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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文案,社科·第8期 - 文案发烧:创意鬼才私藏的12条品牌营销法则

法则一:真 相

只有当人们相信你的时候才可称为真相,要是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么人们是不会相信你的;可要是人们都没有听你说,那他们更不会明白你在说什么;但如果你不够有趣,人们是不会想听你说的。只有那些富有想象力的,原创的,新鲜的东西才会让你变得有趣。

法则二:定 位

实质上,定位就像是在一辆很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找到座位。你寻找的就是市场份额。你要看到市场中的空白地带。你要把你的产品放在这些空白地带并以此来策划你的广告运作。如果你做对了,那么公共汽车上其他拉着吊环的人就不会抢你的座位。

法则三:品 牌

品牌不仅仅是包装盒上的名字,同时也不仅仅是盒子里的产品。品牌是公司在商界所有的情感、想法、形象、历史、潜力以及八卦的合集。品牌就像是企业的“不死金牌”,在市场严重同质化的情况下,品牌能保证企业成为最出名和最受欢迎的那家。从而在竞争中胜出。

品牌就是形容词。人们没有时间探究你的品牌到底有何含义。你的品牌代表什么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决定的方法就是让你的品牌代表某“一种”东西。你所做的和广告与设计有关的所有事情——不管是产品创新还是网站设计都要遵循不变的“简单原则”。

法则四:简 单

古已有之的“简单原则”是指把你的品牌价值陈述简化成框架,再浓缩成精华,不断剔除多余的内容,直到让品牌变成形容词。确保你的品牌只代表一种事物,把它和一个形容词对应起来。

法则五:创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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