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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隐秘之“恶”成为校园之殇

近年来,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屡禁不止,聚众殴打、怒扇耳光、拳砸脚踹、曝光隐私、网络恐吓……一幕幕场景让人触目惊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有2.4亿学生遭受校园欺凌,占总学生数的三分之一,每65000名儿童中,至少会有一个10—14岁的孩子因校园欺凌自杀,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世界共性问题。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与校园欺凌防治相关的政策、法律文件,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但校园欺凌仍处于频发状态,主要原因在于“四个缺位”:一是家庭教育缺位。由于家庭教育、亲情缺失或过度保护、溺爱等原因,一些孩子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变得自私狂妄,这也是引发校园欺凌的主要因素。二是学校监管缺位。一些学校尚未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致使部分学生法治意识欠缺、心理问题突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不足。由于隐蔽性强,监管存在盲区,学校通常难以及时发现。三是法律保护缺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配套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惩戒机制尚未建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绝大多数校园欺凌都无法构成犯罪,一般由学校教育处理,“大棒”打不下去,“甜枣”又没有用。四是社会教育缺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民低龄化成为趋势,青少年儿童由于缺乏判断力,容易受网络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行为也会影响儿童的认知。

校园欺凌不是独立事件,处处透露着家庭和社会的影子。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同频共振,法律、教育、监管、制度同向发力。

一要强化政府职能,打好整体战。政府相关部门要出台反校园欺凌专项法规,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界限、等级,完善惩戒约束机制,辅以转入专门教养学校、记入个人档案等惩戒措施,加大违规违法成本,增强惩戒效力。要建立科学的评价追责机制,改变一票否决、结果追责等简单化评价追责方式,提升学校应对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要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教育行政、政法、民政、社区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好整体性、系统性、长期性治理谋划,形成治理合力。

二要强化教育监管,打好攻坚战。要强化学校教育监管责任,建立校园欺凌预防和救助机制,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无死角监控,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的能力。要将德育、心理教育、法治教育渗透于课堂,贯穿于学生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配备专业教师,建立心理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采取青少年儿童易于接受、领会的方式做实法治宣传教育。要提升教师教育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合作式课堂”“合作式活动”,引导学生相互协作、帮助,创造融洽友爱的校园氛围。

三要强化环境育人,打好协同战。要强化家庭责任,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引导家长树立反欺凌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底线教育和品格教育,营造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合力,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持续净化网吧、KTV、电竞等娱乐场所,加强对网页、网游、自媒体平台的清理整治,加大违规惩罚力度,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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