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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变成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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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

爱情很清楚自身是虚幻的

却赋予具象

而且又很清楚自身什么东西都不是

却爱它胜过爱真实

——毛姆

当第一次读完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寻欢作乐》,所有被带出来的情绪快速凝结成一句话——

如若打着虚拟写作的旗号,大多时候总能够轻易地比非虚拟写作更加真实。

这尤其体现在需要展现人性的细节时,虚拟小说的毫不避讳,或说是毫不客气。

毛姆这部《寻欢作乐》的标题,取自莎士比亚喜剧《第二十夜》里的一句台词,“你以为你道德高尚,人家就不寻欢作乐了吗?”

如果你不知道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罗西是一个有其原型的女人,以及她与毛姆之间的故事,初读这本书以及根据这个书名的来源,你以为他是要批判寻欢作乐这件事,可读完你发现他并没有做任何批判甚至无时无刻不在为她辩解。而直到你了解完这个女人——罗西的原型苏sue——和毛姆的故事,你又会觉得,原来毛姆只是在对逝去的爱情做一番陈述与怀念罢了。

毛姆说,《寻欢作乐》是他本人这一生最得意以及最喜爱的作品。

罗西·德里菲尔德,故事里的主人公。她有一双温柔的蓝眼睛,“那种矢车菊的蓝”,几乎每一个与她接触的男人都为之着迷。她天真、烂漫、温柔、体贴、调皮、乐观,以及真诚。

她享受性爱,且丝毫不受任何自我约束。因为她的动人气质,她能轻易地引起所有男人的注意,又能够自然而然地与他们交往、上床。可毛姆笔下的她,没有一丝淫荒放荡,反而始终如孩子般纯真、阳光,你不见任何城府与功利心,只见她如何“寻欢作乐”。

就像书里的“我”,在发现罗西出轨了乔治勋爵后再见她时,“我”始终无法认为她是一个邪恶不堪的女人——“她的脸上透着真诚和纯真,还有一种不加矫饰的坦诚。倘若我真的能够用言语来描述,我会这么说:她的样子绝对真诚”。

毛姆也借由故事里面一个看不起罗西的仆人之嘴说,“说实在的,我觉得她比别人也坏不到哪里去。她的野心只是比大多数人大了些,我觉得那些责备她的人一旦逮到机会是不会比她好到哪里去的。”

《罗曼蒂克消亡史》里章子怡饰演的小六,曾让我以为她是另一个罗西。

同样有着家室,同样是一个无人不为之倾倒的交际花。就连陆先生也逃不过。可仔细想来,她终究还是比罗西拥有多一份同普通人一样的欲望,同普通人一样的痛苦。小六比罗西更像一个“普通人”。她肆无忌惮地享受性爱,追求欢乐,可她偏偏还追求自由。可自由的代价就是苦痛与失去。

但罗西与她不同,她不追求爱情,也不追求自由。她唯一的信仰,就是欢乐。哪里寻得欢乐,她便去往哪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击垮她。又或者说,她本能地就不愿意让任何东西拥有击垮她的能力。

在《寻欢作乐》的作者序里,毛姆写道:“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也许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一个男同性恋者。

他仅有一次维持了十年的婚姻,却始终无法付出真心给这位他唯一的合法妻子茜瑞;他一生或许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便是苏sue,既《寻欢作乐》里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而他的终生挚爱,是一个小他18岁的美国男孩杰拉德·哈克斯顿,两人相爱相守三十年直至哈克斯顿病逝。

一个作家的作品所展示出来的主题、人物,与他在作品完成前所体验的的人生经历是密不可分的。Selina Hastings写的毛姆传记里,似乎把毛姆那花样人生里各种奇闻轶事都写尽了。

而如果以毛姆人生的时间轴为线索,以上三位的出场顺序是这样的:

1906年,毛姆(33岁)遇到有夫之妇苏sue(23岁),并开始交往。苏sue是个演员,14岁就开始在父亲的戏里出演角色,但一直不太得志。当时她已婚,婚姻却不幸福,和丈夫分开住。她在两年后离婚;

1913年,毛姆向苏sue求婚被拒绝,而她当年就与另一个更年轻更英俊的伯爵之子一见钟情,并且闪婚、生了孩子。1948年,苏sue去世;

1914年,一战期间,毛姆加入了法国红十字急救团,与一美国男孩杰拉德·哈克斯顿(他22岁,毛姆40岁)相遇相识相爱,并聘他为私人秘书;

1915年,毛姆(41岁)与茜瑞生了一个女儿,茜瑞当时是个有夫之妇,但她次年与丈夫亨利威尔卡姆离婚,1917年与毛姆结婚(但婚后,毛姆大部分时间与哈克斯顿生活在一起);

1927年,毛姆(53岁)与茜瑞离婚,毛姆也仍然维持与哈克斯顿的伴侣关系;

1929年,毛姆(55岁)开始写以苏sue为原型的罗西的《寻欢作乐》;

1944年,哈克斯顿(52岁)得肺结核离世。毛姆(70岁)受到巨大打击。

然而这里还未罗列走进毛姆人生,且与之发生联结的其他人以及其他著作的诞生过程。

在自己实践经验之上写出的文字、故事,往往更能为读者津津乐道。因为在字里行间,常常不经意流露出作者很明显的个人情感——那些源于他真实生活本身的。而毛姆那些著名作品的创作背景时间,常常是他所经历着复杂人生里的情感转折时期。

比如,1919年出版的《月亮与六便士》。

很多人愿意相信,这是一部以法国著名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的作品。在这部小说里,他热血地写着他对“月亮”的憧憬、对理想的向往。

然而,1919年的毛姆,也正经历着一场让他痛苦的婚姻。你能看到,他在《月亮与六便士》里也写尽他的婚姻观、爱情观,且演奏了一出抛妻弃子追梦的狂想曲。

他会写道,“爱情有一种软弱的专义,如果算不上无私,那么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千方百计掩藏起来的自私”。而接着他又会说,“我认清了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可以给我带来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

又比如,1930年出版的《寻欢作乐》。

这正是他跟妻子茜瑞离婚后不久后,以他曾经认真爱过的女人苏sue为原型创作的。

如果你要问《人性的枷锁》和《月亮与六便士》都是以第三人称书写,而《寻欢作乐》为何选择用第一人称,你也能从这里找到他已写下的答案: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们对人的复杂性、说话时的语无伦次和荒谬之处就有了更多的认识……小说家呢,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也越来越不愿意描写个人经验之外的东西,所以面对这种状况我并不觉得吃惊。这样一来,第一人称就成了一种实现这种有限目的的很有用的方法。” 

你能看到,除了1915年出版的《人性的枷锁》有明显的半自传体的痕迹,《寻欢作乐》里那个在罗西面前内向、敏感且有些自卑的“我”,也有着毛姆本人的影子。这样的性格,是他破碎的阴暗童年留下的残骸。

1874年,毛姆出生于巴黎。在他不满十岁时,父母亲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伯父为人自私、贪吝,对待毛姆冷漠粗暴。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毛姆在学生时代就常受到同龄人的欺凌和折磨。这一切养成了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

成年后的他,学过哲学,也接触过新戏剧潮流,当过会计,也学过医。这些经历,无疑让毛姆对社会、人性有了深层次的思考。他说:“这段经历对我很宝贵。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

而后,从1897年起,23岁的毛姆正式弃医从文。如同伟大的鲁迅、当代作家余华、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用笔代替手术刀,剖解人性,解放不同时代下某一类群体内心悄悄呼喊的自由。

而他爱上苏sue,或许是她也曾经像罗西把《寻欢作乐》里正在哭泣的“我”抱入怀里那样,“用双臂搂住我的脖子,也哭起来了,抚摸着我那光滑的脸,轻轻来回摇动着我,好像我是她怀中的一个婴儿”。

罗西是有共情力的,无私的,具有强大的母性的。而这正是毛姆那严重匮乏安全感的童年里的最大缺失。

《寻欢作乐》里,也许毛姆想要解放的是自己与苏sue之间种种回忆的自由。因为他在文字里似乎又“不小心”透露了他的初衷——

“每当脑子里有什么想法时,不论是烦乱的沉思、朋友去世时一起的悲痛、得不到回报的爱、受伤的自尊、还是因为他所关爱的某个人的背叛引起的愤怒,简而言之,就是任何的情感或者任何的令人困惑的想法,他只需用白纸黑字的方式将它写下来,以用作某个故事的主题或者某篇散文的装饰,然后便可以将其忘得一干二净。他是唯一自由的人。”

我不清楚他是不是直到把罗西这个人物写完以后,他对于苏sue的失去才得到一种真正的释怀。又或许他早就在苏sue拒绝他求婚的那一刻就已经从心里把这个女人抹去。

但我更愿意相信是前者。

你看,亨利·米勒也说过这样一句浪漫的话——

“忘掉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变成文学”。

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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