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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长轮流到校监督晚自习是家校责任的错位

近日,有消息称,广西桂林长海实验学校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孩子们晚自习,时间为每天19点20分至21点20分。寄宿生必须上晚自习,走读生可自由选择。家长如果没空或者不愿意监督晚自习,可以出钱请人,一晚100元,由家委会安排人值班,报酬给志愿者。事件曝光后,学校当晚便暂停了家长参与。当地教育局也就此回应称,将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要求学校整改。(10月20日 央广网)

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是家校合作、共同育人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沟通、扩大交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这种参与不是盲目无边界的。评判让家长轮流到校监督晚自习是否合理,需明确以下问题:

首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不是全员参与。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不是所有学生家长都要亲力亲为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制定明确的细则,通过一定的方式,选取部分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全部家长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家委会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孩子们晚自习,是让家长代替学校出工执勤,超出了参与学校管理的范畴。

其次,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不能“以工代管”。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以组织者、策划者、参与者、监督评价者的身份出现,重在为学校管理建言献策,而非顶岗“上班”。让家长轮流值班,是将家长视为顶岗人员,与参与学校管理有本质区别。

再次,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立足点和着眼点在教育。通常情况下,家长主要通过例会、志愿者、沟通交流等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约束,既有助于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又有助于家长作用的发挥。无论是例会制度、沟通交流制度,还是志愿者制度,都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其中,志愿服务制度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家长自愿提供的无报酬的服务性工作,与让家长轮流值班亦有本质区别。

基于上述分析,无论从内涵属性看,还是从职责范围看,让家长轮流值班都不合理,这与让家长代批作业和到学校打扫卫生等无异,是家校责任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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