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创业、物理和艺术,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这张图必须要专门发一下先。

这是最近最喜欢的一个物件了。就这张小小的东西,我每天能拿出来看好多次。随意涂抹的浓墨重彩里透出爱心形状的天,爱因斯坦和卓别林,这两位人类史上最厉害的科学家和表演艺术家,共同站立着举着牌,上面写的是Love is The Answer。

这是一张真实的画,有一面墙那么高,上个周末我在SOHO一个画廊里找到的。艺术、科学、哲学、创造力,大概和美相关的一切元素都包含在里面。让我确切说我也不能完全说明白,但看到时心里的感受是特别震撼的。

最近睡前会看陈丹青的《局部》,里面有句话超感动,意思是看一幅画不需要懂得,需要的只是站在画前那几秒的惊喜。而惊喜是不需要道路的。

(比如这幅梵高的画,我刚看到的时候甚至不知道名字。但知道,会有那么重要么?)

突然遇到的这个小惊喜于是有了这篇挺长的文。

创业、物理和艺术,在这里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创业

BAT是要变成J(京东)AT还是J(今日头条)AT,滴滴快滴合并前亿万级的放血补贴,QQ和360不惜折损用户的世纪大战,拼多多刚IPO就被各方势力群起剿杀……

创业是一件看上去血淋淋的事,群雄逐鹿深坑遍地,创业者每天都行走在棋盘里,在楚河汉界搏斗厮杀。

是一件好像和美谈不上有什么关系的事。为什么我想放在第一个说?

就像每一个钢铁直男,心里都有侠义柔情的一面。创业史上有诗有酒有故事,小成小故事,那些集大成者的商业案例,在资本纵横同时一定同时碰撞着满满人性的东西。

有最初对这个世界某个不好之处的抗拒,过程中想达成更好状态的动力,的和终极意义上的对大美境界的追求。

这样讲好像虚了点儿。先说说在硅谷呆了4年,我被那儿的地气带着顺道研究了20年科技创业断代史。很多人的创业,最早都是始于创始人一行“像诗或者风一样的代码”。

中国的第一代创业家们如马化腾、雷军、李彦宏、陈天桥,然后是王小川、张一鸣,再到最近登陆美交所争议不断的拼多多创始人,他们都是计算机专业科班出身。

美国的一个研究表明,少数的、顶尖的、赚到大钱的程序员,创造了世界上绝大多数优秀的软件。可以说,最顶尖的5%程序员写出了全世界99%的好软件。

代码界是有鄙视链的,比如Google和Facebook的人就相互存在代码鄙视。

在Google,上传的代码需要经过三个人的审核,成为大家都觉得不错的样子。而在Facebook这样一个HACK精神极强的地方,追求move fast(要跑的快),是凡能跑通的代码都立刻上传。

我认识有一个哥们,单纯因为对代码结构和美感的追求,从fb跳槽去了Google,他实在克制不住自己不想看同事代码的心情。去了Google后虽然没觉得周围人写的就多好,但他发现有个好处是,就算是离职同事留下的代码也统统能一眼看明白。

还有不少在Google干了一年就浑身不舒服跳去了Facebook的人,他们觉得Google养老性质严重,想快速搞点儿产品做点事出来,有“big Impact”。

Google和Facebook,对诗和风的追求,这一周期中回国加入创业潮中的人起码具备其中一个特质。来自前者的更多一开始就成为创业者本身,后者更多先是一个厉害的或者有时效性战略性项目的带头或者执行人,然后再创业。

上面说的只是程序员出身创业者类型的一个现象,这个现象更加适用于这本断代史上的第一二波创业者,也就是技术创业者。

并不是所有创业者都是程序员出身,在创投领域涌入大量资金和人才后,任何行业的人只要会“找人找钱找方向”,都可以有玩转科技创业的可能。

前提是要有非常漂亮的营收数据,或者讲出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

我知道硅谷有一家创业公司,甚至刚开始时称不上公司。那是一个视频团队,跨境创业潮火热时候给中美两地相互拓展中的创业者拍宣传片提供送水业务。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金流生意,赶在风口上很快有了不错的营收。

基于此引入投资人时,他们先说出了一个一句话的故事:我们要做硅谷范儿的一条!获得了千万级天使投资。

然后有了一个新的故事版本:通过视频作为切入口,给出海的科技公司提供全套出海品牌服务,做轮渡和水手。包括之后的品牌、制造、销售、市场,等等。“一个中国公司出海的全流程一体化解决方案”。·

最近他们融到了Pre-A。虽然我不知道这样一个现金流如此之好也不太需要进行扩张的公司还要拿这笔并不大的融资是做什么用,但要承认这是科技创业中一个典型的story Teller。

对创业者来说,一个很美的故事,就是一场筑梦。梦很美,然后便实现了。

来看更偏传统的那些行业。我和被爱马仕收购的中国原创品牌「上下」创始人兼首席设计师蒋琼耳聊过(《Dream是一个很大的事,不是Project》),“每一个产品推出去,必须同时讲一个和美有关的故事”,蒋琼耳说。

来自四川某偏僻乡村的最细的那种竹子,闻香室里最纯的那缕香,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故事。他们有出处,有来路,也有前方。

(上下在上海淮海中路的体验店,在夜幕里本身就是缄默又欲言的故事)

13年时候我就超级喜欢的那时候还是创业公司的野兽派,起家于140字的微博,是更厉害的故事缔造者,是我觉得简直可以写进教科书的那种。

“像野兽一样生活,像野兽一样爱”的画面感。以及镇店之作《莫奈花园》的故事。

(莫奈《睡莲》的一部分,虽然莫奈其实是印象派画家)

据说是有个顾客要送花给一位重要的女士,想体现出莫奈《睡莲》的意思。老板娘为这个去了日本美术馆,找了150种植物挑选出构成莫奈睡莲气质的花束。这150种植物建成了之后野兽派的莫奈花园。

2017年的情人节主题:小皮箱。我愿拎只小皮箱,上天下海跟你去任何地方,亲爱的你跟我走吧。2018年的七夕节:小王子。如果你喜欢一朵长在某颗星星上的花,那夜里看天空就会很温馨,所有的星星都好像开着的花。

有一朵花,她驯服了我。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你看,编程、商业和故事放在一起,多动人。

我们对一个创业公司的期待,来自这个公司的期权,依据的是近似于“市梦值”的公司估值。

诗和风,轮渡和水手,玫瑰和小王子,不管是互联网,还是极客精神,或者是传统的产业,甚至于小买卖,真正能抛开理性框架打动资本和人心的,都是盛大的盛开着的和美相关的盛典。

艺术家

我在硅谷时去的第一场和创业相关的晚饭,是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创业者组的局,他定义自己是艺术家。创业三年他创立的公司被国内一家巨头以两亿的价格全资收购。

他最开始对投资人说的是想做新一代操作系统,方式是基于人工智能语音识别。产品雏形刚出来,在录取率低于0.3%的全世界最好孵化器Y Combinator W15那次,这个项目成了唯一的中国大陆团队。

在这里先要说到这个传奇孵化器YC的创始人,硅谷传奇投资人Paul Graham写过的一本书。我看了三遍,书名是《黑客和画家》。黑客,他定义是“有艺术家特质的程序员”。

Paul说,让黑客懂得计算理论和让画家懂得颜料的成分差不多,其实电脑上的模型没那么复杂,即使是解决复杂问题也有很多方案。

就像是建大桥一样,你不用每座桥都去重新设计,只需要在可能的方案中选一个适当的,再具体情况具体修改就好了。

看,其实数学物理、编程和画画包括讲故事,都很像啊。

那个创始人在念书时黑进过大学教务系统把数据抓下来做成一个时间匹配的社交应用过,也在创业项目的产品发布会上选出戈雅的《1808年5月3日的枪杀》和蒙德里安的《红、蓝、黄构图》展在门口。

他快速做的第一版产品界面是极简的,UI极其简单,这样:

这样一个看上去简单甚至简陋似乎很不走心的App,上线30个小时在App Store音乐类免费排行榜冲进前50名,上线60小时进入前20名,在没有推广的情况下有了300万用户。

入选福布斯30岁以下财富榜单时他对摄影师说:“像拍疯子一样地拍我吧。”

其实复盘这个创业项目,我到现在都没看出其中有多么牛的技术水平。与其说他们在做如他们最开始所说的使命吊炸天并且需要强技术实力支撑的公司,或者实现了一次计划中的聪明的资本运作,

不如说——这是一次美学和人性在资本上的胜利。

最极致的例子是乔布斯

乔老爷子本人艺术家的高度自我和激情气质,产品中科技和人文的混搭,禅意、艺术在理念中的高度融合,都是苹果横空出世成为现象级产品(作品)最基础的配置。

苹果是普世性高级审美设计和颠覆性产品功能这两者的一场化学实验,自然而然成功。

布斯请过后现代主义戏剧制作人来筹划他的发布会,苹果公司的商标、宣传广告、外观设计都是由世界最顶级的设计师来完成的,他本人也参与到了设计的全过程中。

当年乔布斯重返苹果之后,对产品线进行了评估,发现太多太杂,尤其不能忍同一种产品为了销售的需求设计了许多不同型号。他砍掉了几乎绝对大数,只留下了四种。

他醉心于冥想与禅修,这种对极简的追求关乎的是哲学基础上的美学。极简主义审美观贯穿在了苹果的每一个产品中。

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乔布斯在里德大学修学过书法。2005年,他对斯坦福的毕业生说:

我学习了衬线字体(serif)和5无衬线字体(San serif),我还学了调整不同字母组合间的间距。10年后,在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时,书法的一切都在我脑子里涌出来。

Mac,是第一台受到优美排版风格影响的电脑。

但所有人后来都发现了,乔布斯的去世带走了苹果的高级审美。

我自己就是在他走后渐渐失去了对苹果的兴趣,同时一直觉得当年的iphone 4s是经典中的经典。一本生后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更多人知道了他对世界的态度、对艺术的追求、对美近乎极端的执着。

他在世时从绝境中挽救出来的皮克斯影业,创作出了更多有趣的充满科技色彩的好的影视作品。

在我心里,有两种人真正能称得上好的创业者:

一种是像画家一样去激情地创造产品,技术不技术的无所谓,用户觉得好用才行;另一种人是脚踏大地的技术问题解决者,让不可能变得可能,让困难变得简单。

在我看来,任何一个成功的创业产品,任何一个颠覆性的学术研究,本质上都是美的产物。要么是形,要么是精神气质,要么是受众的使用感受。

突然想起来,乔布斯生前几乎99%的公开场合都在穿的黑T恤是同样融合了极简审美和禅意设计的三宅一生专门为他打造的。

三宅一生有一个著名的设计设想是:用一块布,做出让所有人都能穿的衣服。

为此他们探寻了日本将近失传的织染艺术,做出了“一块布成衣”,A-POC(a piece of cloth)。这是折叠衣物的前身,布料通过计算机精算编程编制,边缘绝对不会脱线,穿的人可以随意裁剪。

这是不是和苹果极简一体化的操作系统理念很像?

科技和艺术,艺术和科技的融合,你看多美好啊。

物理

其实,谁又不喜欢美的东西呢?物理学研究的是这个世界运行的基础,物理学家对美的追求更偏执!

目前物理学领域最基本理论——粒子物理学的标准模型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在很多方面都是很美的

超对称、多重宇宙和大统一理论都是和美学上的标准对应的产物,在物理学的研究中,追求更美的假设一直是既定的共识。研究一下物理学术史,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约40年,无数的科学家集中投身在这几个领域。

回到早期,其实界定一个人是物理学家还是数学家,是特别难的。

当物理学家发现了弦论所需要的空间中的另外六个纬度(卡拉比-丘流形),数学家开始研究这些空间结构,他们共同发现了卡拉比-丘流形具有对成型。这种性质的研究在数学中繁荣起来,形成了一个新的数学分支,然后推动了无数新的研究分支。

物理和数学两者暧昧又共性共情的关系推动了科学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想说的是这一周期中流行起来的风口上的AI,引入了深度学习模型,但其实并没有太大实质的进展。

深度学习,很多行内人认为不是一项完美的技术。有类似西雅图的艾仑人工智能研究所(Allen Institute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和其他一些研究小组、初创公司和计算机科学家,正在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解决深度学习本身存在的问题。

我问过一个科学家为什么深度学习这个技术不完美,他说的特别直接:

深度学习的模型训练目前就跟炼丹术一样啊,或者你可以认为是中医。并没有太多的理论基础,不简洁也不抽象。我们把数据扔进去,等着一个可能是预想中的或者完全随机的结果跑出来。

不符合美的任何一个定义。

大概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工智能这个领域发展的这么慢,大概每15年就要重新被提起一次,然后又要等一个漫长的周期出现一些小的新突破。

但一定会不断有突破,如果后来的人觉得之前的科学研究或者既有理论不够美,就一定会想做出更好的。乔布斯有一天也会被鄙视,就像杨振宁和李政道在西南联大的操场上说爱因斯坦已经老糊涂了一样。

怎么定义这种美呢?物理学界给出了这三个精准的词:简单、自然和优雅。

所以如果物理学家觉得某些理论还不够简单,他们会试着把它们简化。比如通过把几个力统一起来,或者假设能把粒子组合成有序集合的新的对称性。

第二个标准是自然。自然是一种试图摆脱人为因素的尝试,它要求理论不应该用看起来是人工选择的假设。这个标准最常被用于没有单位的常数值,例如基本粒子质量的比值。自然要求中这样的数字应该接近1,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话,理论上就需要解释为什么不是。

然后就是优雅了,这是美的第三个也是最难捉摸的方面。它通常被描述为简单与惊喜的结合,两者结合在一起,揭示新的联系。我们在“啊哈效应”(Aha effect)中找到了很多优雅之处,那是顿悟时刻的灵光乍现。

物理学家目前认为,根据这三个标准,如果一种理论是美丽的,那么它就很有希望。

瑞士摄影师Fabian Oefner就把物理学运用到艺术创作中。最受欢迎的作品《黑洞》(Black Hole)表现了油漆在向心力作用的瞬间呈现出的绚丽色彩。他在钻头上连接了一个传感器,向摄影机发送指令。

拍摄前,他先把颜料涂抹在一根铁杆之上,另一端使用电钻驱动。在电钻启动的瞬间,颜料随之转动迸发出来,这时他便利用每秒1/40000的高速摄影机捕捉瞬间的色彩。

这种不仅抽象而且是直观的美大大激励了物理学家!事实上他们也忘了在求证中其实遇到了很多挫折。比如他们作出例如质子会衰变的预测,比如他们认为应该能够探测到暗物质粒子,轴子或大质量弱相互作用粒子这些(WIMPs)。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理论变得越来越简单,它往极端推演去是会变得无法预测,因为这个理论不再包含能进行计算的足够信息(还是大数据和AI的关系啊~),这就产生了关于美的悖论。

基于以上得到的假想就是现在理论家所说的“多重宇宙”——一个拥有不同自然法则的无限宇宙集合。科学家普遍认为这个结论更接近真相。

但简单看一下科学史可以知道,作为理论发展的指导,其实对美的论证目前并没有特别好的记录,许多关于美的假设是错误的。也有其他一些曾被认为很丑的理论,却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当开普勒提出行星的运行轨道是椭圆而非圆形时,与他同时代的许多人都认为,这理论简直丑到不可能是真的;物理学家麦克斯韦(James Maxwell)曾对自己关于电场和磁场的理论持犹疑态度,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美的标准是齿轮和螺栓;狄拉克(Paul Dirac)曾斥责麦克斯韦理论后来的版本很丑,因为它需要复杂的数学技巧来消除无穷大。

尽管其实很多导致猜想和论证不断冲突的问题不仅仅在于美学层面,还因为现有数学上的矛盾,但走向和论证美始终是许多物理学家强烈的个人意愿。结果似乎总体不错。

因为与麦克斯韦的电磁学存在矛盾,爱因斯坦抛弃了绝对时间的概念,创立了狭义相对论。接着,他又解决了狭义相对论与牛顿引力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广义相对论。

狄拉克后来消除了狭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之间的分歧,这带来了量子场论的发展,我们到现在还在粒子物理学中使用量子场论。

希格斯玻色子的诞生也是出于对逻辑一致性的需求。2012年,在LHC上发现的希格斯玻色子,是确保标准模型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希格斯粒子,粒子物理学家会得出概率大于1的计算结果,这是个数学谬论,没法用来描述现实。

当然,数学没有告诉我们它一定是希格斯玻色子,它可能是别的东西。但在LHC建成之前,我们就知道一定会有新的事物出现。这种推理是建立在数学基础之上的。

粒子物理学家利用超对称性来弥补这一能感知到的缺陷,想让理论变得更加完美。于是,预测LHC应该能观测到超对称粒子,不过是基于主观希望而非合理的逻辑。其实超对称粒子至今也没有被发现。

事实上,不具备超对称的理论在数学上其实也没啥过错,不被物理学家重视只是因为它不够优美。在讨论世界是否需要建造下一个更大的粒子对撞机或另一个暗物质探测器之前,物理学家必须现在就重新思考他们的方法。

但物理学家他们好像根本不在乎,虽然遇到这么多麻烦,但在可以往前的每一步里,他们都很努力去试着和美更靠近一点。

像是种类似信仰的东西。

什么是所谓的高级审美?

于是我们知道了,美,在各个领域都是通用的。

数学家的公式、作家的文章、建筑师的设想、厨师的烹饪、艺术家本身的创作,其实各行各业的人我们都可以称他们是在从事美业的艺术家。

美本身是非常主观的,没有好坏之分。可是要严肃对待的时候有没有一种相对的标准去判断是丑是美还是更美呢?其实是有的。放到客观层面里,审美在一些地方有一些定义高和下的方法。

比如把一个画家的第一幅画和二十年后的画放在一起对比,就能感觉到差异。如果你看到一个原来觉得很赞的东西,能够承认确实有比这个更高级的设计和构造,那么你的品味就已经有了变化。

一旦思考这个问题,就会发现艺术本身的高下在许多学科中都是有一些共同规则的。

(百年时尚Icon,黑白Coco Chanel)

回到《黑客和画家》,Paul在书中总结了14条标准,有7条是特别到位的,就总结在这里啦:

1、好的艺术都是简单的设计。

在数学中最简短的证明往往它就是最好的证明,最简单的公式它往往也是最漂亮的公式(和物理那个段落一样~)。比如你看爱因斯坦的公式E=MC2,简单的一个公式就解释清楚了能量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其实特别难,一般来说刚开始的新手都喜欢复杂的东西。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这个新手喜欢用长句,一句话加很多的形容词和定语,完全根本不像他平时说话时候的样子,为什么呢?是为了显示自己有文采。

再比如说刚刚入行的理发师,往往喜欢把头发弄的杀马特造型,五颜六色的,为啥?他想要表现的是我就是干这一行的。再往潜意识去探索,他其实是为了掩饰自己是新手。

2、好的艺术往往永不过时。

以永不过时这个目标来设计产品就可以避开潮流的影响,那句Fasion gone, Style remains。

这个也很难做到,因为任何东西都会过时,但这至少是一个可以靠近的目标。怎么样检验一个作品会不会很容易过时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测试一下它对上几代的人有没有吸引力,比如说爷爷奶奶,如果他们和你一样觉得一个东西很好看,那有可能这对两千年后的人也会具有吸引力。

(私心拿出了最喜欢的Celine,线条简洁皮质流畅,五金全是质感)

3、好的艺术设计都是具有启发性的。

《红楼梦》是一部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的作品,它不仅仅是讲一个好的故事那么简单,还不断通过埋伏笔,设计线索让人去猜。

《红楼梦》80章以后的内容丢失,我一直默默认为这是一个刻意设计的事儿,因为这应该是所有喜欢《红楼梦》的人一个心结呀!我自己就是。我听过有人说愿意拿所有财产来换《红楼梦》丢失的情节。

所以,如果《红楼梦》是全的,很可能它就没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对于读者也没有那么多的想象和启发空间了。

4、好的艺术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是有趣。

这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但是很多好的艺术作品看起来都特有趣。为啥有趣这么重要呢?因为幽默感就是强壮和自信的表现,艺术其实是需要艺术家本人在创作中自我非常强大的。

我只能想到一个差不多的但不那么贴切的例子,比如一个男生练了好久做了一个后空翻,然后跟自己喜欢的女孩说自己就像猴儿一样。这个瞬间,这个帅气的姿势和轻飘飘自嘲的态度,简直迷人是吧。

有趣之所以出彩,是因为它是以一种解构的姿态看周围一切的,往往就容易很高级。

5、好的艺术都是要经过艰苦创作的。

这也是Paul本人一直奉行的一条艺术创作规则,就是在面临艺术创作选择的时候,挑难的那一件事情干其实往往容易。但如果看上去容易那其实背后要付出很大很大的努力。但看着容易的,才是更接近美的

在绘画中,肖像画通常有很高的地位,比如说蒙娜丽莎,梵高的自画像。这不是因为肖像画最常见,而是我们天生就非常善于观察别人的表情,所以肖像画的画家就必须加倍努力才能达到我们对美的标准。

从事艺术如果你觉得很轻松,那用作者的话说你很可能就是在浪费时间。

6、好艺术是一种再加工。

比如来自生活,或者来自情感,然后在第一次表达的基础上经过很多的雕琢。其实这条规则是所有做原创工作者都知道的一条铁律,大多数好的文章都是好几遍甚至几十次修改出来的,好的雕塑它也是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神来之笔不在这个普遍规律范畴内。比如李白酒后作诗那个不算哈哈哈哈那时候他并不是真实的自己,一些创作时的“上帝之手”占据顶级艺术作品的比例是极小极小的。

如果在创作的一开始就用完美主义的想象,其实是艺术工作者不愿意面对真实的自己。不管是写文章、写代码、画画,开始的时候都有草稿,这是一个出发的地方,是一个完美作品的开头。

7、好的艺术其实是能够复刻的。

最伟大的大师都会达到一种极其自我的境界,他们的目标就是找到终极的正确答案,所以只要为了做出好的产品,遇到了好的创意就拿过来直接用,并不担心自己会失去原创性。

布斯在这一点上就做得很到位,他的名言是,对于抄袭优秀作品,苹果从来都是很不客气的。这些规则在任何领域都普遍适用。乔布斯和毕加索的创作都说明了,好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窃取。

实际上通常一个伟大的艺术设计在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为了修正艺术家眼中很丑的东西。它本质其就是一个品位更高的人,在看到一个东西之后心里冒出了一个声音,就是这个东西太差了,他可以做得更好,然后就动手去做或者是让别人去改。

一个人的品位决定了他能不能发现丑,比如学术理论的不简洁不自洽,产品的不好看不好用。发现丑的能力往往也决定了能不能靠近真理或者商机,如果发现者本身同时具有实现自己对于美感愿望的能力,这个时候一个更好的东西就会出现。

一个审美水平高的人对自己的作品要求普遍很高,他们于是也能创造出符合普遍规律的美的东西。

于是物理或者数学家能推论出更简单自然优雅的公式,作词和作曲家能创造出美妙的音乐,一个创业者也能抓住人性的本质同时获得财富。

看过一个貌似是心理测试的问题,问说比尔盖茨和毕加索你觉得谁更伟大。不喜欢这种二元对立,我更想回答的是小时候印象非常深的一句话:

科学和艺术在山脚下分开行走,最后在美学的山顶相遇。

我想问的是,现在,你愿意和我一起关于美这个很大的命题,做一些小小实验么?

作者|可可酱0214

来源|微信公众号:黑糖可可(ID:CoolCocooo)

【原文标题为《创业、艺术家和量子物理》,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作者,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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