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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挂名课题负责人,不宜简单否定

近日,有作者在蒲公英评论网撰文称,不少中小学的教育课题主持人不是校长就是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很少有普通教师做课题主持人的。有的学校领导一人挂名七八个课题主持人,表面看来,有助于课题研究,而究其实质,害处多多。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教学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多,为有效解决教育生态中的难题,教育科研日益受到教育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课题科研工作也开始在中小学校“遍地开花”。

为有效推动教育课题科研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成果的校本转化率,中小学普遍采取学校领导挂名课题研究负责人的方式,这在中小学司空见惯,而且由来已久。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有诸多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理由如下:

一是教育课题研究的主题特点决定了学校领导担任课题负责人的合理性。教育课题的主题一般比较宏大,如新时期德育有效性研究策略、教师信息技术素养的提升等。这类课题与狭义的学科课题研究不同,它超越了学科、班级界限,需要动员不同学科、若干年级、班级的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甚至政教、共青团、少先队等德育管理部门的力量共同参与、协同配合才能完成。这种协调与组织,非学校领导——校长,或副校长是不能完成的。

二是学校领导产生的主要方式决定了校领导担任教育课题负责人的优越性。现实中,中小学负责人虽然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空降”、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但大多数校长或副校长都还是教师出身,并且是优秀教师转化而来。这些校长或副校长即便担任管理工作,多数同时还兼职带课,甚至是语数外等主课负责人。由这些既有丰富教育教学科研经验,又未脱离教育教学一线的学校领导担任课题研究负责人,是两全其美的——既能发挥其引领指导作用,又发挥其有效协调与组织能力。

三是教育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决定了校领导担任课题负责人的科学性。现实中,的确存在一旦通过结题,该课题科研活动也即告终的现象,但还有更多的学校会扎根一线、执著探索,将来自课堂的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改善教育教学中的弊端、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成果的探索固然重要,但成果的转化更需要学校层面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与科学总结,转化中不仅需要验证成果,而且会重新发现问题,再次形成新的科研课题,以此形成课题研究的良性循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领导的科学管理、积极引领作用不可低估。

当然,或因事务过多,或外行,或长期脱离一线教学,或挂名过多等,这样的学校领导做课题研究负责人的确起不到参与、组织、协调作用,更没有发挥指导、引领作用,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教育科研部门的重视,并通过严格审查程序予以取缔。但如果因此就一概简单否定学校领导担任课题研究负责人的积极作用,忽视甚至贬低学校领导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中的应有价值,那无异于因噎废食,同时,也是对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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