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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要出台中小幼教师“减负清单”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意见》已出台4年,为准确了解目前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总体情况,本人研制并发布了《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情况的调查问卷》,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策略。本次调研收回有效问卷236份。参加调研的中小学教师中,公办学校234人,民办学校2人;县城61人,集镇88人,乡村87人;小学150人,初中80人,高中6人。

分析有效问卷发现:1.任教学科3个和3个以上的占38.13%。2.任教班级数3个和3个以上的占17.8%。其中,5个班及以上的占4.66%。3.周课时量9—11课时的占22.88%,12—14课时的占44.92%,15课时以上的占22.88%。4.平均每天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的时长为1小时的占37.29%,1小时以上的占12.29%。从有效问卷中还发现,只有22.46%的调查对象没有校内兼职,11.86%的调查对象在校内兼任其他职务(不含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长和副校长在内)。由此可见,中小学教师的任教学科和任教班级数较多,周课时数和校内兼职多,在校时间长。

对工作负担感受情况,58.05%的调查对象认为“较重”,12.71%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常重”,两者合计超过七成。对“双减”政策实施后工作负担的变化情况,26.27%的调查对象认为“负担明显增加”,30.08%的调查对象认为“负担较为增加”,两者合计接近七成。七成左右的教师有这样的感受,说明《意见》出台及“双减”政策实施后,有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负担不减反增,仍然过重。

调查对象反映,其过重的工作负担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1.学生学习及日常事务管理;2.各类教改要求与学校评价制度;3.面向教师的督查评比考核;4.教研工作;5.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升学率;6.学校的行政工作(报表填写、文书工作、职工会议、党团活动等);7.参与进校园的社会事务;8.家长要求及社会舆论。有调查对象反映,要求家长学生参与的线上工作和政府以及其他部门转嫁的无关教学的工作越来越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项工作,如宣传、打卡、学习、填表等,也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担。

为切实落实《意见》要求,真正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教师能够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面向社会,进一步加大《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的宣传学习力度,确保《意见》深入人心,促进县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以获得人民群众及学生家长的深刻理解和大力支持。

第二,参照河南洛阳瀍河区、贵州黔西南州、江苏宿迁市等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县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出台县域教育系统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担清单,明确“严禁”项目及其具体事务,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

第三,采用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外(第三方)结合的方式,加强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担的专项督查,落实督查结果应用,将违反《意见》及教育系统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担清单的问题,与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机构负责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年度考核实行“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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