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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办学资质的学校为何依然能招生?

郑州惠济区数百名家长发现,在惠济区老鸦陈村郑州崇信双语学校(分校)就读的167名学生没有学籍。家长们称,他们多次找崇信双语学校、长兴路办事处和惠济区教体局讨说法,但“根本没有用”。惠济区教体局和长兴路办事处表示,“这所学校,几年前就被取缔办学资格了。”(6月11日河南商报)

从新闻报道中不难看出,这167名就读的学生的学籍问题竟然成了“无头悬案”,学校把责任推给教体局,教体局又把责任推回学校,这让家长无所适从。到底谁来为此事负责?不具办学资质的学校为何能够连续两年招生呢?

首先,教体局难辞其咎。从他们的说法来看,崇信双语学校已经被取消办学资格了,招收学生属于非法行为,既然非法,学校后来又招了两届学生,教体局为何并没有采取制止的行为?为何没有向广大的家长说清楚实际情况?学校曾经把所招学生的档案报送过来,如果说不知情,那是不可能的。既然知情,既没有给学生办理学籍,又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这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行为,理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其次,学校更是难辞其咎。教体局没有给本校学生办学籍的主要原因是认定该学校办学不规范,校舍消防、活动场地等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且已经下发告知书。学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么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标准,重新申请办学资格,要么应该告知家长,及时地遣散学生,让他们重新择校,避免耽误学生的学籍办理,可他们不仅没有任何的补救措施,而且继续错上加错,依然招生。当家长来问的时候,以“学生档案已经上报”为借口进行搪塞、推诿。既然已经把学生招来了,就应该对学生负责,对学生的学籍有没有办理难道就一点不知情吗?在明知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依然招生收费,这已经属于非法诈骗行为了。涉嫌危害167个家庭,后果严重,应当由司法部门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给家长和学生讨回一个公道。

第三,政府部门也难辞其咎。从公开的资料看出,郑州市惠济崇信双语学校始创于1997年,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九年义务制民办学校。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要求,该校又在北大学城开辟了新的校区,而且人数不少,颇具规模,说明它具备有存在的必要,而且被广大的家长信任,可以说是当地具有一定历史的名校了,对于这样的一所“名校”怎么突然就不符合办学资质呢?之所以界定学校不具备办学资质,恐怕主要原因还是让该学校搬迁,而学校拒绝执行搬迁的命令吧。在目前兴师重教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何要让学校搬迁?搬向何处?校址都安排好了吗?新的地方适合学校的发展吗?如果是个合适的场所,校舍都安排好了的话,学校又怎会拒绝搬迁呢?估计又是行政化的领导方式在作祟吧。这不禁让人想起前段时间的新闻报道,某建筑商因开发房地产,把学校门前的路都给挖了,结果导致愤而把开发商的售楼处给砸了。这类极端事件的背后,都是因为当地政府考虑的仅仅是经济效益,没有考虑到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如今事情发生了,家长们心急如焚,各相关部门理应携起手来,拿出一个合理的方案,看看能不能进行补救,又怎能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呢?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毕竟学生的发展权要得到切实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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