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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曾宪:“立即正义”未必正义

  

  汶川地震发生后,在中国军民奋起抗震救灾的同时,关于地震是“天灾”还是“人祸”的话题就出现了。这很正常。

  在几个完全垮塌学校的废墟前,愤怒的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余秋雨博文《含泪劝告请愿灾民》)。

  我认为,家长们的这种情绪表达也很正常,其要求也完全合理,且合乎人权、人道正义。

  我相信,在地震灾区倒塌的建筑中,肯定有豆腐渣,肯定有猫腻;豆腐渣或猫腻背后,肯定有腐败、有失职。对这些建筑来说,“人祸”加重了“天灾”。

  这些都是事实。

  但是,上述事实是“过去时”的,不是“现在时”的。“现在时”的最大人权问题,是抗震救灾。我们要捍卫过去时态因腐败加剧天灾而丧生的人权,更要捍卫现在时态仍被天灾威胁的人权——保护依然处于危险中的数十万人生命,安置上千万人的生活。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也是平等的。与腐败相关的人权人权,与腐败无关的人权也是人权。在这个关键时刻上,谁都没权力以人权名义指责中国政府。

  我认为,眼下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到救灾上,这种做法也完全正确,且合乎人权、人道正义。

  即便如此,政府并没推卸责任。翻遍国内外传媒,迄今没有任何关于中国官员否认某些校舍存在问题的报道;我们听到的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郑重承诺,要严查问题建筑背后的问题。而且,早已开始行动。《南方周末》记者在第一时间报道这些校舍问题时,曾屡屡提到一个细节:凡他们采访的对象,纪委、检察人员都“刚刚来过”。这说明,调查早在进行中。

  这些也是事实。

  面对这些道理、这些事实,我不想,也没有资格对那些家长“含泪”“劝说”什么——他们有合法行使自己权利的权力;这种行使权利的过程,可能会稍稍减轻他们的丧子之疼——对此,我充分理解。

  同时,我也没兴趣批判那些“别有用心”的海外媒体——他们的业务性质决定了一定要把中国人的痛苦加工成他们的新闻卖点,否则,他们的稿件还能满足西方人的阅读期待吗?如果中国不出点“人权”新闻,还能叫中国吗?

  我只想对持同样主张的中国知识界人士说一句:“立即正义”未必正义、更未必捍卫人权

  人权正义,依靠法治;法治正义,关键在程序。离开程序正义,就没有真正的正义。法国大革命和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立即正义”的结果,是普遍践踏人权正义。911是美国的国家之疼,但美国并没因此而“立即正义”,审判911罪犯的工作刚刚开始。我们能说美国政府无视死去冤魂的人权、袒护拉登吗?

  5、12地震肯定“震”出了许多腐败的“秘密”、失职的“罪证”。但那些垮塌的房屋,未必有腐败、失职,那些未垮塌的,未必没有腐败、失职。结论要经过两方面的查证:一是建筑本身是否存在设计错误或偷工减料,二是此后验收和历年安检中是否存在瞒天过海、应付塞责。只要证明确凿,应一律严查、严处、严惩。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也需要舆论监督。

  舆论是强大阳光,是成本最低的反腐剂。如同此次对救灾款物发放监督一样,一旦发现有袒护、掩盖豆腐渣校舍问题者,应坚决揭露。纸媒体不够,还有互联网。但是,无论查处者,还是检举揭发者,都要以事实为据、凭法律说话。现代法治精神,是绝不冤枉一个无辜者——这也是保护人权

  但目前,在调查没结束、结论没出来之前,如果作为旁观者,也站在“人权道德高坡”上,高调声援那些受害者家属要求“立即正义”,其效果未必是捍卫人权正义。汶川地震给国人上了生动的公民课,同时,也在给国人上法治课。国人习惯于“立即正义”、“实体正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久已,这不足怪。但作为追求人权、自由的知识者或精英分子,如果不懂得法治是民主的基石,不践行“程序正义重于实体正义”原则,就太令人遗憾了。如果懂得这些道理,却有选择地忘却,其动机就不能不令人生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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