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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仨

  有些东西只有在失去以后,才懂得去珍惜。

  ——题记

  我们仨,王振扬、雍淮阳、李将。

  我们仨是极好的朋友。

  

  是啊,我们是朋友,而且不是普通意义的朋友,是极好的朋友,有时甚至“极好”这个词形容得都未必尽然——我们都开始称兄道弟了。我们三个人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交往,到现在初中毕业已经将近十年了,十年啊!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我的童年生活就和他们一起快乐地度过了。在这十年里,我们有过快乐,有过悲伤,有过团结,也有过矛盾。十年里,我们发生了很多故事,在这里,我只能写出我印象最深刻的几件事来向大家介绍介绍他们。

  

  首先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王振扬。此公乃是四书五经中所形容的那种“心宽体胖”型的人物。他身体奇胖无比,一顿能吃10个鸡腿或15个汉堡或20个肉包子。以前我和雍淮阳经常不怀好意地打趣他,说他长大后的理想肯定是当日本的一个著名的相扑,而他那满是赘肉的方脸总是傻傻一笑,表示回答。说到方脸,我就想到我们三个人可真是个个“与众不同”,论脸型,王振扬是方脸,我是长脸,雍淮阳是圆脸;论眼状,王振扬的眼睛小能眯成一条直线,我的眼睛不大不小整整好,而雍淮阳的眼睛则大如铜钱,炯炯有神;论身高,是我最高,王振扬不高不矮,而雍淮阳则相对比较矮;论胖瘦,首屈一指王振扬最胖,我不胖不瘦,正是“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而雍淮阳则显示出瘦小的样子。我想,如果拉一个人过来指出我们身上的共同之处,恐怕他是很难找出的。因为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我们都是男的。

  

  我是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王振扬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现在已经不怎么记得清楚了,反正不是我们的家靠得很近的缘故。尽管小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穿着开裆裤满地跑,但那只能是在家里,家的外面对我们来说就像是笼中的小鸟眼中的笼外世界,遥不可知,所以我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同龄小邻居。我想我们一定是在上小学的时候认识的,因为我和王振扬、雍淮阳小学是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上的。正因为如此,我和王振扬成为同学后,我发现他待人很和睦,人很憨厚老实,还能团结集体,又发现我们又是邻居,所以很玩得来。大家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时间长了,慢慢产生了友谊,王振扬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上小学的时候,我和王振扬都是不折不扣的书迷。有所不同的是,王振扬爱看武侠小说,像金庸、古龙、黄易等人的小说,而我却爱看纯文学,像鲁迅、冰心、巴金等人的书,尽管看得不怎么懂。那时候我们嗜书如命,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书,所以在小学快毕业的时候,我在王振扬的同学录上根据他的这个爱好写了几首诗送给他,如:

  

  《书》

  

  少年振扬读书郎,

  爱看武侠甚猖狂。

  若与金庸来相见,

  自此文坛不彷徨。

  还有写我们的之间的情谊的:

  《兄弟》

  自从盘古开天地,

  世间就有兄和弟。

  天若为兄地为弟,

  我就是天你是地。

  兄弟兄弟真情谊,

  有我有你有天地。

  今生今世不离弃,

  来世再来做兄弟。

  不仅有古诗,还有现代诗:

  

  《两个人的故事》

  如果你是一本杂志

  赏心悦目的封面

  我便是这本杂志

  深沉浑厚的封底

  那中间厚厚的

  是我俩的故事

  写满了我们的

  忧愁、欢乐、追寻、希冀

  我们亲密地联在一起

  这些故事是那样诱人

  如果我们一旦分离了

  诱人的故事

  便会降价处理

  以上三首诗前两首是古诗,都是我一时信笔而写。最后一首现代诗是汪国真的,我觉得挺适合我和王振扬的,于是就抄了上去。

  

  在小学六年的时间里,我和王振扬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冲突与误会,反正在我的印象当中没有。不仅没有发生冲突,关系还好的不得了。记得我过十岁生日时同学当中就独请了他,他过十岁生日时也独请了我一个同学吃饭,我俩关系好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我和王振扬还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结为异姓兄弟了。现在想想那时候我们可真是天真可爱。记的那天我去他家玩耍,突然看到一个陶瓷观音像,我心血来潮、突发其想,狡黠地对王振扬说:“振扬,竟然我们玩得这么来,不如结拜异姓兄弟怎么样?”王振扬一听,喜之不尽,唯唯咐合,表示赞同。于是我们每人手拿三枝香,一齐跪在观音像前,我严肃地说:“我李将从今天开始与王振扬拜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说完后王振扬也照我说地重复了一遍。拜完后,我猛然想起一件事,对王振扬说:“照程序,我们是要喝血酒的(武侠小说看的多了)。”王振扬怕疼,只得作罢。最后葡萄酒取而代之。就这样,一幅二十一世纪的桃园三结义画面重新展现了,只不过少了一个主人公而已。

  

  对于王振扬,还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挺深刻的。那大约是小学放暑假的时候,一天下午,我和王振扬出去打游戏机,傍晚回家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小雨。我们两个吓坏至极,拼命往家跑。我身轻如燕,健步如飞,一溜烟似的跑了老远。可再当我调头看时,王振扬还在后面拖着沉重的身子慢慢跑。没办法,谁让他平时不少吃些。正当我要叫他想让他跑快些时,我发现他一脸担忧,脸上的水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他边跑边担心地说:“完了,衣服又湿了,回家定会被妈妈骂的。”在王家,王母是最凶的人,王振扬和王父都最怕王母,他们都“同是天涯沦落人”,所以他们父子俩的关系最好。俗话说“严父慈母”,他家却是“严母慈父”,有点阴盛阳衰的味道。于是一路上我安慰他,说他妈一定会原谅他的,其实他只不过穿了一件衬衫和一条大裤头,淋湿也没多大关系。现在想起,虽然事隔这么多年,但当时王振扬在雨中的情景,我至今记忆犹新。可惜好景不长,小学六年的愉快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上了不同的初中,于是我便暂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尽管说我们家离的很近,可整日被学习困扰,哪有机会一聚?当时我的内心挺惆怅的。

  

  与雍淮阳认识也无疑是在上小学时,当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那对眼睛,炯炯有神、奇大无比。刚接触时,我发现他这个人自私、小气、固执、倔强,因为我们是同学,后来他又发现我们是邻居,于是一有空就跑到我家来玩,我却不好将他拒之门外,只得陪他玩。有时我们也去找王振扬玩(基本上与王振扬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我们在一起经常玩扑克牌,我喜欢玩“二十五”,而雍淮阳喜欢玩“跑得快”。有一次我与雍淮阳争吵起来,最后我们一起说出各自要玩的牌的理由,看谁多谁就赢。一般都是我赢,可雍淮阳耍胡赖,最后都是王振扬做“和事佬”出来调解,他说不如一起玩“斗地主”吧?我和雍淮阳都扑哧地笑了起来,不约而同、异口同声地说:“你那么胖,一看就是当地主的命!”另外一次,我们三人一起去城里玩,到了那里,雍淮阳突然说:“李将,王振扬,这次的挂车费该你们付了,上次就是我一个人付的。”听了他的话,我和王振扬都差点气晕,同时又佩服他的记忆超群绝伦。记得上次一起来城里还是半年前的事,更令人惊讶地是他连挂车费是谁付的都记得一清二楚。我很生气,可王振扬都叫我忍让雍淮阳。雍淮阳就是这样一个对一点小事都斤斤计较、耿耿于怀的人,任何人都别想占到他的一点便宜。我说过我和王振扬之间十年来基本没有发生过矛盾,可和雍淮阳之间却矛盾重重。有时候为了买个东西,有时候为了一个话题彼此间争吵地面红耳赤,有时候为了下棋或者打游戏而有所争执,有时候我根本就受不了他,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就不理他,可过一段时间我们又重归于好了。

  

  当然,暇不掩玉,雍淮扬也是有很多优点的。从学习下象棋这一件事上可以看出。小的时候,受爷爷的感染,我疯狂的爱上了象棋。八岁的时候就能和大人下,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经常下赢我爷爷了,可以说在同龄人当中是“打遍全镇无敌手”。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象棋渐渐失去了兴趣,而雍淮阳却对象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找我教他下象棋。一开始我教他一些下象棋的基本常识,他懂得后竟要和我班门弄斧,我想就你那一点技术还和我下,真是笑死人了。雍淮阳在开始时盘盘输给我,这是很正常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可是日积月累,他的棋技进步的越来越快,可以说是三天一小步,五天一大步,用一个词来形容“突飞猛进”。半年不到,我就下不过他了,只是偶尔赢他。雍淮阳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如此之强,令我惊讶。从这里也可以找出我的成绩不如他的原因。雍淮阳不仅对事物的领受能力强,而且他的论辩力也很强,口才极好。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讲《两小儿辩日》,我说其实太阳与地球的距离是不变的,它静止不动地固定在一点。雍淮阳立即辩正说太阳并不固定在一点,它是动地,只不过是自转而已。可我当时不相信,一直和他争吵,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对的。对于雍淮阳来说,只要是他认为是对的,他就会费尽全身力气与你争辩,一直到你信服为止。这与他的父母从小对他的教育有关,雍淮阳在家是独生子,他父母难免对他溺爱。再加上他的成绩一直很好,所以当他与父母犟嘴时,做父母的也不好说他,而且雍淮阳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我与雍淮阳相处已有将近十年了,别人只会看到他的缺点,可只有我与王振扬才能了解他,承受他。雍淮阳的成绩一直是我们三人之中最好的,他初中考上了全区最好的中学,中考又不出意外的考上了区里最好的高中,他一直领先于我们三人。

  

  我们三个人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小镇的后面有一片广阔无垠的田原。我们三个人小时候最喜欢去那里玩,我们会在那里放风筝,躲迷藏玩,一直到夕阳西下。玩累的时候,我们就会停下来休息,王振阳经常会躺在坟上(是用水泥铺成的棺材型坟墓)。我和王振阳都会问王振扬不怕夜里做梦鬼来吃他吗?王振阳总是笑盈盈地回答:“没事,我这么胖,鬼想吃还吞不下呢!”这时我和雍淮阳又会哈哈大笑。那个时候我们玩耍的最开心,可现在再当我来到那片田地时,我已经看不到那三个天真烂漫的男孩互相追逐、打闹的情景了。

  

  初中以后,我独自一人在一所中学读书。因为性格孤僻,我与同学们并不怎么交往。我感到很孤单,在我孤单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在其它地方上学的王振扬和雍淮阳,每次想起他们,我都会在心底默默地问:“王振扬、雍淮阳,你们过的还好吗?”这时我就会想起小时候。

  

  想想小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抓龙虾,拍画片,踢足球,滚玻璃球;

  

  一起放学后在学校的门口小摊上吃黄澄澄的山芋;

  

  一起在大年初一早上跑到空荡荡的大街上打玩具手枪玩;

  

  一起躲在游戏室的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满怀激情地打着游戏机;

  

  一起在傍晚的时候到我家后面的田地里放风筝,累了就一起躺在草地上休息,并且一起数着田头如小馒头似的坟墓。

  

  那时候我想我们三人之间的友谊之花是永远不会凋落的,即使落败了,到第二年的春天也会重新盛开的。

  

  我们仨的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啊!

  

  如今我们都长大了,都懂事了。可我发现我们不可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推心置腹了,尽管我们都想尽量挽回小时候的友谊。每当我们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邂逅时,也只是谈谈学习,然后一起抱怨学习的紧张与痛苦,其它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想我们不可能在想小时候那样一起相处了,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有时候我真希望我们永远都长不大,就像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写的《铁皮鼓》里面的主人公奥斯卡,永远长不大,永远是小孩子啊!

  

  现在我们都考上了高中。记得在初三的暑假期间,一天傍晚,我突然想起好长时间没与王振扬和雍淮阳在一起了。于是先到王振扬家叫王振扬,然后又到雍淮阳家喊他一起出去吃米线。离开了雍淮阳家,我们一起向大路边的小吃部走去。那天傍晚的晚霞很美,红彤彤的照射在平坦而又光滑的大路上——我真的很高兴能约他们一起出来。我将头转向雍淮阳想和他讲话,可我发现他的心情好向很沉重似的,无精打采——是啊!这么多年来雍淮阳虽然学习这么刻苦,可他并没感到多少快乐,反而使他变得愈来愈孤僻,愈来愈离群了。于是我又将头转向王振扬,从他的眼神中我也看到了他沉重的心情,因为他的父母决定不跟他上高中了,想让他外出打工,他不愿意,苦苦哀求他的父母,他的父母才勉强同意,可他又不知道他的高中生活能有多长时间,说不定半途就会辍学。我看着他们现在的情景,又想到我们三人小时候的无忧无虑、热火朝天、形影不离的愉快生活,不禁黯然伤感。顿时令我想起了三毛的一首诗《梦里花落知多少》: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漠漠的大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心情沉重的只有我们仨,王振扬、雍淮阳、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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