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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谁的

广州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谁的

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谁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州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谁的

归买房者所有。由于经济适用房土地来源是划拨,土地权是国家的,无抵押权。

拓展资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关于房屋产权及上市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购得经适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适房,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计算。土地收益等价款全额上交市财政。

二、广州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广州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广州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2、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3、在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

4、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合同及补充合同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

5、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的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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