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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块头有大收入:WWE摔角手薪酬大起底

摔角狂热大赛(WrestleMania)堪称美国职业摔角(WWE)的“超级碗”,今年这项赛事堪称众星云集。3月29日晚,二十年的WWE老将Triple H对战拥有30年职业摔角经验、首次参加WWE比赛的魔蝎大帝斯汀(Sting)。一年前爆冷输给布洛克·莱斯纳(Brock Lesnar)的送葬者(Undertaker)将要回归,而莱斯纳则要在今年的摔角狂热大赛上捍卫其WWE世界重量级冠军的头衔。

在如此重量级的比赛中看到这么重量级的选手,我们不禁想问,这些一身肌肉的职业摔角手能赚多少钱?这显然是个应景的问题,因为莱斯纳刚和WWE签订了新合约,终于为职业摔角联盟和UFC(终极格斗冠军赛)争夺这位前世界重量级冠军的拉锯战画上了句号。WWE的合约相当吸引人,我们在本文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但我们最关心的部分是,WWE摔角选手的薪酬到底有多少,都包括哪些内容。

按WWE所说,主要选手的平均年薪是50万美元,顶级摔角手则能赚取七位数的酬劳。然而,精确计算每位选手的具体薪酬要困难得多。网上传闻说莱斯纳此前一份合约大概是年薪500万美元,又有人说他刚签订的是一份三年300万美元的合约。不过网络上关于摔角界的新闻和传闻向来不靠谱,所以你也不用太拿这些数字当回事。

2014年4月1日,巴蒂斯塔(Batista)、Triple H、兰迪•奥顿、丹尼尔•布莱恩(Daniel Bryan)参加在纽约滚石餐厅(Hard Rock Cafe)举办的《摔角狂热大赛30》新闻发布会。

我们唯一能确切知道薪酬的摔角手就是Triple H,因为他是WWE创意、直播赛事和人事部执行副总裁,作为公司高管,他的酬劳在WWE本月初提交的最新委托书中分项列出。他去年的薪酬加奖励共计110万美元,另外还有165万美元摔角演出费,税后共赚得280万美元。他是2014年WWE薪酬最高的高管,WWE主席文斯·麦克马洪(Vince McMahon)的薪酬是240万美元

但这只是一个特例。即使著名八卦网站TMZ弄到了兰迪·奥顿(Randy Orton)的离婚协议,爆料说奥顿月薪为291,666美元,年薪约350万美元,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个数字是从哪里来的。报道也无法确定这是基本工资还是总薪酬。如果这只是过去的数字,那么奥顿现在的年薪很可能已经超过500万美元。但这仅仅是估算,需要做出不少的猜测。正如我们在下文所分析的,即使拿着一名摔角手的合同复件和WWE的公开财务信息,我们也很难了解其薪酬细节。

感谢各类诉讼案件和美国证券委员会(SEC),我们得以获得了一批摔角选手的合同和历年来公布的相关文件(大多数的文件内容都在下文有所展示)。这些文件证明,摔角选手的薪酬是基本工资加上WWE收入分成,例如商品和门票收入等。然而,我们基本上无法确定他们的奖金数额,因为这些收入分成在WWE的财务文件中被计入到销售成本中。

但是根据手上的信息,我们还是能对这些摔角手在场上拼命搏斗所换来的酬劳有所了解。

2010年11月21日,艾龙•西耶克(Iron Sheik)出席滚石杂志在加州洛杉矶滚石饭店和贵宾厅举办的2010年全美音乐奖庆功宴。

基本薪水

这是合约中唯一将摔角手收入的一部分以具体数额列出的一块。根据我们手上的合约,摔角手每年的基本薪水从52,000美元至100万美元不等,不过这些数据是基于一小部分合约样本得出的。以下表格列出了我们得到的基本薪水详情。

摔角手(签约年份)     年限    是否自动续约一年?    基本年薪

终极战士(1987)        2年         是                    无

终极战士(1992)        2年         是                    无

终极战士(1996)       18个月       是                100万美元*

欧文·哈特(1996)       5年        是                25万美元

欧文·哈特(1997)    续约1年     不适用           40万美元

Raven(2000)          3年          是                  如下

Mike Sanders(2001) 3年**          否                 如下

Chris Kanyon(2002)    3年         否               10万美元

Brock Lesnar(2003)    7年         否              100万美元

Triple H(2012)        5年         否              100万美元

史蒂芬妮•麦克曼(2013) 3年         否              32.5万美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面的表格包含了欧文·哈特(Owen Hart)在1997年11月份签署的一份延期一年的合约,这令其基本薪水从原來的25万美元升至40万美元

然而,如果在擂台上受伤,摔角手的基本薪水会随之下降。多份合约都规定,如果摔角手在场上受伤,并连续六个星期无法上场,那么,在此之后每错过一场现场表演或电视录制,摔角手的基本薪水就会下调0.5%。六周之后,在每一场摔角手无法上场的按次收费(PPV)表演中,最低薪酬将会减掉前三场PPV秀的平均酬劳(或如果摔角手未参加任何比赛,则降低0.5%)。

这些规定出现在拉文(Raven)、迈克·桑德斯(Mike Sanders)、布洛克·雷纳斯(Brock Lesnar)和史蒂芬妮·麦克曼(Stephanie McMahon)所签署的合约中,而克里斯·卡尼昂(Chris Kanyon)则获得了八个星期的宽限期。Triple H的合约中没有出现有关因受伤无法比赛的规定。如果在擂台上受伤,WWE将支付选手全部的医药费和所需的康复费用。

除了基本薪水,摔角手还享有各种奖金。尽管合约中没有列出具体的数额,但是这些奖金可能相当可观。因为根据上文的数据,Triple H去年总共的场内收入为165万美元。他的合约显示,基本薪水为100万美元,这意味着他额外赚了约65万美元,也就是说奖金相当于基本薪金的65%。

这些奖金有不同的形式,即直播赛事和特许权使用费。以下是这部分奖金的构成分解。

直播赛事

表演者有权获得直播赛事门票的收入分成。至于具体的分成则并未详细说明,表演者的酬劳“与摔角手所参加比赛的性质即初级赛、中级赛、压轴赛等相关,或与赞助者为此类现场表演专门设定的标准挂钩。”他们也有权从电视节目以及按次收费的表演秀中获得奖金,这部分的奖金结构与上述类似(即奖金与所参加比赛的性质挂钩),但不与门票收入直接关联。

基本上,我们无法得知摔角手当下的具体分成情况。一份由文思•麦克曼(Vince McMahon)在1991年向终极战士(Ultimate Warrior)发出的工作邀约中提出的是直播赛事净利润的4%-5%,而夏日冲击(SummerSlam)节目在1991年的一份支出表则让我们可以一窥PPV奖金的结构。该秀为人所知是因为兰迪萨·萨瓦格(Randy Savage)和伊丽莎白小姐(Miss Elizabeth)的著名婚礼,以及终极战士和胡克·霍根(Hulk Hogan)及斯劳格赫特尔中士(Sgt. Slaughter)团队(当时是一位伊拉克的支持者)、阿德南将军(General Adnan)和穆斯塔法上校(Colonel Mustafa,又名艾龙·西耶克)之间的压轴赛。

支出表上列出的“选手收入净支出”为724,150美元。在单个摔角手收入方面,霍根(Hogan)以90,000美元领先,即该总额的12.4%。终极战士、萨瓦格和巨人安德鲁(Andre)以及游击队员(The Bushwackers),每人拿到75,000美元(占总额的10.4%)。伊丽莎白小姐和斯劳格赫特尔中士分别获得50,000美元。此外,再没有其他进入比赛的摔角选手的收入超过25,000美元,即总额的3.5%。

如果今天的PPV奖金依然是这样一种头重脚轻的分配方式,那么约翰·塞纳(John Cena)和兰迪·奥顿(Randy Orton)将会是2014年最大的赢家。他们在2014年皇家大战(Royal Rumble)的一次冠军赛中碰面,在之后一年中分别在至少五项其他PPV压轴赛中亮相。根据我的计算,其他摔角选手的亮相没有超过三次。

WWE去年在所有直播赛事中实现营收1.085亿美元,其中折旧摊销前营业收益(OIBDA)2,700万美元摔角选手的直播赛事收入分成被包括在8,150万美元的直播赛事支出中,不过要准确估计其所占比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特许权使用费

除了基本薪水和直播赛事收入外,摔角选手还可以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最近公开的两份合同中——分别来自2012年的Triple H和2013年的史蒂芬妮·麦克曼,摔角选手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产品销售和非摔角活动出场费。和直播赛事一样,这些方面的说明也不是特别具体,但是如下文所述,之前的合同给出了相当详细的分类百分比。

对于非摔角活动,摔角选手有权按照选手和WWE之间的约定从这些活动中获得利润分成。

至于产品销售,即“由发起方或代表发起方生产的任何授权产品、商品、消费材料或物品”,摔角手可以从发起方通过产品获得的“净收入”中按比例分成,并且该比例一般与其他顶级选手获得的金额一致。术语“净收入”定义为营业总收入减去实际支出和管理费;具体说,是销售的商品成本以及授权代理和营销活动费用。

“与其他顶级选手相同的比例”显然并不是特别详细的说法,但之前的合同提供了更加详细的结构,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WWE是如何处理销售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的。

商品

以往WWE将特许权使用费分成商品及音像制品销售两大类,再将这两大类别进一步细分成非常具体的几块。商品被分解成许可类和直接销售类。在第一类里,摔角手通常可以得到WWE公司对其本人相关特许商品销售净收入的25%。如果该特许商品涉及不止一名摔角手,那么这25%的提成将在这几名摔角手间分配。

似乎特许商品的销售分成与基本薪水一样,更有价值的选手能够获得比其他人更好的待遇。布洛克·莱斯纳在2003年的合同中的分成比例为30%,高于通常的25%。在1997年写给吉姆·赫尔维希(Jim Hellwig)这个面部涂有终极战士彩绘的摔角手的的一封信里,文思·麦克曼给了他“商品35%的特许权使用费(其他人均为25%),外加标准许可费”。

根据WWE最新的年度报告,去年该公司许可费净收入3,860万美元,而OIBDA为2,100万美元。也就是说约有1,760万美元用于销售成本,其中包括摔角手的分成。而具体的数额则不得而知。

演员和WWE职业摔角手德韦恩(Dwayne)‘巨石强森’参加了一个媒体发布会,会上宣布了一个重大的国际赛事——第29届摔角狂热大赛将于2012年2月16日在新泽西州东卢瑟福大都会人寿保险体育场(MetLife Stadium)举行。

直接销售则意味着那些通过WWE直接分销和销售的许可产品。早前得到的合同中规定,摔角手可获得其商品销售净收入的5%。涉及多名摔角手的情况下,仍采取相同的比例分成,并在这几名摔角手间分配。去年场地销售以及WWE的在线商城带来了额外的4,000万美元收入,OIBDA为1,120万美元摔角手获得的净收入分成被包括在WWE 2,800万美元的销售成本中。

音像制品销售

另一类特许权使用费来自音像制品。这一块与商品销售的运作方式相似。早前的合约通常规定,授权音像制品销售净收入的25%,以及直接音像制品销售净收入的5%将被用于支付选手特许权使用费。这笔资金将会依照摔角手在直播节目奖金中的分成,按比例分给他们。也就是说,由于霍根在1991年的夏日冲击节目中获得的收入占选手收入支出总额的12.4%,他将相应获得该比赛音像制品销售付给选手的特许权使用费的12.4%。

如果摔角手是WWE销售的非PPV音像产品中的主要表演者,那么他们可以得到额外的奖金。例如,布洛克·莱斯纳的合同中规定,巨石强森(The Rock)是音像制品“Just Bring It”的主要表演者。

主要表演者将另外获得头15万件商品销售净收入的5%作为奖金,若销售数量超过此数,则该摔角手将获得全部销售净收入的10%,包括头15万件。这个特定的奖金条款只出现在莱斯纳、拉文、桑德斯和卡尼昂的合同上。

再次重申,在我们手上得到的最近的文件中,并无有关商品和音像制品特许权使用费的具体条款,与当前的合约情况类似。

无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我们手头拿到的所有合同中还规定,摔角手无权获得一些特定的特许权使用费。这包括评论、赛后节目或解说等工作,这些都被视为雇佣工作。对于WWE网站或其杂志对他们知识产权的使用,摔角手同样也没有资格获取这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最近的合同还特别注明,表演者无权享受来自于电视授权、网络订阅或电视点播费用方面的任何分成。

在过去,这些收入来源可能极少。但是如今情况已经不同,虽然WWE继续在其新的仅限在线方式的全新网络平台上押下重注,但是直播节目和消费产品仍然占WWE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对于依赖这部分收入来源赚取高额奖金收入的摔角手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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