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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实习管理,高校要把责任扛在肩上

7月30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涉及实习教学安排、实习组织管理、实习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指出,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毕业前的人生必修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大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一方面需要有了解、参与生产过程,锻炼专业技能并向实践过渡;另一方面需要接触社会,通过实践课程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客观而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认识程度的提高,我国大学生的实习工作整体上开展稳定,质量稳步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薄弱环节,如部分高校对实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实习教学安排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松懈,实习组织保障不力等。正因如此,诸如“专业不对口”“收取实习费”“强制实习”“被迫高强度工作实习”“实习场所混乱”等侵害大学生正当权益,有悖于实习课程目的的乱象时有报道。

遏制大学生实习乱象,更好地发挥实习实践课程应有的教育效果,加强和规范高校实习管理工作就成了“牛鼻子工程”。事实上,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矛头直指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种种乱象,把我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拉回正轨,进一步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而今,针对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实习中的种种问题,出台《意见》的目的不仅在于防止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向普通本科高校蔓延,还在于通过明确高校责任主体地位,夯实高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高校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计划、组织、监管等环节全覆盖,进而强化和规范实习工作,保障学生正当合法权益,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首先,明确高校的责任主体地位。《意见》明确规定,高校是实习管理的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这就解决了以往大学生实习因职责不明导致的校方、实习单位与监管部门,表面上“齐抓共管”,实际上往往互相推诿的“三不管”难题。责任主体的明确以及第一责任人的界定,使得高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甚至将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自觉承担学生实习的设计与研究、计划与组织、检查与督导以及配合与协调等工作,从而为实习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其次,明确高校对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监管责任。《意见》明确指出,教务部门是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要全面组织与参与学生实习过程的设计、教育、管理、协调与监控,而不是在联系好实习单位,把学生送到实习单位后就万事大吉,当起不管不问的甩手掌柜。

再次,强化高校的实习组织与条件保障责任。除强化高校的实习责任主体外,《意见》还强调高校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实习基地质量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确保实习质量等。稳定的实习经费投入,高质量的实习基地建设,都离不开高校实习责任主体的落地。

当然,实习单位与管理部门也应承担起各自应有的责任,但是,高校作为教学与课程的组织方、设计者、管理员,在实习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无可替代,也无法推脱,高校唯有以对学生的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实习管理的责任扛在肩上,才能够向社会交出圆满的人才培养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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