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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不太冷

2008年初稿,2011年二稿。

01:

每年夏天的时候,爷爷都会将捡来的树根劈开,晒干垛好,留在冬天的时候用来烤火取暖。下雪了,将树根燃了,关上门,一家人围着火堆烤着,就那么瞎聊。火堆旁通常放着花生、红薯,要不就是一个玉米面饼子。那是我过的最惬意的冬天。烤得热了,就会跟着同村的小孩出去玩雪逮鸟,回来的时候,正好可以啃刚刚烤焦的红薯和玉米面饼子。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零食。可是,爷爷还是去世了,这种享受只能永远地封存在记忆中。

02:

桂鬼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他看中了图书馆的一本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草叶集》,想据为己有,于是,就对那管理员谎称说书丢了,愿意赔偿。管理员说要赔偿原书定价的5—6倍,那时候的书多便宜啊,整个算下来也就赔了5块钱而已。而我则比较卑鄙。我在图书馆看中了一本史铁生的《务虚笔记》,于是,借了出去,将书的封面包在了一本《大学生体育教程》上还了回去。如此偷梁换柱的方法用了好几次,到后来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桂鬼是我为数不多的男性网友之一,是个诗人。我们谈生活、谈理想、弹女人,但就是不谈诗,甚为投机。后来他来了郑州,我们在夜市的小摊子上叫了啤酒花生烧烤,一边吃一边谈论各自的圈子。后来想想,如果当时再把梦芹兄拉过来的话,我们一定可以三结义了。梦芹兄是我在清韵书院认识的朋友。以前聊得不多,后来逐渐熟悉,我们崇拜古龙,鄙视温瑞安,共同嘲笑一个先写武侠后写官场小有成就的傻逼。

03:

说说西安吧。西安是我呆过的第二个城市,在那里度过了六年的时光。我以为我会在那里一直待下去,可是后来还是离开了,那六年给我的整个记忆,只有一个字,烦。我想,我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或许与我从小生活的那种氛围有关,那种无论走到那里都无法摆脱的颓废和幼稚的气氛。我曾经是多么得沉醉于这种颓废和幼稚中不可自拔,以为这便是一种另类的理想和成熟,可是,当我来到郑州认识现在所爱的姑娘的时候,才知道西安的时光是多么得虚幻。我曾经试图用文字去描述那个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却总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之前我对西安的印象是这里有很好的大学,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和传闻有着全国第一中文系的西北大学,也就是贾平凹的母校,所以,高考之后我便来到这里。尽管我的父亲觉得我应该到一个更加现代化视野更加开放的大城市里去完成自己的学业,尽管我的母亲觉得我应该到那个有着许多亲戚并且有着全国一流大学的南方城市去,尽管我以为自己会在这个充满唐朝遗风和古风犹存的城市里再一次成为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求进取但求安稳的封建欲孽的牺牲品,但我仍然选择了西安,然后,在一出火车站站口的时候,就后悔了。那些灰的墙,红的砖,被污染的护城河,还有钟楼大雁塔,都不如电视上所看到的那样惊艳。那个时候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赶紧毕业,赶紧离开这里,去一座更加现代化的城市找一份好的工作,但我最终还是在这里呆了六年。

004:

我有辆自行车,朋友朋友离开的时候暂时搁置在我这里的,应该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残渣余孽,看着很唬人,骑着很吓人。出门的时候,叮叮当当的,铃铛就成了摆设,摇摇晃晃的,要经常担心它会突然散架。更重要的是,经常漏气。有次去补胎,修车的阿姨笑着说,你真行,前胎上都已经补了十四个补丁了,还不换啊。你们这些孩子呀,上网有钱,修车的时候就装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摸着脑袋嘿嘿直笑。就是这样一辆车子,载着我穿越西安整个城市和郊区。每次周末,看着那些豪华轿车因为堵车不停的按着喇叭,我驱车在空隙里穿行的时候,就有种说不出的优越感,觉得自己真他妈大爷。后来实在折腾不起了,当废铁卖了十五块钱,买了一堆鸡爪,吃了很长一段时间。

5:

男人三十一朵花,过了年,我也就三十了。按照王小波的说法,四十岁之后是人生的黄金时代,三十之后是人生的白银时代。可是我想说的是,老子还没有二够呢。在我们这样一个年纪,早过了青春期的冲动阶段,却常常会被那些突然其来的爱情弄得不知所措。在我们这个先是遭受日剧侵袭接着又被韩剧荼毒的古老国度,人们的爱情早已变了性质走了味儿,这样的爱情与其说浪漫,倒不如说恶心:我不经意地爱上你,你却故意不爱上我;你很有诚意地爱上我,我却没有兴趣爱上你;你真心地爱上我,我也真心地爱上你,但老天偏偏不安排我们在一起;你有时候爱我,有时候不爱我,我在爱上你的同时,还会爱上另外一个人;你情场得意的时候不爱我,我情场失意的时候却没有时间爱你。这样绕来绕去,我们又在想,我到底爱谁?

006: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跟刘杨说,我叫林歌。之后,即使她知道了其实我真名的时候,已经改不了口了,仍然林哥林哥地叫个不停。当时追她的男人挺多,老是听她在他们的面前替林哥林哥如何,那些男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醋兮兮地说什么哥呀妹呀的,肉不肉麻呀。刘杨则会耐心地跟他们解释说,人家姓林,叫林歌,你管得着吗。刘扬是个单纯的姑娘,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信以为真,我给她的预言是,不出两年,她就得被人强奸。此话说出口之后的当年夏天,她就失身于认识不久的男朋友。我曾经把我和刘杨的故事说给现在的爱人听,她以为我和刘杨之间有什么,其实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如果把刘杨打个比喻的话,那么,她只是我人生旅途中的一个逗号,仅仅是一个逗号而已,曾经有所停留,如此而已。

07:

在异性朋友面前,对我有两种评价,一种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一种是不解风情,不说好话。前种说法的女生,跟我的关系一般,或者说是对我的第一印象,而后种说法则是我最好的朋友,比方说刘扬。每当刘扬说自己曾经多么风靡她们系的时候,我就会打击她说,你拿什么风靡呀,前面不突,后面不鼓,满身的排骨,要什么没什么,这还风靡呀,我看是蜜蜂吧。从此以后刘扬可是一蹶不振,直到被我夸,哇,几天不见居然漂亮了为止。

008:

临近毕业的时候,刘扬曾经喜欢隔壁班的一男的。向人表白之后结果被拒,于是她就发誓说,我一定要把那男的追到手,然后,再踹了他,不报此仇誓不为女人。结果正如她所料,那男人发现了刘扬其实还是很漂亮要吃回头草的时候,果然死的很难看,于是我知道了女人万万不能得罪的。大四那年的冬天,我问刘扬喜不喜欢我,刘扬说我们都那么熟了,忽然说喜欢感觉怪怪的。之后因为所有课程都已经完结,我打算提前回过春节,刘扬说,林哥你要是赶这么早就回家的话,我就跟以前追我的那个男人重温旧梦给你看。

009:

说说我的大学生活吧。大学对我来说,并不像我高中时代事先想象的那样,每天都有很多时间挥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包括干。等真正上了大学之后才赫然明白,两码事。我每天的日程基本上是这么安排的,每天早上睡到上课前的五分钟,起床吃早饭,然后,嘴里塞满食物急急忙忙往教室赶,等老师点完名之后,继续回去睡回笼觉。睡完了开始看小说,放学之前十五分钟下楼吃午饭,下午仍然睡觉看小说。说起小说,虽然杂七杂八地看了不少,但真正有印象的一本也没有。武侠的、艳情的、科幻的、玄幻的、纯文学的,基本上只要有字儿的什么都看。有的剧情生动,有的机智幽默,有的则几十页几百页的全他妈的对话,看着让人都觉得厌烦。《追忆似水年华》,看了不下于十五遍,但每一遍都是看到前五页为止,至今没有弄明白里面究竟在表达什么意思。至于说音乐,喜欢二胡,一直认为阿炳是世界上最牛逼的音乐家,只可惜生不逢时,要不然没朗朗什么事儿了。有时候也听歌曲,基本上都是老歌,小虎队高明骏郑智化高晓松罗大佑黄舒骏周治平姜育恒王杰老狼迪克牛仔唐朝黑豹孟庭苇高胜美。

010:

说完了大学生活,忽然觉得人生如梦,梦如人生。用韩森的话说就是,往事如烟就如烟吧,反正我不抽烟。韩森是我最好的朋友,至今为止仍然是最好的朋友,我唯一用了三篇文章用力纪念的人。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踢球,一起吹牛,学习成绩一起往后掉,我们甚至同时仇恨我们那位姓王的班主任。我们之间种配合无间的默契,如果我们生在科威特或者伊拉克的话,肯定就是俩乱世英雄。高考之前,学习压力太大,我们围着老城墙周围的环城路来回晃悠,经常去大隅首那家不怎么干净的兰州拉面馆里吃三块五一份的炒拉条。韩森说老子就爱吃炒拉条,等以后老子有钱了就天天吃炒拉条。现在,每次回家的时候,我仍然会怀念性地去那里吃一次炒拉条,可是,总也吃不出当初那种感觉了。而价钱,也已经涨到七块钱一份了。

011:

高考之后,我和韩森上了两所完全不同的大学,两地相隔,虽有网络,但还是信件和短信联系得多。每次通信,他总会牛逼哄哄地让我帮他写几首能打动女生的诗歌,然后牛逼哄哄地吹他和他女朋友的性福生活达到了什么样的境界。有一天,发短信给我说想跟女朋友分手,让我帮忙想个借口。我好心好意给他发了好几个借口过去,他却反过来说我破坏他和女朋友的甜蜜爱情,让我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不过我喜欢看韩森吹牛的样子,每次看着他吹牛,我就灵感奔涌而出,收也收不住。他大学时代谈了一任女朋友,好像还是个弹钢琴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跟人跑了。韩森虽然一直强调两人的性福生活,可是以我对他的了解,我觉得这小子弄不好最后连人家的手都没敢摸。

012:

我的朋友不多,但一旦交到朋友,都是那种可以彼此说心里话的。跟这样的朋友在一起,我烟就抽得很凶,一根接一根,弄得别人以为我是老烟筒,其实我偶尔为之。在朋友的圈子里,我通常都是充当狗头军师的角色,他们碰到什么事儿经常跟我讨教,比方说认识了女朋友想让我帮忙参考,虽然明明知道我的意见很刻薄,但仍然问我接下来如何如何。我在这方面的实战经验虽然不多,但仍然可以说的头头是道,弄得他们以为我是情场老手,其实我还是根嫩黄瓜。用洪金宝电影中的角色鹧鸪菜的话说就是,青春啊眼泪啊皮包啊爱情啊,让人骗得光光的,只剩下贞操了,让人骗又偏偏没人骗。看到别人成双入对,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街上无数狗男女,其中一对就有你。有个朋友在网上认识了女朋友,两人聊得火热,想见面,那朋友对自己的长相很不自信,见面的时候想让我代替他去见面,他躲一旁偷看。我没答应,另外一个朋友替他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013:

2005年的时候,在朋友的影响下我开始抽烟,但至今没有上瘾。有烟的时候就抽,没有烟的时候也不想。我想,在这一点上应该得益于我父亲的遗传。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有过很强的烟瘾,可是后来因为身体的原因戒了,再好的烟即使放得发霉了,也不会再抽的。有时候,我觉得父亲是个很决绝的人,烟说戒立马就戒了。大概也是在05年的时候,或者更早,父亲的胃不好,医生说不能喝酒了,而从那之后,父亲也是滴酒不沾的。我也从来滴酒不沾的,啤酒过敏,白酒头疼,所以逢年过节从来不参加朋友的聚会,那些家伙喝起酒来就跟酒不要钱似的,猛喝乱喝,直到喝道桌子底下为止。说到喝酒,前几天梦芹兄提到梅酒,好像很好喝的样子,去超市转了转,发现没有梅酒,倒是有米酒,买来,打开,尝了尝,他妈的,怎么那么重的酒味儿啊,还以为甜滋滋跟饮料似的呢。

014:

从小到大,虽然母亲经常揍我,可是,我最怕的还是父亲。不知道为什么,在父亲身上总有一种能够震撼到我的东西。家庭条件虽然不好,可是,父亲在与人相处的时候,总是谦让的,容忍的。以前做小本生意的时候,经常会说,零头不要,给个整数吧。所以一天的生意做下来,只能勉强收回成本。后来父亲领着一帮人搞承包,也就是传说中的包工头了,可父亲这个包工头并没有成为暴发户。很多时候总是往外贴钱。比如年关的时候,工程款要不回来,手下兄弟等着钱过年,父亲只好从家里往外贴钱。父亲不是一个喜欢与人斤斤计较的,说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人计较只能让人看笑话。用我们的专业术语称父亲的这种行为为不拘小节,可是,用我们的俗话则称这为穷大方。农村人好像都这样的,一分两分的,一毛两毛的,算了就算了吧。我身上至今仍保留着这种穷大方的毛病,所以,刚上大学的时候,同学一起吃饭要AA制的时候,很是不习惯了很长一段时间。

015:

年纪越大,越喜欢听母亲唠叨。现在仍然保持着每个礼拜六往家里打电话的习惯,虽然打电话也没有什么什么事,可总是习惯性地打,听听母亲说说家里的收成,听听母亲说说邻居发生了什么事,谁谁又添了个孩子,谁谁要结婚了,谁谁要出嫁了,谁谁想让我帮忙给孩子取个名字。每次聊天的时候,我总会忘记自己已经是个快要三十岁的大人,每次聊天的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经常惹母亲生气的孩子。多给母亲打个电话吧,起码让她知道,自己在外面的每个星期都是平平安安的。表哥曾经跟我父亲有过矛盾,甚至还跑到我们家闹过事,我父亲就把他揍了一顿。过年去我舅舅家的时候,舅舅就把我母亲给吵了一顿。后来我问母亲怎么办的,母亲说,还能怎么办,他吵就听着呗,反正他是做哥的,吵了就吵啦。我跟一个朋友说起这事的时候,那朋友说,我终于明白你的好脾气哪里来的了。其实我脾气也不好,我发起脾气来天惊地动。

016:

村口有条池塘,曾经干涸了一阵子,这几年却经常蓄满水。后来,村里每家每户都交了二十块钱统一购买鱼苗,然后,在过年的时候就能够分到五六条大鱼。对于吃鱼的经验,北方人好像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通常只有两种吃法,煮着吃,炸着吃。小时候不会吃鱼,每次都会卡到喉咙。1990年之前,我家就住在池塘的旁边,每年夏天的时候,池塘的水就会慢慢干涸,露出下面的泥,然后,一个小坑一个小坑里就是游着的都是小鱼苗,我们会用罐头瓶装回家,然后洗吧干净,用面裹起来炸着吃,酥脆,至今仍然怀念那种自己抓鱼吃的岁月。然后到了农历的七八月份,小鱼苗被吃光了,雨季也就来了,池塘再次蓄满水,青蛙随之而来,每天晚上哇哇叫个不停。天亮的时候,我会跟着堂兄去捉青蛙,要么是在池塘边挨个窟窿里摸,要么是把竹竿的一端消尖了,看准了青蛙就刺下去,一刺一个准。不过前一种方法容易摸到蛇,而后一种方法则是容易掉进水塘里。等到青蛙积蓄到了一定的数量,就开始吃。扒了皮,只要后面的两条腿,然后用面裹了炸着吃。当然了,自从知道青蛙是益虫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干过这种事了,当然,那个时候也已经不好意思再干这种事了,都上初中了,谁还有心情干呀。上面提到的那位堂兄,是个抓青蛙的高手,而且胆子奇大,黑咕隆咚的洞口直接就敢下手去掏。有一次伸进池塘边的树洞里突然惊喜地叫起来,抓到了抓到了,结果掏出来一看,是一团蛇。

017:

很早的时候,隔壁的村子里有片苹果园,农历六七月的时候,苹果刚刚有蒜头大,勉强能吃了,我们就开始行动。几个人一组,放风的,踩点儿的,下手的。当时,我们偷苹果的标准装束是,汗衫,短裤,平底布鞋。汗衫扎到短裤里,将偷到的苹果从领口装进去,直到肚子鼓鼓的马上就要漏了为止。行动完毕,几个人在玉米地里碰到,然后,洗也不洗,在肚皮上擦了擦直接就啃。我现在吃苹果从来不洗的毛病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可让我觉得奇怪的是,那时候偷到的苹果上面残留着明显的农药的痕迹,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毒死人的经历,甚至连拉肚子的都没有,个个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现在苹果树全都砍了,打了地基盖了房子,快乐时光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018:

以前,每年的大年三十,总有早起的习惯,倒不是为了吃早晨的饺子,而是满庄子乱跑,到别人家拾刚刚燃放完的鞭炮。大的称大雷子,小的称小灭亡,然后,把这些没有了引线的鞭炮拨开,把里面的火药集中到瓶子里,用来玩那种火药链子枪。这种枪的主要原料是,自行车链条,轮胎上的气门,铁条,架子车上的轮胎。为了制成这样一把火药枪,我曾经把我小叔刚买的自行车轮胎给铰了,就是为了得到那个气门,然后又顺手绞了架子车的轮胎,最后终于大功告成。每天放学的时候,我们就会跟隔壁村的一帮家伙隔着干河对着放枪,看谁的枪响,看谁的枪多。当然,走火的也不少。我有个朋友,链子枪里装上了火药,撞针也拉上了火,结果跟人家显摆,弄完了直接装到了口袋里,然后跑着跑着,就走火了,口袋烂了个窟窿,大腿上被熏黑了一大块。幸好没有烧到小弟弟。这个朋友有个很好玩的外号,叫老闷,说闷其实一点儿也不闷,每次打架的时候就他挑衅的话说的多,所以至今没有弄明白他这个绰号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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