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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

                       1:

    如果不是老爸要去照黄鳝──我们这里捉黄鳝之一种,一手拿用竹杆挑一盏煤油灯,一手拿竹蔑做的有锯齿的竹夹。灯下,水里的黄鳝一动不动,一夹下去,反手丢进背兜里。那时黄鳝多,运气好,一晚上能照七八斤。一到夏天,田坝头可到处可以看见星星点点的火光,你来我往。也有把水蛇误认为黄鳝的。一夹下去,一拖几尺长,胆小的只有丢了家伙,死命往家里跑。吓得几天都还哆嗦──我就不会到保管室去帮他守夜。如果守夜的那天晚上,我听老妈的话,带一个破鞋底去点燃,长脚蚊就不会轰炸机一样老是在耳边响个不停。如果不是长脚蚊长长的吸管总是插进我的肉里,我就会睡得死猪一样。如果我睡得死猪一样,那窸窸窣窣的声音就不会那么清晰。就是听见这声音,如果我不是那么负责任,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可这一切都存在,这一切都在那天发生了。

    那天晚饭后,从来不安排我干活的老爸竟然说:我要去照黄鳝,老二去守夜。口气根本没商量的余地。

其实老爸完全没必要那么生硬,因为我根本就没想在连狗窝都不如的家里住。四年里,什么桥洞子,破砖窑,屋檐下,草堆里,候车室,派出所看守室,哪里没留下我的脚印?

    我是家里最聪明的人。奶奶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聪明人不做傻事。干农活就不是聪明人做的事。我是聪明人,当然不干农活。

    初中毕业,父亲拿着赶牛的柳条押犯人一样让我同他一块出工。担着一挑粪水,看着里面人的狗的猪的牛的大便或长或短,或粗或细,红红黑黑,我吐得肠子都青了。父亲看着我,队长看着我,那么多男人都看着我。有人还嘻嘻地笑。

    笑?!笑你妈个×!老子一脚踢翻粪桶,捏着扁担两头,用膝盖在中间一顶,啪,扁担断成两截。扬起手臂向外一甩,看着扁担在堰塘里打两个水漂,转身走了。留下一堆没夹卵子的男人把干笑僵硬在脸上,如爬在红苕叶上的猪儿虫。

    你走!走了就别给老子回来!父亲跳着脚骂。

    四年里。我宁可在县城舔盘子,去供销社偷糖果,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宁可三天吃两顿,长期饿肚皮,也不回家。

    如果不是那天在火神庙里偷得两只鸡,在拧鸡脖子时摸着那肉嘟嘟的脖子,想起了老妈那肉乎乎的奶奶,想起了把它含在嘴里的美妙感觉。我也不会回家。

    四年里,我从来没想过家里任何人,甚至连疼我的奶奶。可那一刻,我是那么地想妈,想妈想得眼泪汪汪的,想得连拧鸡脖子的力气都没有。

    我没再拧鸡脖子,我得让它们再多活一个钟头,我得回家。

    家中没人,铁锁敖着头,藐视我。我最看不顺眼这幅模样,三两下就把它解决了。

    屋里黑乎乎的,到处破破烂烂。这也是我看不起父亲的原因之一,一个大男人家,四十几岁了,没挣到钱,却趾高气扬。算什么本事?

    三十不穷,四十不富,五十六十寻短路。穷得叮当响的你,看你怎么死?!

    可那时,我只敢在心里这样骂,嘴巴闭得比处女的阴道还紧。

    闻着鸡肉飘散出来的香味,一个个顶着菜青色而且浮肿的脸回来了。先是惊慌,然后是大嚼大咽。我双手抱在胸前,倚着门枋,发出阵阵冷笑。

    老爸丢下这句话时,看也没看我。

    拍拍屁股,他的话随着我的一个响屁,烟消云散。

    把这破鞋带去,烧起来,蚊子很多的。老妈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喊,声音含含糊糊。

    但有一句我听得很清楚,就是她见我头也没回骂出的那一句:“这塞狗肠子的。跑快些,把脚杆栽断!”因为这句话我太熟悉了。这种诅咒,自我懂事起,每天会听到不下10次。

    黑暗,是我最喜欢的颜色。黑暗里,我聪明的脑袋更加灵活。白天朦胧,看人会成双影的我的眼睛,黑暗里会像猫头鹰的眼睛一样闪闪发光。

    黑夜里,走在旷野中,我身轻若鸿,步履矫健,神清气爽。

    沿着那是曲曲弯弯羊肠小道,我尽量拖延时间,因为我已经长大,再不是三岁毛孩,一听到保管室去,便会高兴得跳起来。尽管那里充满了诱惑。

    2

    保管的确是个诱人的地方,队里死了猪、牛,用一口大锅,煮熟了,每家连汤带肉会分得一两小碗。分配时,大家高高兴兴地来,然后大失所望地离开。他们不失望都不行,因为烫猪、煮肉的人都填饱了肚皮。

    老爸无能,这些好事总是轮不上他。分肉时,他也总是轮到最后,分量也比别人少得多。可吃进嘴里的肉,恐怕比李黑娃都多。因为他四个儿子里有一个最聪明的老二。聪明的老二总是眼疾手快,只要李黑娃一转身,沸腾的锅里就会少去一块一斤左右的支解了的动物尸体。一来二去,那黑洞洞的屋里就会有三斤左右的半生半熟的猪肉或牛肉。大家眼巴巴看着铁锅里的肉,再眼巴巴看着李黑娃剔骨、切肉,然后再把骨头和肉丢进锅里煮的时候,我也正忙活。我得把火烧旺些,我得赶在无能的老爸端着那点残汤剩回来时,把肉煮熟,好让它一块儿下肚。

    也正因这样,兄弟四个,没有哪一个敢不听我的。队里,最讨厌我的人也比比皆是。但他们都没有李黑娃恨那么我。李黑娃恨我是因为我总是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总是让他在队长那里交不了差。

收拾李黑娃我很有一套。

    他隔三岔五要赶着“脚猪”(公猪)到保管室旁边的空地上给母猪“保窝”(交配)。当他用两只小手托着“脚猪”那钢钻一样的猪鞭,正要对准母猪那条小河沟时,我会带领自己的敢死队从猪圈后面冲出来,随着一二三的口令,队员们会齐刷刷脱掉裤子,对准李黑娃的头,给他个醍醐灌顶,让他彻底清醒过来自己在干什么坏事。

    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敢死队队员们之所以都愿意这么做,不是因为每次队里死猪死牛时,平时病恹恹的他总是精神百倍,早早就准备好了砍刀,毛刮子。不等队长喊,他已经将死猪死牛开肠破肚。更不是因为他每次都能落个嘴角流油,而是因为他自己捞好处时,总是凶神恶煞,冲着我们敢于上房掀瓦的队员们吼叫。让我们滚得远远的。

    我这样做,其实还有另外两个目的。一是要让他霉得起冬瓜灰──因为听大人们说,把别人的照片丢进粪坑;把别人的名字压在屎桶下面;舀起屎尿淋人的头,都会让他走霉运。二是让他的两只小手无法托住脚猪那玩意儿,那玩意儿进不了母猪那条小河沟,母猪就保不起窝(配不上种)。母猪保不起窝,队长就会扣他工分。工分等于麦子、高粱、红苕、玉米和黄谷。那年月,让人得不到这几样东西,是最大的快乐

    3

    守夜是轮流的义务工。每个人两晚上,我家六个人,十二个晚上。七点半去,第二天早上回来。东西自己带。好在那是夏天,不用带东西,一张竹篾席就可以了。

    这份活。我太熟悉了。才八岁时,我就盼望着守夜。因为我不想听半夜里老爸爬上床来的窸窸窣窣,更不想听母亲肚子疼一样的哼哼叽叽。尤其是怕那剧烈的摇晃,会把本来就有三只脚是用砖头支着的床给摇散了架。我也曾提出抗议,翻身从床上爬起来,大声喊:“你们能不能轻点儿呀?吵死了!”可换来的代价就更惨,老爸用那结满老茧的脚,一脚将我踢下床。随即一声国骂:“爬、爬、爬爬爬!给老子滚一边去!”理也不理我,继续干他的好事。

    这以后,我就盼望着守夜守夜,尽管也是我和老爸同去,可睡一会儿,他会爬起来,偷偷溜走。他这一走,往往是天亮时才装模作样来叫醒我。好像他刚醒来似的。

    我是谁?!我是朱家屋里五代才出的一个天才,聪明绝顶了的人。他的这点小把戏,蒙得了谁?可我不戳穿,因为他一走,保管室就是我的天下,我可以为所欲为。用自己配好的钥匙,打开房门。那里面的种花生满满几囤子。爬进去,脱下裤子,将两条裤脚打个结,尽情地往里装。装满,用手把囤子表面刨平,什么痕迹也不会留下。没现成可填肚子的,还有麦子、谷子、玉米呀什么的,随便装两裤筒,拿到街上就是钱。有钱就有一切。

    但这都是上初中以前的美好生活。上初中后,我跳起脚要住校。住校不是因为我喜欢念书,而是因为那里自由。一放学,十来个路远回不了家或不愿意回家如我类的同学可以聚集在一起,从呢龙口袋上拆下丝线,躲到芭茅林里去套斑鸠。找一根树枝,砍成三两寸长,呢龙线一头系在小棍上,另一头打个活套,放在地面。套口只能鸭蛋大小。大了,斑鸠的脚挂不到丝线,活套不能自动收拢;小了,装不下斑鸠的爪子。套口里放些从洗碗槽里捞出的饭粒。这一切做好,人远远离去,该打球打球去,该摸女生圆滚滚的屁股就摸去……总之,过半小时后去看,下10个套,准会有一个中标:那年月,边斑鸠都饿得慌。

    周末回家,我也总是背上口粮就走,根本不愿在黑洞洞的屋里住。哪怕一个晚上。更不要说初中毕业后,更加聪明的我了。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李黑娃接婆娘的那个星期天。那年,我上初二第一学期。

    李黑娃也接得到婆娘!?这让我很奇怪。

    李黑娃不仅个子小,长着一对三角眼,下巴猴子似的又尖又长,而且很黑。从额头到下巴,黑得发亮。一张黑脸顶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球,样子像鬼。尤其张嘴一笑,一幅雪白整齐的牙齿与亮眼珠相呼应,煞是好看。

    李黑娃不仅黑,而且是个病秧子。不干活。每天,他不是从大河沟里摸螺蛳摸到小河沟里,就是捉黄鳝,要不就是牵着队里的脚猪走村窜乡,给母猪保窝。从不下地干活。家里穷得打一棍子挡都不挡。

这些就足够娶不到婆娘的条件了。更别说李黑娃脑壳还缺根筋。

    五黄六月,热得毛孔都张大了嘴巴呼吸。只要有谁说一句,谁敢顶着这满身的汗,跳进水库,今天的肴汰(我们这地方一种风俗。栽秧打谷时节,为了节省时间,主人家或队里就会在中午十一点左右,每人煮两个咸鸭蛋,做两个麦粉馍馍,送到田间地头。让大家一边休息一边吃。正式的、比较丰盛的午饭,一般在下午四点左右。一天吃四顿。)分他一半。一听这话,李黑娃二话不说,三两下扒光身子,一个鹞子翻身,扑进水库。打赌的人,自然会兑现诺言,分他一半肴汰──大家都知道,人热到极至时,每个毛孔都是张开的,猛一跳进冰凉的水里,毛孔会猛然一收,吸入无数湿气,如此次数多了,身体不出毛病,那时怪事──人家舍得命,自己舍不得一个咸鸭蛋,一个直径不足五厘米的麦子馍馍么?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接到婆娘了!!

    也正是怀着这种好奇,我走进了李黑娃那又旧又破的草房。

我去时,天已擦黑。帮忙的人正陆续离去。我急冲冲跨进门,还没抬头,就闻到一股艾草的清香。猛一吸鼻子,一抬头,一张白白净净,略施粉脂的娃娃脸便钻进眼来,身子如遭了电击一般,呆在原地。那一刻,我感觉有一种明亮而灿烂的光芒在心底掠过,麻舒舒的。李黑娃挤过来,拉着那女子的手,说:这是我婆娘。随之递过一支烟来。啪,我一巴掌将他的烟打在地上,转身就往回走。将一米七八的个头,展露在空旷的田野。

    这是自上初中以后,我唯一一次在家里住。说是住,其实是在床上坐了一个通宵。

    4

    保管室一点没变,几间破房锁得紧紧的。夏天守夜很简单,把席子铺在屋檐下,衣裳裤子一脱,挽成一个疙瘩就是枕头。18岁的我,已经睡了四年多的阶沿,草堆,什么场面没见过,能睡在席子上,那已经是享福了。倒下一会儿,长长的酣声就悠扬地响起来。可乡里的长脚蚊实在可恶,总是咬我,让人睡得不踏实,刚入睡,它就咬得人浑身骚痒,难受极了。只好起来与长脚蚊作坚决的斗争。如此折腾得人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迷迷糊糊中,我隐约听到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因为我对这声音太敏感、太熟悉了。侧耳静听,不错,是人的声音。轻轻爬起来,向着响声走去。一个人影隐隐绰绰正在往背兜里装着什么。

    干什么呢?我轻轻说,我怕把黑影吓着了。

    黑影一惊,丢下手里的东西就跑。如果她不跑,静静地站着,我也许会挥挥手让她走掉。可她要跑,本能中我只好追过去。由于跑得急,她根本没看清地面那块石,那块石头正好挂住她的脚,她身子向前一扑,倒下去了。由于跑得快,惯性让我无法控制自己。她倒下的身体绊住了我的脚,把绊倒了。我刚好倒在她的身边。我抓住她的手,那手抖个不停。我看清了那张脸。那张脸尽管因为紧张,害怕,恐惧而变了形,但依然漂亮,熟悉,这张娃娃脸自那天黄昏见过后,便永久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了。

    是你?!我们几乎同时叫出声来。然后是许久许久的沉默。坐在地上,我们久久地看着对方。都不说话。我抓住她的手没放。她也没想挣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站起来,拉着她,往回走。她绵羊一样温顺地跟着我。回到守夜的地方,我轻轻地坐下,她紧挨着我坐下来。散乱的头发,零乱地堆在我的胸前。我用手梳理她的头发,她轻轻地将头靠在我的肩上。我的手在她的头发上游走,她的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腰。我缓缓地把手滑到她的胸前,在那两座小山上停留,她缓缓地把身子往后仰。我的嘴唇刚接触到一枚樱桃,她已经静静地把自己在竹篾席上荷叶一样舒展开了。我的嘴唇从一枚樱桃滑向另一枚樱桃,她的手已经从的我腰间游到了小腹。我的嘴刚像含着一片很阳光又很水嫩的叶片时,她的手已经引领着我的那个东西进入了小河。

    不知是起了风,还是河底有大鱼在搅动,我们的身体剧烈地颠簸,从一个浪尖冲向另一个浪尖,从一个浪尖上滑下来,又奋力爬向另一座山峦。这是意志与体力的较量,我稳稳地把住舵,努力地驾驶着小船,竭力地划向彼岸。直到脑子里一片空白,一股激流倾盆而下,小船重重地停靠在岸边,我才绝望地停止地划动。

    夜静静的,蝈蝈儿也停住了聒噪。我们彼此凝视着。她那张娃娃脸潮湿红润,比那天施了粉脂还要好看。两只眼睛亮晶晶的,里面蓄满了一汪碧水。一股股艾草的清香扑面而来。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手沿着她的后背,往下移动,手摸到她那下面时,身子一颤,不由自主地放了手。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她吓了一跳,我猛然的松手让她没一点防备,她被我重重地摔在席子上。目光怔怔地看着我,不知所措。

    摇摇头,我俯下身子,看见席子上一滩殷红的血迹。原来我的手摸着的正是这个东西。也许是她看见了我的表情,一把将我抱住,头,自然地靠在我的胸膛上,两行热泪倾泻而下。紧紧地抱着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什么都明白,结婚几年,李黑娃这个病鬼,竟然没能力将她变成真正的女人。

    我一手抱着她,一手拿起被她脱掉的我的短裤,擦着那滩血迹。我们相拥着,听着彼此的心跳,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罗汉场的钟声响了起来。我们同时睁开眼睛,彼此对望,一句话也没有。她穿好衣服。站起来,想走。我想了想,一把抓起自己那条沾有她的血的短裤,穿上。说,你等等。

    她吃惊地看着我。不知道我还想干啥。

    我没管她,再说,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将大亮,我已经没有时间理她了。跑到保管外,我找来一块青岗石,对准锁头,只一下,那不可一世的生铁就无耐地张开了嘴巴。

    推开门。我刚抬脚就往里走。呆呆站在屋檐下的她似乎反应过来我要做啥,疯子一样扑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脚,轻声哭喊着:不要!不要嘛!

    我粗暴地推开她。钻进黑洞洞的屋里,找来两条麻布口袋,先是黄谷,然后是玉米,整整弄了两口袋。扛起一袋,径直往她家里走去。李黑娃屋后,有一个比较干燥的红苕窖,那里,是藏东西的好地方。往返两次后,我终于做好了这一切。再看她时,她已经哭得泪人似的,浑身发抖。拍拍她的肩膀,我说,回去吧,够你今年用的了。她两手交叉着抱住肩膀,抖个不停。

    走不走?!不走明天就把你拉去游街!我大声音吼叫着。

    我这一喊,她彻底清醒过来,背起背兜,兔子似的逃走了。

    东西,在你家红苕窖里,什么人也别告诉。望着背影,我喊着。

    等她离去,我重新走进被自己砸开了门的那间屋子,装了无数袋黄谷。搬到屋檐下,拉拢门,先扛上一袋,走五米远,再来扛第二袋,如此反复。我还没走出一里路,便被队长发现了。

    其实,他如果再早一点起来就好了,免得我累出一身臭汗。队长发现了我,我自然不能再搬了,跟着他,我回到了保管室。回到了我守夜的地方。席子还在,那上面,还隐隐约约有没完全干掉的血迹,鸭蛋大小。

    看着那滩痕迹,我异常平静,直到大盖帽拉起我坐上自行车的后座,我的眼睛也没离开过席子。直到看不见那张已经泛黄的席子,我才发现保管室屋的晒场上已经围了很多人,老爸蹲在人群里,双手使劲抓扯着自己的头发;老妈站在人群里,用破旧的围巾捂着脸。找遍所有的人,我没有看见那张娃娃脸,直到铜锣山挡住了我的视线,我都没能再看到那张娃娃脸。

    5

    如果不是母亲来我劳动的地方看我,如果不是母亲嘴里长了根长舌头,可能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走后,那个小村子发生的下面的这些事情:

    一、大盖帽带走我后不到两个月,李黑娃死了,为一袋水果糖,一头扎进方家水库,第二天才出来。害得打赌的人赔了一幅棺材。

    二、我走后的第二年五月,李黑娃婆娘生下一个遗腹子,胖胖的,长得虎头虎脑。大家都爱逗着玩。

    三、队长被判了刑,原因是强奸未遂。

    母亲在告诉我这件事时,长叹一声:唉,寡妇门前事非多,活人难啦。

    自从听了母亲这声长叹,我就搬着指头算日子:还有385天零5小时,1984年7月13日,就该我出去了。

    我默默念叨着那个日子,分外地听话。管教让我做什么事我都答应着,因为我想早一点出去:包袱里的短裤,已经四年没洗了,上面的印记,已经有点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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