?是研究《红楼梦》正面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还是揭示《红楼梦》反面隐写之历史真事,研究它的社会历史价值?

  (5)研究者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是主观猜测?简单比附?是主观性、表面性、片面性、简单化、绝对化的方法,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

  (6)研究者的思维逻辑是否规范?是形象思维?简单思维?直线思维?还是理性思维?逻辑思维?辨证思维?立体思维?多项思维?超常思维?

  (7)研究者的研究结论是否正确?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否经得起实践、史料和时间的检验?

  用上述七条标准检验红学各学派的研究结果,我们可知:

  1、旧索隐派

  (1)指导思想是从听到的传闻和主观猜测出发,而不是从《红楼梦》和曹雪芹的客观实际出发,是脱离客观实际的主观唯心主义,是不科学的。

  (2)研究方向是揭示小说背后之所隐,应该说是客观的、正确的。

  (3)研究对象是被程伟元、高鹗篡改后的一百二十回高续本《红楼梦》(删掉了全部脂批,修改了书中“误谬”,并后续了四十回),不符合曹雪芹本意,因而是不准确的。

  (4)研究目的是追索小说背后之隐人隐事,也应该说是客观的。

  (5)研究方法是把听到的传闻或主观猜测,或考证出的某些史料,与《红楼梦》小说进行简单附会的方法,这是错误的。

  (6)思维逻辑是简单思维和直线思维,是不规范的。

  (7)研究结论完全不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被后人称为“笨伯猜谜”、“附会大家”。

  2、考证派自传说

  (1)指导思想具有两重性:一是认为《红楼梦》反面所隐历史不是其他什么历史人物的家事,而是曹雪芹自己的经历及其家族的兴衰史。这一点是从《红楼梦》和曹雪芹的客观实际出发的。二是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书,贾府即曹府,贾宝玉即曹雪芹。这是简单比附的方法,不符合《红楼梦》的实际。因而,其指导思想不是完全正确的。

  (2)研究方向是揭示小说背后之所隐,是客观的。

  (3)研究对象是一百二十回高续本《红楼梦》,是不科学、不准确的。

  (4)研究目的是追索小说背后之隐人隐事,是客观的。

  (5)研究方法是对《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及其家世进行考证,然后以考证的结论与小说进行“简单附会”。考证是必需的,比附是错误的。

  (6)思维逻辑也是简单思维和直线思维,是不规范的。

  (7)研究结论不完全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他们发掘、整理、分析了大量有关曹家的史料,理出了曹家与清宫的关系,从而发现《红楼梦》中的故事与曹家密切相关。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得出的“《红楼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贾家即曹家,贾宝玉即曹雪芹”的结论却是错误的,与事实不符。

  3、评论派

  (1)指导思想不正确。从一百二十回高鹗续本《红楼梦》的正面小说(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小说,因为书中有“误谬”)出发,运用西方古典文学理论(《红楼梦》与西方古典文学有较大差别),研究其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不确切、不全面,具有很大的表面性、主观性和片面性。只承认《红楼梦》是小说,不承认《红楼梦》反面有“隐”,不承认《红楼梦》中有“谜”,即是没有完全从实际出发。只承认《红楼梦》作为一般古典文学作品的“共性”,不承认其区别于一般古典小说的“个性”,即“特殊性”,即是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设置“禁区”,自己不去“索隐”,也不许他人“索隐”,即是思想不够解放。对少数人的、小人物的、新索隐派的、理论前沿的新观点、新思路、新见解,或不理睬,或不作评,或不研究,或全盘否定,或“围剿封杀”,即是没有尊重现实,没有采取科学态度,没有坚持“双百”方针,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2)研究方向是《红楼梦》的正面小说部分,不全面,不准确,不是完全正确的。

  (3)研究对象是一百二十回高续本《红楼梦》小说,虽然说无可非议,但却不符合曹雪芹之本意,即不是曹雪芹著作的全部(删掉了全部脂批,修改了书中“误谬”),且又加进了并非曹雪芹所著的高鹗的后四十回。

  (4)研究目的是探求《红楼梦》作为一般古典小说的“普遍性”和作为优秀古典文学名著的“特殊性”,探求其“精彩绝伦的艺术魅力”,虽无可厚非,但这不是《红楼梦》的主要方面。

  (5)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西方古典文学理论,对《红楼梦》小说进行欣赏、品读、理解、阐释,或衍生、探佚、后续等文学创作,“始终把她看作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去欣赏作者高超的写作手法,借鉴写作技巧,感受深邃的中华文化,认识社会,指导人生。”(野草)这是片面的,在没有对《红楼梦》的特殊性进行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就把“《红楼梦》是一部纯粹的小说”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这是从原则、概念和理论出发的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做法。

  (6)思维逻辑是形象思维、简单思维和直线思维。

  (7))研究结论不完全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对正面小说的研究结论具有某些客观真理性的成分,对“《红楼梦》仅仅是一部小说”的结论则是不正确的。不敢于承认《红楼梦》中客观存在的“谜”或“误谬”,不敢于正视他人对《红楼梦》反面所隐历史的论证,主观地固执地大喊“《红楼梦》就是小说”,“让我们还红楼梦红楼梦本身吧。”则是无济于事的。

  4、解梦派

  (1)指导思想是正确的。解放思想,勇闯“禁区”;实事求是,全面突破;承前启后,与时俱进。不受前人研究结论的束缚,不盲目崇拜高端人物的某些具体判断,对多数红学家的某些“共识”不随波逐流,坚持一切从《红楼梦》的特殊实际出发。对红学史和红学各派的评价,也坚持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方法,肯定成绩,批评错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研究方向是探求《红楼梦》小说背后所隐真事,从正面的“满纸荒唐言”、“假语村”中解读反面的“其中味”,符合曹雪芹本意,是曹雪芹的知音。

  (3)研究对象是“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认为曹雪芹在世时流传的几个传抄本均是八十回本,且均带有脂批。认为“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即曹著之全璧”,其中的戚序本最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而一百二十回高鹗续本《红楼梦》则是在曹雪芹去世28年后的1791年,由乾隆授意程伟元、高鹗二人篡改而成的。他们删掉了所有脂批,修改了书中“误谬”,并后续了四十回。使一部结构为“八十回正文+脂批+书中‘误谬’”的特殊形式的佳作奇书《石头记》,变成了一部纯粹的小说。这样篡改的结果,只保留了《红楼梦》小说的现象和形式,却抽掉了隐写历史的本质和内容。(见《红楼解梦》第一集)

  (4)研究目的是探求《红楼梦》的社会历史价值,比其文学艺术价值更重要。

  (5)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具体做法是:先要读懂《红楼梦》小说和诗词以及脂砚斋的批语,再“加以科学的分析并进行综合研究”,注意内证与外证相结合,对各种资料和史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尽量避免“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以便“完全的反映”《红楼梦》这一“整体的事物”,“反映”《红楼梦》这一“事物的本质”,“反映”《红楼梦》这一“事物的内部规律性”。(《红楼解梦》第三集上第8页)

  (6)思维逻辑是理性思维、辨证思维、立体思维、多向思维和超常思维。

  (7)研究结论经得起实践、史料和时间的检验,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详见《红楼解梦》第六集“序”或“红楼艺苑”网《红楼解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一文)

  5、刘心武的“揭秘”

  (1)指导思想不太正确。从“《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出发,从西方文学理论出发,没有从《红楼梦》的特殊实际出发,没有从中国古典文学的特殊实际出发,违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原则。在没有认真研究《红楼梦》(准确地说,是“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的特殊性,没有弄清楚《红楼梦》的本质属性是小说还是历史的情况下,就主观的、片面的、简单的、盲目的确定以高鹗续本的前八十回小说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然后,就遵循西方文学理论,去寻找小说人物的所谓原型。认为“中西古典小说”的人物事件都有原型,揭秘《红楼梦》小说中人物事件的原型,是中西古典小说研究中的一般做法。所遵循的仍然是研究中西方古典文学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即“共性”原则;而没有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即“个性”原则。

  (2)研究方向是揭示小说背后隐写的秘密。这一点像“索隐派”。

  (3)研究对象不够客观。刘先生的研究对象是“一百二十回高鹗续本《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前八十回”虽为曹雪芹所作,但已被程伟元、高鹗篡改,删掉了脂批,修改了“误谬”,已非曹雪芹之原作。先生在没有对“脂批”和书中“误谬”做出全面的解释和说明,也没有说明其研究对象中是否包括“脂批”和书中“误谬”的情况下,却在自己的论述中引用了大量“脂批”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4)研究目的是“揭示秦可卿、贾元春等一两个小说人物的原型及其历史真事”。这种离开小说中的环境、人物、事件的总体联系去孤立地、片面地、主观地、简单地揭示一两个小说人物原型的做法,不符合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之说,也不符合唯物辩证法。这种研究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

  (5)研究方法不科学。以《红楼梦》小说为出发点,以“高鹗续本《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为研究对象,去探寻小说人物的原型。说“秦可卿的身份高于贾家,秦可卿的原型是太子之女、弘皙之妹,此人因躲避政治斗争的迫害而藏匿曹家。贾元春的原型是曹家之人,是告密者,并因此而升迁。把贾家直接说成曹家,把贾元春说成曹雪芹的姐姐,把贾政说成曹睢薄U馐堑湫偷募虻ァ案交岱ā薄Q芯勘冉匣炻遥挥凶プ∫臁@肟浴逗炻ッ巍分小懊铡被颉拔竺钡娜娴恼宓南低车难芯浚肟浴爸钡娜娴恼宓南低车难芯浚庋摹敖颐亍北亟饺肫缤尽?

  (6)思维逻辑不太符合规范。

  一是概念不清。“揭秘”与“寻找小说人物原型”不是一个概念。妃、太妃和老太妃也不是一个概念。王妃和贵妃不是一个概念。太子与太子之子不是一个概念。这几个概念在先生的讲演中没有说清楚。

  二是推理混乱。从秦可卿的一系列之谜,推导出“秦可卿的地位高于贾家”,推论出秦可卿原型的地位高于曹家,是皇家之人。然后,在没有经过任何中间环节的情况下,直接跳到“帐幔之谜”,认为这个皇家之人就是太子之女。这个推理显然有些牵强。因为,《红楼梦》中对秦可卿的描写,有两个要点:一是出身卑微;二是地位高贵。由此推断,秦可卿的背后所隐之人“绝非常人”,应该是一位出身卑微的皇后。说秦可卿的原型是太子之女,与上述两个要点均相矛盾。另外,秦可卿的死亡原因(淫丧)、死亡方式(悬梁自尽)、身份地位(重孙媳妇)也都与“太子之女”(政治原因、他人叫她死、藏匿之人)相差甚远!把乾隆比做“日”,把太子比做“月”,“月”喻太子,《红楼梦》中的咏月诗咏的就是太子?说服力不是很强。贾元春是告密者?“秦可卿之死是贾元春告密所致”,因为作者曹雪芹先写了“秦可卿之死”,后写的“贾元春升迁”,并说这是一个“逻辑”。我认为,“这个逻辑”不符合书中那个“客观的逻辑”,好像缺少一个已知条件,缺少一个中间环节,缺少重要证据。

  三是判断错误。说“贾元春的原型是曹雪芹的一个姐姐,她先当的王妃,后又给乾隆当皇贵妃”。曹雪芹果真有一个姐姐吗?乾隆皇帝果真有一个曹家的22岁的贵妃吗?“揭秘”没有拿出任何史料来作证。贾元春的原型究竟是在太子身边还是在弘皙身边?究竟是什么身份?她为什么要贾母在五月初一至初三为太子(太子五月初三生日)打三天平安醮?她又是如何到弘历身边去的?什么时候去的?是皇贵妃身份吗?如果没有史料作证,也只能是一种猜想。

  四是主题不明确。“揭秘”承认《红楼梦》具有自传性质,但却没有重点去研究曹雪芹的自传。说曹雪芹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曹雪芹的父亲是曹睿皇且淮⒚挥邢晗嘎壑ぁ6前蜒芯恐氐惴旁诹?“义忠”、“忠顺”二亲王的政治斗争上面,放在了“藏匿”与“告密”斗争上面。离题太远、前后矛盾!对《红楼梦》,旧索隐派的蔡元培先生持“康熙朝政治状态说”。“揭秘”的观点应该叫做“乾隆朝政治状态说”。“揭秘”很像是在演义故事,宏观讲的太粗,微观讲的太细,更像“品读红楼”和“衍生红楼”,而且逻辑性不强,推理不严密,有些结论显得很牵强。

  (7)研究结论经不起实践和史料的检验,不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实践证明,贾家不是曹家,秦可卿不是太子之女,贾元春不是曹雪芹的姐姐,曹畈皇遣苎┣鄣母盖祝苎┣鄣母盖资遣茴劇!逗炻ッ巍返闹魈夂椭飨咭膊皇恰耙逯摇焙汀爸宜场倍淄醯恼味氛皇恰安啬洹庇搿案婷堋敝6遣苎┣奂捌淞等梭孟阌裼胗赫实壑涞墓适拢褂胁芗业男怂ナ贰?

  所谓“揭秘”,就是揭开、揭露、求解隐写在《红楼梦》正面小说中的“谜”或“误谬”(脂砚斋语)。它与“索隐”、“考证”、“解梦”等一样,需要的更多的是严肃的理性思维、严谨的分析判断、严密的逻辑推理、科学的论证论述。如果是论证红楼,就应该给读者提供尽量翔实的史料和证据,从《红楼梦》正文、书中“误谬”、脂批和史料的结合上,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结论。从前人的和多数人的“《红楼梦》仅仅是一部小说”的认识出发,从西方文学的一般理论出发,去寻找小说人物的原型——这是一切文学工作者一般的思维定势,是一种职业习惯。用这种思维定势和职业习惯去研究《红楼梦》,只能取得对《红楼梦》正面文字“假语”、“荒唐言”的一般性认识,而不可能取得对《红楼梦》反面历史的本质性认识。这或许就是普遍存在于人们身上的那种专业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吧!我认为,刘先生还没有完全超越这个局限性。

  2006年3月20日星期一于新疆伊宁市

  红楼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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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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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情节:黛玉入府、梦游太虚、元妃省亲、宝玉挨打、宝钗扑蝶、共读西厢、黛玉焚稿、湘云醉眠、可卿之死、紫鹃试玉、探春理家、惑馋抄园、

  脂批红楼梦每回原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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