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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学生溺水,“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系不可少

近年来,各地各学校的安全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不管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教育工作丝毫都不敢松懈。然而,工作虽然做了很多,每年中小学生校外溺水事故还是防不胜防。每到暑假,儿童溺亡事件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给家长和社会留下不可弥补的悲痛。

溺水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觉性较差、控制能力较弱。每到周末及假期,学生离开了学校,也就离开了教师的监护视线,监护的责任也就随之转移到了校外的家长及社会环境上。而这时如果家长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责任、社会环境也没有采取相关的宣传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学生就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学生对危险水域认识不足。每到夏季,游泳都会对孩子们产生强有力的吸引力,然而,他们只知道享受清凉而往往忽视了危险的存在。

我认为,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学校、家庭、政府“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系。

首先,应全方位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学生、家庭对防溺水安全的认识。其一,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幻灯片、参观图片展、以个案示人等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对防溺水工作有一种直观和形象的认识,从而提高学生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二,以政府为主导,各行政村、社区通过集体广播、贴安全告示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拓宽防溺水宣传教育渠道,强化全社会共同监管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其次,应开展危险水域排查,做好源头预防。政府要组织各社区、村委会对校园及周边的水域开展全面的排查。对校园周边的危险河流、废弃水库、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的水潭建立台账,设立危险水域警示牌。主管部门要在危险水域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另外,还要安排人员对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进行制止。

第三,关注留守儿童,落实家长的监管责任。家长是安全知识的传播者,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的假期安全监管不能成为“真空区”。

防范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一味地禁止学生游泳并非是最佳举措。政府应在学校或人口集中区域加强游泳场馆建设,满足市民和学生的游泳需求,并配置基本的安全游泳设施和救护人员。如此,才能避免学生私自到危险水域去游泳或玩耍,发生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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