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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实习保险制度对助力职业教育发展大有益处

面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产生的一系列问题,1月21日,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布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提到,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配合,加快推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适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需求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学徒制保险专门制订费率,实现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

实习是理论学习与生产实践的结合。学生实习主要是在校外从事生产实践,发生意外伤害的几率也相应增加。由于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不能与实习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会给学校带来巨大压力。学校为了减少这类问题发生,除了加强正常的安全管理之外,只好在削减实习内容、降低实习标准、限制学生活动等方面想办法。加快推进实习保险发展,实现实习学生全覆盖,既是给职业学校分忧,也是给学生护航,对提高实习质量大有益处。

实习保险由实习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两部分组成。其中,实习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产品和市场的开发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有的保险公司考虑到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将保费确定得较低,一个人只有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且只面向学校,不接受个人投保;有的保险公司虽接受个人投保,但参保标准较高,发生事故后赔付不高。意外伤害保险虽发展较为成熟,但由于和学生的校园安全责任险相似,并不受学校、学生青睐。

2021年1月,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出台《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首次将包括实习学生在内的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这种探索值得肯定, 但因受制于地方财政能力,还不能大范围推广。因此,发展实习保险,理想的方式是将实习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校园安全责任险相结合,探索新的保险管理模式。

建立实习保险制度,是加强实习管理的要求,也是职业学校应当探索的管理路径之一。学校要摒除利益思想,增强服务观念,优化保险公司选择,适当提高校方责任险的投入,以减轻学生的投保负担;要加强宣传,争取让所有实习学生应保尽保;还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保险,同时为需要理赔的学生提供理赔指导服务。

建立实习保险制度,相关监管也要及时跟上。教育部门要将学生实习参保情况纳入学校实习管理的检查督导范畴。银保监会要依法监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如果发现保险企业在运营学生实习保险相关产品过程中存在违反市场竞争的不当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合力推动学生实习保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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