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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摘抄

  《识骨寻踪 第三季》是一部由艾米丽·丹斯切尔 / 大卫·伯伦纳兹 / 米谢拉·康琳执导,犯罪 / 剧情 / 悬疑 / 爱情主演的一部美国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一):for sweets

  第三季出现的心理学家sweets,其口中经常提起的profile,更是让我联想起犯罪心理里的那群专业人士,尽管我也喜欢那部片子,但bones里的sweets明显可爱很多,23岁,专业,但是言辞过于年轻,总是被嘲笑,尤其是在一个不看重心理学的科学家团队里,总是被质疑,不过也总是被证明。是看完四季后,除双B外最喜欢的一个啦。。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二):这一季的逻辑简直sucks

  zack的结局太扯了吧???一个有着好家庭好工作环境超高智商的天才会干出来当食人狂魔的门徒的这种狗血的事儿???就算是演Zack的演员没有续约,不能安排个合理的结局???Zack是个不太通人情世故的人但不代表他是个疯子变态啊??

  另外…实在接受不了max的结局,的确法律之外有人情,但是max杀人是实际发生的事情,不能因为人情就不认真破案吧?如果max不是bones的父亲,我相信fbi肯定会玩命找出证据的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三):心理学,还是物理学?

  心理学从上个世纪的60年代才被承认为一门科学。过去的岁月里更等同于巫术。

  ONES以及她身边的一群科学怪人,都是以完美的,无懈可击的科学,唯物得一塌糊涂。他们身上体现出更多的理智。

  而BOOTH以及SWEETS、CAM等人就是完全了解人的思想,预测人的行为。他们身上体现出更多的感性。

  ONES与BOOTH相辅相成,是不是代表着,正常的人也要理智与情感相结合。在破解案件上貌似是BOOTH依赖着BONES,但从心灵成熟来说,BONES依赖着BOOTH的提点慢慢成长。

  ZACK的误入歧途给那些唯理性论的人敲响警钟。有才无德的危险度远大于有德无才。

  整部剧里,心智比较正常的,除了BOOTH ,还是CAM,和HODGINS比较正常一点吧。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四):surprise

  At first I just wanna say I like the program,

  it was interesting and surprised me,

  the profession,

  the elite,

  and the fated man——Zack Addy,

  I know he was praised as the hottest homosexual actor in coincident and I couldn"t agree with that more,

  that"s why I felt lost and astonished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the ending meant I would never see the cut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五):不完全吐槽

  03E01 食人族案(又来/还是有组织的

  我还是更喜欢Zack 想他(太可爱了吧!!!剪了头好好看!!!

  Jack剪了头都不可爱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样的审问方式怕不是要给被审的人搞疯 哈哈哈哈哈

  全都是助攻!!!!

  03E02 公园爆炸案

  GM:Perfect Day- Lou Reed

  Jack别忘了你要结婚了!!!!你在给我看哪里!!太可爱了 哈哈哈哈哈

  我的确是啊 但布斯并不知道啊(笑die

  神他妈蓝色小药丸 哈哈哈哈哈哈

  03E03 奇葩人兽扮演案

  GM:Talk About- Paddington DC

  卧槽啊 真的太恶心了 呃呃

  看来首先必须要会学动物的叫声才可以 呃呃

  咦 这个女的好变态!!!

  03E04 堆肥厂案

  盲猜老婆(❌ 居然是女儿 害

  他俩去心理治疗也太好笑了吧(真的巨可爱

性格互补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六):主角果然只是用来推动剧情发展的

  1.主角那俩B实在是越来越讨厌,实验室的事情几乎都是cam领着其他人在做,Zack和Jack是主力,Angela和Cam负责协助,而2B的作用就是跑现场,接电话,问点事,大部分时间用于搞暧昧。

  2.目测Bones最常出现的台词是:

  “xxx找到了凶器。”(xxx基本上会是zack和Jack)

  “xxx查出了被害人的身份。”(xxx基本上会是angela和Cam)

  “xxx查到了凶手。”(xxx可以是实验室里的任何一个人)

  我靠这么看来这个实验室根本不需要Bones这个人。她除了到处问结果施加压力还会干点别的不?

  3.极其讨厌Booth那个对实验室的人不尊重的用词和口气,被Jack和Zack碰一下简直像被瘟神碰了似的,我擦他有什么了不起,没有实验室里这些人他还玩个球啊。

  4.极其极其讨厌Bones对待她父亲和哥哥的态度,我要是她爸一个大嘴巴子就抽上去了。

  5.圣诞节那一集那个胖律师让Bones和Booth在檞寄生下接吻那个条件假的不能再假了。

  6.Zack最后成为食人者的徒弟其实是情理之中,三个月颠覆以前的一切有什么不可能的,如果你在一个地方明明起着超级关键的作用结果大家都不那么重视你,几乎就是把你当成随时开机随时关机的不用休息没有情感需要的研究机器,你看你会不会对那个地方产生什么感情。相比较这一点,Zack已经比大多数人善良多了。

  7.俺喜欢Cam,她公正有原则而且懂得考虑大局,最重要的,她是实验室中唯一一个真正把Zack当做一个成熟的正常的同事认真对待的人,其他人和他说话的时候要么是反讽要么是当孩子一般的夸奖,巨讨厌,当Zack从伊拉克回来之后,Cam是唯一一个问过他为什么他被送回来的人。

  8.女性角色里最喜欢Cam,其次Angela,男性角色最喜欢Zack,其次Sweets。俩个主角实在是太讨厌了。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七):致Zack,那个努力寻找存在感的孩子

  ones这部早已完结好几年的片子,我从上周才因缘际会的开始看。一开始看了几集觉得一些骨头画面实在恶心遂弃之,然而本剧的角色性格塑造实在出色,一直心心念念想看然后又重新拾起,对于一些恶心画面现在也渐渐习惯。在一周之内补完了三季,在这里想写写Zack。

  在第一二季里,Zack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高IQ,低EQ的挺可爱的小孩。虽然不是主要角色,但他的一些冷笑话,以及和Hodgins的斗嘴,还是蛮好玩的。所以在看第三季前,当我预先得知他会在这一季结束犯案离开,我感到很不可思议。直到看完第三季,不可否认,最后一集挺仓促,很多逻辑感到不严谨,也没有仔细交代为什么Zack会替食人魔做事。但是细细想想,其实一切都有迹可循。Zack一直以来就不是很会与人交流,存在感在整个团队里也不强。所以在第二季最后他收到white house写来的希望他去伊拉克的信件之后,虽然他的语调挺平稳,但是可以感到他是自豪的。即使Hodgins告诉他这不是总统的签名,这只是机器签的,他还是固执的相信总统需要他,国家需要他。所以我想他基本上是没犹豫就决定去伊拉克。然而他在那儿呆了三个月就回来了,理由是不合群,军医还让他想想为什么他只和杰弗逊学院的人合群。虽然Cam告诉他that"s enough, you are better than many people else. 我觉得这次经历对他还是有不小的影响。在第一第二季中,Zack虽然不太会与人交往,但是你可以看到他在努力学习。然而在第三季中,他是完完全全的理性不带感情,也没有一次是想主动提升自己的人际沟通。由此看来伊拉克之行的确对他有不小的影响。他去伊拉克前觉得被需要,可是最后别人却不需要他,在杰斐逊他也不是主心骨。所以虽然剧里完全没提食人魔接触他时到底对他说了什么,但我想食人魔一定让他感到了自己被人需要,自己可以对别人做出贡献。当Angela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女检察官说:A strong personality finds a weak personality and take advantage.虽然Zack非常的聪明,可是他情商上的缺陷较大,我相信这也是造成他最后会替食人魔干活的原因之一。

  可惜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个做事认真又有点固执,和Hodgins老是拌嘴争当King of Lab的小孩了。

  :剧里Zack的皮肤实在是太好了!又白又光滑(花痴脸)

  《识骨寻踪 第三季》影评(八):不可原谅的同情——寄背叛的ZACK

  愚蠢的人永远愚蠢,我们不会去怪他,因为他天性愚蠢;智慧的人永远智慧,我们不会去赞扬他,因为他天性智慧。但是当智慧的人被愚蠢的人所妥协,就算是在某种角度上我们应该投之以同情,却难以改变对此事不可原谅的本质。不幸的是,ZACK,就是一个被愚蠢的人所妥协的天才。如果说对于杀人恶魔,我们觉得应该让他以命相抵;那么对于ZACK,就该是十恶不赦。

  反社会论者其实哪个时代都不缺少。传说时代有商山四皓,商周之交有伯夷叔齐,战国时有楚狂接舆,其特征很统一,往往是桀骜不驯、因各种原因怨恨社会,表现平和者隐居深山,表现激进者报复社会(比如育碧所制作的大名鼎鼎的《刺客信条》就是以兴盛于9-13世纪的一个伊斯兰激进派别伊斯玛仪派为基础编写的,其代表教义就是杀尽一切坏人来保证人间和平)。但是这种人往往是形单影只,或被凡夫鄙视、或被俗子艳羡。虽然关注者不少,但愿舍弃一切加入其行列的却是凤毛麟角。作为第三季的神奇反面人物(因为他总能犯案,BRENNAN却总是抓不到他)的食人者正是反社会的典型。

  根据片中所述,这位食人者加上食人者的师父(老人院里那位已经痴呆的老头)、在第一个案子里已经“自杀谢罪”以保护组织的学徒还有最后新收的弟子“实验室之王”ZACK(真是忍不住还要骂一句“真他妈混蛋”)总共已经害死了几十人。其所杀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三个季中除去有关他们的剧集其他杀人犯所杀的人的总和。其实,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会有多少人憋着一股劲就是要杀人、不杀不痛快呢?绝大多数犯案者都是因为意外,不管是推了一把选美对手而犯下杀人罪的九岁选美冠军还是因为吵架激动之下就抄起铁锹一下砸死最好的朋友然后又内疚惩罚了自己二十年的机修工,他们是杀了人,但是其情可悯、其罪可赎。就连一直作案没有被抓获的“掘墓人”最初的动机也只不过是绑人勒索(虽然在精明的BRENNAN的参与下弄得这位犯案者越来越像福尔摩斯里的莫里亚蒂博士,作案就是为了和BRENNAN斗气),而BRENNAN的父亲不断杀人则是在用自己的方法去保护子女的安全并且惩戒凶手(把凶手开膛破肚)。食人者呢,他在杀人,去杀那些无辜的好人:包括前途无量的提琴手、一生奉献给上帝绝无邪念的主教还有那表面上看上去有一点使人厌恶但却一直致力于还富于民的演说家(这个人是ZACK杀的),甚至还有最不可能跟邪恶搭上边的婴儿(还记得那个自杀的食人者徒弟是怎么说的吗:婴儿的肉其实有点像鸡肉...)。食人者可以完全无视现实,无视这些伟大的有成就的人对世界所做的贡献,而仅仅为了那种连泯灭日期都搞不清楚的什么狗屁教派派生出来的异端邪说而杀掉这些用“无辜”都不能彰显其冤屈的人们,我看给这位先生一个“变态者之王”的“美誉”应该不过分吧(很多人变态,他们不会强迫他人<比如某个案子里喜欢扮马让人骑的受害者,参加这个游戏的也只有其他喜欢扮马的人们>,或者至少,只伤害自己或和自己有感情联系的人<曾看过一部片子《温柔的诱惑》,讲的是两个工作在屠宰场的恋尸癖男女,男的为了体验“变成尸体的快感”用刀把自己捅死了,然后女的再把已经埋下去的男友尸体挖出来与之做爱....写出来都觉得恶心>)。

  食人者这种变态就算在变态界里也算是“变态”的,但是这种变态历史上并非没有。众所周知的二战时小日本的神风特攻队就可以堪称同类。老照片上,头脑发热的人们在机场上高举酒杯,仿佛庆祝胜利。而且这种每次少则几人多则上百人的“聚会”一次又一次的举行了将近三年,前后总共有五千人参加。与一般聚会不同的是,这些人全都有去无回。这些人并非疯狂,对于只有十几岁激动起来就能拿一块砖头给人开瓢的青春期的少年来说,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神风特攻队的组成人员只有15-17岁)。所以,剧集中讲到最老的“食人者”的工作是“一位让人敬仰的不良青少年收容中心的主管”也就不怎么让人吃惊了。与其说是“努力地为不良少年指出一条光明之路”,不如说是选择一位优秀的徒弟继承他的吃人大业。也许,这种产生于17世纪的莫名其妙的狗屁教派就是通过这样的择选方式来选择继承人的,毕竟,一群青少年都可以在一堆疯言疯语的“指引”下去开着飞机撞大船了,杀一个人吃几口肉再用骨头摆出一副明显腰椎间盘突出模样的骨骼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所以,自杀的那个“维护真理”的食人者徒弟是个少年,食人者在青少年中心被那个老年痴呆的食人者师父选中的时候也应当是个少年,逻辑推理过来,那个老缺心眼的混蛋在他被选中的时候肯定也是个少年。试想,如果一个人站在广场上大喊“谁愿意跟我去吃人,请举手”,恐怕还没有找到同道中人就已经在板砖堆中寿终正寝了。因为对于成年人,这种人只是疯子。可叹的是,ZACK是一个成年人,还是一个虽然外表稚嫩但却是最有智慧、最有理想、最重亲情,连趾高气扬的HODGINS都不得不服气的“实验室之王”,却听从了一个这个世界上神智最不正常、任何人看见都会一脚给踹死的狗屎的话,成为了“食人俱乐部”的VIP会员,不但帮助那个没牙的肉虫做了副假牙,居然还亲身上阵杀了一个颇受世人爱戴的演说家。这让我想起齐桓公的时候,有一个人叫竖刁,本来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为了亲近齐桓公,挥刀自宫,长伴桓公左右,从此“竖刁”一词便成为了小人的代名词。ZACK比起这位两千多年前的天才如何?其奸、其恶百倍尤甚!

  所谓:良心丧于困地,也有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黑道家族出了个杀人犯一点不让人奇怪,或是小偷世家的孩子出去偷窃行骗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们虽然不知道食人者师父的遭遇如何,但是对于食人者我们是知道的。能够被“师父”挑中,必然是幼失双亲,然后又在一个最容易被人蛊惑的年纪听一个老神经病说教,生活在社会最阴暗的地方去逐渐培养形成那种扭曲的人格和对于杀人吃肉的钟爱,然后才造就了这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缺心眼加变态的混蛋。而那位还没有吃几块人肉就“香消玉殒”的徒弟和他的师父的遭遇也充满着极大地相似,甚至可以说要培养如此变态的继承人就必须要有“失去双亲的少年”、“无知的人生”、“阴暗的生活”再加上“变态的培养”等几种催化剂就像发酵需要酵母一样。那么我们的ZACK呢?虽然不知道他的具体家境,但是还记得第一季里因为一具五十年前的尸体身上带着的细菌导致整个研究所暂时封闭,亲人探视的时候,HODGINS、BOTH、安吉拉、GOODMAN都是一两个亲人来,唯独ZACK是一大堆亲人(而且从他对话的字里行间可以知道他的亲人虽然多,但主要生活在别的地方,不在当地),一堆亲人千里迢迢来看望正在被隔离的天才科学家,这是多么感人的一副伦理大团圆的图画啊,可见ZACK青少年是生活在一大群关心爱护自己的亲人的关怀之下长大的。食人者可以说是无知,他的徒弟也可以说是无知(十几岁被父亲抛弃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ZACK呢?优秀的毕业生,进入大名鼎鼎的JEFFERSONIAN学院做早已经名震寰宇的人类学权威BRENNAN的助手同时也是其老师最为钟爱的研究生,荣誉毕业后多次被白宫、政府官方调用,称其为前途光明、才华横溢的青年科学家绝不为过,最喜欢和他的导师BRENNAN进行各种让BOTH想睡着的客观性和逻辑讨论,“无知”这个词恐怕是和ZACK联系不上的。阴暗的生活呢?ZACK工作的内容虽然有一点让人感觉“阴暗”,但是在JEFFERSONIAN里,有宽敞大厅,先进的工作设备,在一派高级研究机构的氛围里是一个温暖的团队:总是喜欢和自己进行学术争执的HODGINS、多情感性大美女安吉拉、视自己为最佳学生兼最佳助手、投给自己全副信赖且毫无争荣之心的BRENNAN还有风趣幽默的BOTH、表面严肃内里宽容的上司CAM。大家在圣诞树下互换自制的礼物、在遇到案件的时候全力拼搏、在某人受到情感挫伤的时候互相抚慰,纵使是家庭又能如何呀!这根本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嘛,哪有丝毫的“阴暗”可言!再说培养,那就更不用多说了。BRENNAN是一个多么坦率的、正直的、不拿架子的好导师啊。还有博学多才的HODGINS,虽然总是在和ZACK抬杠,但是两个人总能在相互的摩擦之中抽丝剥茧,寻找到深埋谎言和虚伪背后的真相。有如此的导师和如此的同事,真要说一句:夫复何求!一个只有上帝眷顾的人才能拥有的一切放在了ZACK手中,但是却被他无情的捏碎了!(事实上,ZACK比那些案子中的当事人都要幸福得多)ZACK背叛了体贴关怀他的同事,背叛了对其寄予厚望的政府和社会,更加背叛了关心他的一众亲人。如此的背叛让我们如何原谅?如此的背叛让我们情何以堪!!!

  一个人如果犯错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犯错,而之后认识到了,就像案中的许多行凶者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做法会伤害他人,之后又后悔的痛哭流涕,这种错误虽然仍需惩办,但是这是情有可原。一个人如果犯错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犯错,而犯错之后却依然执迷不悟,像食人者和他的师父,那么这种人就是一块不可救药的朽木,杀这种人就应该像消灭小强一样,无需思索,更无需愤怒。唯一让人无语愤怒的就是ZACK这样的人,不是不知纣恶,不是无力自持,而是心甘情愿的助纣为虐。ZACK不知道什么叫做好坏吗?在JEFFERSONIAN工作那么长的时间,见到无数的凶杀案,每一次都力图在混沌中寻找真相,每一次都在努力将真正地凶手绳之以法,难道这样还不明白什么叫善恶吗?ZACK是BRENNAN亲自挑选的优秀学生,亲自挑选的得力助手,BRENNAN难道会在一群能力相当、学历相若的才子中故意挑选一个连善恶都分不清楚的人放在自己身边?ZACK明白罪恶是什么,他也明白经由他人之手夺走无辜者的性命是如何的残暴和邪恶。但是,一个研究人类骨骼为专业的连鬼神都淡而处之(想想在BOTH谈到基督的时候BRENNAN是什么样的反应吧,BRENNAN和ZACK在某些方面上是相同的)的未来栋梁却在一个早已经深刻脑中的变态疯子(远在ZACK堕落之前,食人者的徒弟的案子里,这位鼎鼎大名的变态就应该已经在JEFFERSONIAN的众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了)的劝诱下神奇的忘却了自己崇高的献身于人类学研究的理想、忘却了数十位亲友的关注,同时也忘却了身边的几位好同事以及自己的导师兼战友的BRENNAN的殷切期望。这条路是不能回头的,一条人命足以让ZACK失去辛苦奋斗多年才获得的锦绣前程、足以让他失去一个木讷者经营数十载也无法获得的珍贵友情,最重要的,这足以让他失去作为一个自由人所能享受的所有一切,而为的仅仅是在人类学家眼里毫不稀奇的一具骨架而已。请问有任何一个没有“失去双亲的少年”、“无知的人生”、“阴暗的生活”、“变态的培养”作为背景的人会挑选这样一个选择吗?答案明显是否定的,可是,ZACK却是如此选择了。如果一个活的很好的人非得要像某些东边小岛上的叫做“武士”的人那样,不在自己肚子上拉个口子再把肠子揪出来拽一拽就不舒服的话,我看大家也应该无话可说了。杰出的ZACK所倚赖的,是他那双灵巧机变的手;所引以为傲的,是他那看似无人匹敌堪称“实验室之王”的大脑。现在,他只能用两个没有指头的原来可以称为“手掌”的东西勉强夹住一支勺子或一个碗,用他神乎其技的大脑去给一些连自己都认不清的精神病人讲故事以终此余生,作为欺骗和利用最信任他的BRENNAN、安吉拉、HODGINS、CAMS还有效忠那个没有牙的现在应该已经和被他所害的那些受害者“团聚”去了的那个“师父”的回报,应该是很值得吧。

  不知道导演为什么要给ZACK一个这样的结局,虽然ZACK在识骨寻踪里一直不是一个闪光的中心人物,但是在三季的不断叙述之中,随着红花的越发璀璨,他这颗绿叶也显得摇曳生辉。人们对他是有感情的,或者说人们更愿意接受他是一个表面上装得木讷实际上却是充满心机的伪君子也不愿意接受他是一头就在那些破了无数大案的侦探的眼皮子底下躲着的披着羊皮的狼。最有可能是饰演ZACK的演员要离开剧组了,让某个重要角色消失或者被替代也是美剧常用的模式。但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在保护BRENNAN或者HODGINS的某场由食人者策划的爆炸中英勇牺牲呢?这样至少还能体现出ZACK一直深藏于学究气之下的英雄主义情怀,比之现在的ZACK,一个神志不清的、一直以伪善示人的名副其实的屠刀博士,是不是要好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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