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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奇案》的读后感大全

  《孤岛奇案》是一本由阿加莎·克里斯蒂著作,地质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0.60,页数:2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孤岛奇案》精选点评:

  ●特别找的老书 黄纸看着舒服 安详 就是翻译的一般

  ●高中时在机房看完的。对于这本书,再多的评论也是枉然。

  ●原来这本就是传说中的《无人生还》。。。

  ●名不虚传的阿婆经典!其实不算是侦破小说,而是心理悬疑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精彩),基本没侦破过程,全是惊险刺激的“被虐”过程,很好看!不过最后法官的告白实在有些牵强,大量细节说不圆啊。

  ●很久以前舅妈搬家房子还没装修好,我去那儿无聊找到这本书,看了一整天,看到脊背发凉毛骨悚然,是对阿加莎印象最深刻的作品

  ●经典

  ●天国的正义降落到凡间终究变成人间的偏执。

  ●“拟结丝萝”“弹丸小岛” 这样的翻译风格哪怕我这样惯用四字成语的脑残也忍不了啊=L=

  ●第一次读阿婆的书

  ●以前看的就是这个版本的呀。 可惜不知道被自己丢到哪里去了,最好别被卖了= =

  《孤岛奇案》读后感(一):推理女王与东野圭吾

  《孤岛奇案》是老版本的翻译,最新出版的书叫做《无人生还》,作者是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我还读了另外一个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写《解忧杂货铺》和 《嫌疑人x的献身》。

  关于阿加莎克里斯蒂和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个人认为前者更偏重于犯罪手法的设计和构思,类似与经典的福尔摩斯探系列。

  而后者侧重关于对人性挣扎和犯罪心理的描写,当然案件本身也是很精彩的。发展到后来的《解忧杂货铺》,已经脱离了推理小说的范畴。这里再说一句,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悟是有时间当我们面临人生重大抉择的时候,常常会征求别人的意见,可大多数时候我们内心是其实是有答案的,我们渴望的是通过倾述来释放压力以及渴望从别人那里获得一种认同和力量。

  《孤岛奇案》读后感(二):关于正义

  被老罗忽悠,找了半天才知道小岛奇案就是"无人生还"....

  因为是经典之作,所以读的过程中总是下意识在回忆别人的剧透..... 本格推理类的确烧脑,结局也合情合理。只是不幸其中桥段在名侦探柯南里面大量被抄袭,并没有太大的新鲜刺激的快感。 这里只想结合一下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中提到的辛普森案。 小说再好看,毕竟是抓观众心理的情节。"无人"看完最大的感受就是,人人内心都有一个"正义"的魔鬼。逍遥法外的坏人,被代表正义法官用非法的手段裁决,用奇特的手段折磨死,总之大快人心。我看完心里也畅快,但这种畅快本身就源自心中那廉价的正义感,随着不同的需求与目的发挥作用罢了。 提到辛普森案,不外乎就是要提"程序正义"。这东西真有那么重要么?是的,这是约束司法犯罪的必要条件。那司法程序约束岂不是会造成很多坏人逍遥法外?没办法,这是必然需要牺牲的条件,因为司法犯罪,远比普通犯罪本身可怕的多。万一司法机构判断错误,万一司法人员因为权力的膨胀左右行为,万一司法系统被人利用。这一切都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无比可怕。 如果说无人中的杀人犯都有罪,好的,先假设他们都有着正常司法判不了的罪,而且他们也不是被冤枉的。那杀人罪里也有轻中重之分,过激杀人,过失杀人,间接杀人,蓄意谋杀,情节是完全不同的。有的罪大恶极,有的罪不至死。无疑从这几点来看,法官其实是十人当中罪行最重的。蓄意谋杀,而且是一级谋杀,手段残忍。有人说谋杀坏人那叫正义。但是这不是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正义,只是我们彼此本性中原有的恶念,所谓廉价的正义。这样的正义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反而会混乱不堪。 有没有想过,美国打伊拉克的时候,它也是胸怀正义。 有时候看电视电影里,看到要吧坏人交到警察手里的情节不免有些失望,总觉得交给警察这家伙就下场就不会太惨,不外乎受牢狱之灾,大不了一颗子弹结束他生命。总觉得不把他凌迟死不能解心头之恨。我猜测,当年参加完一战,蹲在出租屋里想重新让德国崛起的希特勒,也是这样记恨犹太人的吧。

  《孤岛奇案》读后感(三):天国的正义,人间的偏执

  警告:本评论包含严重剧透,未读者慎入!

  一本会讲故事的好书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人间奇迹,所以剧透之于小说,就如谋杀之于人间,前者剥夺了读者享受一番精神奇遇的权利,而后者则剥夺了人生存的权利——总而言之,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因此,为了不要让第一次写书评的我就沾上读者的斑斑献血,我只好不厌其烦地再次提醒可能错过开头的读者:下文包含严重且完整的剧透,请斟酌慎入。

  几乎所有对《无人生还》(或译《孤岛奇案》)的评价里都有这么一句,“本作是暴风雪山庄模式推理小说的代表作”,注意是代表作而非开山作,代表作即典范或集大成者,这也意味着它至少包含以下两个要素:封闭的环境,凶手和被害者共处。请注意这些都是预备知识,也就是说,但凡对推理小说有些微兴趣的人在阅读之前都应该具备的常识。我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这么说,我是带着挑战阿婆(即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求胜心读的——反正凶手一定就在出场且被困在岛上的十人之中。但是读到后面,我动摇了,我开始判定,凶手应该另有他人,但如果是这样,则产生了以下两个困境:要么违背了常识;要么产生了相较于本书名声的不协调感——对于这样一本推理小说而言,如果引入一个丝毫未着笔的外人作为凶手,不啻于在高雅的宫廷舞会上放起了农业重金属神曲。这让我更加笃定凶手就在这十人中,但反复推敲,还是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可信的结论,于是只好在读到最后揭开谜底之前重下了凶手在外的结论——而在这之前,我已近放弃地顺着作者的描述随波逐流地读了下去,一步步钻进作者设计好的盲区和陷阱之中,放任自己在那个凄风冷雨的孤岛上像个幽灵一样目睹一起起不可避免的死亡。直到解开最后一页的时候,真相如同酷寒中的骄阳,耀眼而又不可思议。用句老掉牙的套话总结,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这正是阿婆的高明之处:一切都符合逻辑,一切都貌似正常,但这一切平平常常却又导向一个不可预知的结局。而读者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阿婆在最后志满意得地把兔子从魔术帽里掏出来。本作的其他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迥异于波洛系列寓幽默和推理于一体的风格,阿婆罕见地用简洁凌厉的笔法规划了一起奇案;可能是考虑到十个人物不易让读者记住并产生深刻印象,阿婆贴心地用了“第三-上帝”视角切换的方法,以十个人的口吻,短小精湛又不失焦点地反复描摹每个人的心态和思考,又不失时机地切回到上帝视角,推动故事的发展;严整的故事结构,在奇案结束之后,趁读者迷惘且意犹未尽之际,进一步通过苏格兰场侦探的分析,将不可能犯罪的结论加深并深深烙在读者心头,这样最后在真相通过一只漂流瓶揭露的时候,产生了最大的震撼。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本作不仅仅是暴风雪山庄的代表作,更是“正义犯罪”的代表作。所谓“正义犯罪”,其典型的情节就是一个偏执的,具有上帝情结的人(往往还同时具备极高的智力),在“吾即正义”的高贵感召之下,出手制裁他/她认为犯了罪但法律没有/无法制裁的人。在本作中,第一个出场的老法官正是这样的人。他的法官身份不仅暗暗契合死亡童谣中的“五个印第安小男孩,惹是生非打官司,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的暗示,更符合其“吾即正义”的偏执和骄纵,也赋予了他策划的杀人事件因形似审判而具有的似是而非的“正当性”。

  “正义犯罪”源远流长,从梁山好汉,到罗宾逊,再到蝙蝠侠,更非主流点地还可参见“刑警罗飞”系列中的Eumenides。所有的“正义犯罪”都牵涉到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正义的边界在哪里”。总的来说,“正义犯罪”来源于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的摩擦和冲突。自然法认为正义是永恒的,抽象的,绝对的,并以此评价成文法是否正当。而法律实证主义则只关心实际制定出来的法律的结构和效力,并不关心法的来源和法的性质,只专注于相对独立的法律部分。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冲突由来已久,我们可以笼统地说自然法是一种价值理性,而法律实证主义则是一种工具理性,这两种理性构成了法的硬币,各居一面。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抉择?是坚持用永恒真理为尺丈量万物?还是坚持以成文法律为规收束人事?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人性本来包含善恶二元,人神二端。人性让人像人一样务实而蝇营狗苟,神性则让人去评价包括自己在内的诸造物。从法官的自白和行为中,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认为他是一个具有上帝情结的偏执狂。偏执生傲慢,过度的傲慢足以让神性在灵魂的天平上彻底战胜人性,如果再配上较高的智力,那更是如风助野火,让他产生一种他可以俯视众生,审判众生的冲动和错觉。自然,在漫无边界的正义之中,卑微的人性及其所主导制定的成文法必然是错漏百出,不值一提。这种极端骄纵而自负的情绪,催生的往往是激进极端的言行举止。“为了把一半人送上天堂,不惜把另一半人先送下地狱”的殷鉴不远。

  或许正是认识到了自己理性的有限,人类的先贤将人类的神性剥离出来,投射到圣洁的幕布上,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一神教;人类承认法律的有限性,划定正义的边界,法不禁止皆可为;人类将价值理性高高贡奉,用刚正朴实的工具理性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当然,有人会像那位法官一样,认为这是必要的恶,但是没了必要的恶,人类恐怕会被不必要的恶活生生的吞噬。

  尽管这样,“正义犯罪”的故事还是会流传不止,因为,毕竟全真全善实在是个太诱人的理想。只是,天国的正义只能仰望,一旦它降落凡间,只会变成人间的偏执。

  《孤岛奇案》读后感(四):《无人生还》一书,推荐地质版《孤岛奇案》

  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地质版《孤岛奇案》这个版本。虽然书名似乎没有“无人生还”这个名字更吸引人的眼球,但它的翻译却是诸多版本里面最好的,比现在一般公认的“贵州版”《无人生还》要精彩。也许是很多阿迷们太迷信“贵州版”的原因吧,其实“贵州版”的译本也都参差不齐,水平不一,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找《孤岛奇案》这个版本来看看,你绝对能感觉出一种别样的韵味。尤其是里面对那首“童谣”的翻译,综合各版本,还是觉得这一版的最有神韵,而且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下面是两个译本对“童谣”的不同翻译方法,大家可以对比一下。

  《孤岛奇案》中的“童谣”: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

  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

  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飞来一蜇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事生非打官司;

  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

  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

  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

  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

  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贵州版《无人生还》中的“童谣”:

  十个黑孩子去吃饭,一个呛死剩九个。

  九个黑孩子睡过了头,一个不醒剩八个。

  八个黑孩子上德文,一个留下剩七个。

  七个黑孩子砍树枝,一个砍死自己剩六个。

  六个黑孩子玩蜂箱,大蜂蜇死一个剩五个。

  五个黑孩子打官司,一个进了法院剩四个。

  四个黑孩子去出海,熏扉鱼吞吃一个剩三个。

  三个黑孩子上动物园,大熊抓住一个剩两个。

  两个黑孩子晒太阳,一个晒焦啦剩一个。

  一个黑孩子太孤单,一个黑孩子太孤单,吊死自己全完啦!

  英文原版“童谣”:

  Ten little nigger boys went out to dine(十个小黑人)

  Ten little nigger boys went out to dine,  

  One choked his little 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ine.   

  ine little nigger boys sat up very late,  

  One overslept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eight.   

  Eight little nigger boys travelling in Devon,  

  One said he"d stay there,

  and then there were seven.  

  even little nigger boys chopping up sticks,   

  One chopped himself in half,

  and then there were six.  

  ix little nigger boys playing with a hive,   

  A bumble-bee stung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five.   

  Five little nigger boys going in for law,   

  One got in chancery,

  and then there were four.   

  Four little nigger boys going out to sea,   

  A red herring swallow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hree.

  Three little nigger boys walking in the Zoo,   

  A big bear bugg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wo.   

  Two little nigger boys sitting in the sun,   

  One got frizzled up,

  and then there was one.   

  One little nigger boy living all alone,   

  He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王子封臣评书版(2010年)

  十个小黑人,为饭去奔走,

  一个被噎死,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黑人,熬夜真困乏,

  倒头睡一个,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黑人,德文去看戏,

  留下一个死,八个还剩七。

  七个小黑人,砍柴不应手,

  斧头劈脑后,七个还剩六。

  六个小黑人,无聊惹蜂怒,

  一个被蜇死,六个还剩五。

  五个小黑人,游戏打官司,

  一个做法官,五个还剩四。

  四个小黑人,出航遇海难,

  一个被淹死,四个还剩三。

  三个小黑人,动物园玩耍,

  天降狗熊袭,三个还剩俩。

  两个小黑人,太阳底下坐,

  一个被晒死,还剩哥一个。

  一个小黑人,孤单且凄惨,

  投缳上了吊,全部归了天,

  无人生还!

  《孤岛奇案》读后感(五):瓷人的账不对——《无人生还》

  【每件东西都崭新、发亮,光鉴照人。屋子里啥都藏不住,没有秘密可言,连一点这样的气氛也没有。不知怎么搞的,现在却成了恐怖的深渊……】

  豆瓣日记:

  http://www.douban.com/note/536294861/?src=noti

  {没有看过《无人生还》(孤岛奇案,十个不见了……)可以别看了,以下全部剧透。我很佩服说这个能云山雾罩半天还一丁点不剧透的}

  据说有个舞台剧版本没有全部死掉,撇开不说。

  在很多改编版本里,都有十个小瓷人这个情节。我一直有种强烈的冲动,如果上来就把十个小瓷人全砸了,凶手会不会猛烈撞墙直接中风而死。又或者:

  【“看不出来。沃格雷夫和隆巴德是饮弹而死,前者被击中头部,后者子弹穿透心脏。布伦特小姐和马斯顿死于氰中毒。罗杰斯太太是服用过量的三氯乙醛中毒身死的。罗杰斯的头部被劈开了。布洛尔的头部被碰碎了。阿姆斯特朗是溺死的。麦克阿瑟是被人击中后脑而死的。维拉·克莱索恩是吊死的。”】

  1.安眠药的药效过期了,或者床塌了;

  2.开枪的时候子弹卡壳了,打偏了;

  3.投毒的时候没有成功;

  4.举起斧子砍伤了自己;

  5.石头砸偏了;

  6.麦克阿瑟被砸了一下然后慢悠悠转过身来

  7.推别人的时候自己栽下去了

  倒不是要强调荒诞性,而是在想可怕的预谋和可怕的执行力之间哪个更为可怕。或者说RPG不肯乖乖就范怎么办。我看见一个故事讲投毒犯无法弄碎毒药(毒药是个药片,他试图用手指碾碎),还看见过无数次被认定已死的尸体晃晃悠悠出现在洋洋得意的人群之间……

  这个故事的基石是因果律。当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不用思索对法律的完善,而是直接自己来:替天行道,仗义杀人。用法官自己的话(嗯,剧透了,怕吧):【罪恶和对罪恶的惩罚永远使我神往。】

  相对于一般的犯罪动机:正义恐怕是最为残忍的动机。因为那不是一念之差,因为那具有无以伦比的满足感。

  稍微梳理一下动机:

  1.沃格雷夫:匡扶正义,维护地球和平

  对生命的不尊重:

  1.布伦特小姐觉得怀孕的女仆不配拥有生命,不配为人;

  我觉得布伦特小姐与其出于对卫道的斤斤计较,还不如说作为自己恨不得去放荡,去怀孕的妒忌。所以如果有可能让对方狼狈不堪自然乐此不疲,甚至丢了性命这样的结果她会觉得这是对她额外的奖赏。以所谓的罪犯而言,我觉得她最为不可饶恕。同时最为讽刺的是,她的手也是所有人里最为干净的。

  2.马斯顿只顾自己开车的快感而罔顾路人(儿童);

  少爷其实和法官有一定的相似度,就是他们会蓄意的把一部分人不作为人。冲出来的小孩,没钱买车的路人,他都是视而不见的。真得血肉模糊之后,他也会委屈地说:我道歉还不行吗?所以我非常赞同对他的杀戮,然后对着他被呛死的尸体说:没看见啊,哦,那我道歉好吗,怪我喽。

  3.阿姆斯特朗哪怕在开刀的时候都会保持醉意;

  医生算是所有人里最为委屈的,即便被认定为行医事故也不至于立即被处于极刑,以他胆战心惊地为病患合作了余下的大半生,他该汲取的教训并不仅仅是在开刀的时候不再喝酒,而是要相信自己。以他对药物的熟悉程度在这场荒岛种蛊中本该活得更久一点。但是他近乎挥霍那样的释放自己的烦躁,那场未被追究的医疗事故所带来的烦躁。如果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他该毫无心理障碍活到最后。他是非常“无辜”的一个人。罪不可恕,罪不至死。

  4.隆巴德觉得别人的生命都不如自己的,何况不是人的未开化人;

  非常遗憾隆巴德最后没有顶住自己的心理压力,无论是体力,心智他都算是这一群人里的上上之选。他唯一的错误就是轻视了女人:【他挺愿意同她搞搞……】在最新2015BBC版本的《无人生还》{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25839052/}里真的搞了。那种瞬间的松懈让他没有走到尽头,试想哪怕他被催眠地把自己挂上铁钩,铁钩也会断裂吧。爱上陌生女人引以为戒。

  从所谓的正义角度,法官觉得他该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别人,自己愉快地死在那儿,我觉得这真是扯蛋。

  对名利的追逐

  1.罗杰斯夫妇对老妇人的服侍不力;(2个人)

  前不久爆料在某些地方,出于对于亲生父母怎么都不肯死的憎恨,保姆会帮助那些缠绵病榻的老人走到最后一程,所谓做一天给一月的算是除晦金甚至是报酬。罗杰斯夫妇应该是非常优秀的仆人(譬如反复赞扬了罗杰斯太太的厨艺,包括凶手本人;譬如在恐惧之中还记得劈柴做饭的罗杰斯先生。),老妇人肯在遗嘱里加上他们的名字可见一斑。长年累月的护理的确令他们厌烦了,但他们并没有主动的虐待乃至投毒,勒毙之类,他们的罪行是没有及时给老妇人服用药物。

  于是法官大人就像钟馗嫁妹,抬轿子的小鬼就是配菜一样,在享受了罗杰斯夫妇的服务之后,投毒砍斧。

  这已经不是处理过当了,而是看着法官干瘪的牙床上,那条浑浊的舌头蘸着鲜血来回拖动。

  “她连自己的影子都害怕”。可怜的罗杰斯太太该在法官的事物里下满巴豆和伟哥。

  2.布洛尔为了自己升职

  他从某种意义上有点像隆巴德,他和隆巴德都是唯利是图的小人,自私自利到了理所当然的地步。从人物设计而言我觉得有所重叠。他们两个被案件搞到发疯我也觉得最为不可理解:死道友不死贫道。他们就静静熬到最后不就得了。如果他们两个联手,可以打飞法官的假牙然后逼他自己吃下去。

  3.维拉·克莱索恩渴望出于财产到手的感谢,男人愿意和她结婚

  这是我觉得阿加莎克里斯蒂最混蛋也是最恶毒的地方。死得明明该是那个男人:她误会我了,我深爱她,她不知道那个孩子对我多么重要。女人完全出于对身份、情欲的煎熬“自愿”地做了凶手然后被弃若敝履,然后法官从根本上替那个男人灭了口。这是三个直男癌(第三个是阿婆本人)对女人的报复。

  女人活到最后也说明了法官对她最为仇恨。这并非仅仅是男人对女人的仇恨,而是作为上层阶级对于下层阶级企图往上爬的碾压。

  这个故事再次说明,女人可以杀人,但不要为了男人。女人可以杀人,那就要杀人到底。女人可以杀人,但不要自杀。

  最后夺走隆巴德是多么美妙的战役啊,女人要杀男人,男人总是无处可逃。

  防卫过当

  1.麦克阿瑟对和自己妻子偷情者的蓄意报复

  【而麦克阿瑟呢,一想到莱斯利像母亲一样喜爱着这个大孩子,也感到乐滋滋的。】

  老夫少妻要么甘心做乌龟让老婆在外面乱搞,要么就锻炼身体。从麦克阿瑟所谓对妻子的深情这个角度,妻子不给他戴绿帽子才有些对不住他。他没有力量去爱一个人,他的力量仅仅只能用于捶胸顿足。同时,训练有素的军人云云真是一个笑话。

  从主观意图强弱我做如下分类:无意识

  1.马斯顿

  2.阿姆斯特朗

  不作为

  1.布伦特小姐

  2.罗杰斯夫妇

  3.布洛尔

  既然开始了就要做到底

  1.隆巴德

  2.维拉·克莱索

  【 她又想开了:

  “我敢打赌,这个人肯定跑过一些有意思的码头,见过世面……”

  他完全想像得出:这可是位硬心肠的主儿——无论搞恋爱,上阵打仗都一样——都能把握得住自己。他挺愿意同她搞搞……】

  强烈的享受的杀人欲望

  1.沃格雷夫

  【沃格雷夫法官现在小心地取下假牙,泡在水杯里。干瘪的嘴唇塌下去了,显示出一张冷酷无情的嘴,不但冷酷无情,而且还嗜血。】

  【“很难说得清楚。但是,先拿这一点来说吧,他是个老油条,主持庭审可有年头儿了。也就是说,哪一年他都得充当好几个月至高无上的上帝。久而久之,肯定他就自以为真是上帝了。权高一切,生杀由己。他完全可能一下子心血来潮,越走越远,又想当一名巡案大人,替天执法了。”】

  【阿姆斯特朗大夫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觉得像法官这种老年人的求生欲望远比年青人要强烈得多。他行医多年,对这一点深有所感。他比法官可能要小上二十岁,但在自我保存的精神方面却不知要差多少了。】

  【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满足于单纯创造艺术。他渴望自己的艺术得到世人的承认,这种天性是无法克服的。我必须承认(尽管我觉得这有些丢脸),我也有这种可怜的天性,我想叫别人知道我在这件事上是干得多么巧妙……】

  【在整个控诉过程中,我可以说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我这些客人的面部表情,通过长期的法庭经验,我确信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

  我罗列那么多也就是想说一句话,最该死的是法官,没有之一。就冲那种沾沾自喜的艺术得到承认论,那是多么腥臭的老人口水老人痰渍老人尿迹。

  【亿万年过去了……地球不停地转动……时间静止着,原地不动……千万个世纪已流逝过去……不,这只不过一、两分钟而已。】

  所谓的一两分钟,其实就是亿万年,这是我关于这个小说的最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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