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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家长、教师可适当“越界”

目前,有多个省市将家长批改家庭作业列入“明令禁止”行为。如,陕西省出台文件要求: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太原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明确规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为什么将家长批改孩子家庭作业列入“明令禁止”行为呢?一般认为,社会有分工,家长不是老师,家庭教育的职责主要在孩子的修养、品格、道德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等方面,而不是具体教孩子怎么做作业。家长和老师的职责是有界限的,要求家长批改孩子作业,家长职责被迫越界,会增加家长的负担。

在笔者看来,在教育孩子这件事上,家长与老师应该各有分工,但要保证绝对不越界也是不现实的。孩子回到家里,家长就应当主动担起“助教”的职责:孩子做作业遇到了困难,要想办法帮助解决;发现孩子的作业中有错误,应督促其改正……正因为如此,明令禁止家长批改作业的文件发布后,很多家长对此表示支持,同时也有一些家长表示反对,“不批改作业,怎么知道孩子学习差在哪?”“也不能全都指望老师啊。”

家长在家里承担起“助教”职责,确实给老师减轻了负担,如果教师要求家长这样做,且在适度的范围内,家长也应该理解。实际上,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并非只有家长被迫越界,教师也有被迫越界的行为。

比如延时服务。放学后,孩子的看管应该由监护人负责。可是,为了解决家长下班时间晚无法看管孩子的难题,有些地区推出了课后延时服务。孩子放学后还留在学校,方便了家长的同时,也占用了教师的时间。由于精力、时间有限,给教师工作加码,势必影响教师本来的工作。

再比如家庭教育。为了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学校每学期不但邀请专家搞1-2次家庭教育主题培训会,有的学校还把家庭教育课程化、系列化,要求教师按照教材上课,每月开课两次,对家长进行方方面面的教育。教师不是专业的家庭教育师,要想把课上好,需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教师的主业是给学生上课,现在却要挤出大量的时间给家长上课。

当下,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老师要求家长稍微“越点界”,社会、家长就会怨声载道。相关部门将老师的职责不断放大,社会、家长则认为是理所当然。

实际上,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职责适当被迫越界实属正常范畴,这是教育孩子的需要。家长的职责与老师的职责是有界限的,但并不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家长、老师在教育孩子时适当越界,是一种互补,也是一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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