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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共治”的粤式探索

慈善公益:门里门外的融合。

 

2011年,被学界称作广东社会管理创新元年。无论是民间自发的公民行动,还是源自官方的政策突破,过去的一年里,广东的表现可谓亮点频出。

这片南国热土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渴求比其它省份来得更为猛烈。它最早步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经济、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让盛世繁华背后危机潜伏。社会矛盾高发,触点多、燃点低,单纯依靠政府唱“独角戏”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形势所需。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曾在南方都市报撰文指出,作为公民社会的基础,各类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表示,共建、共享是广东社会建设所色所在。一个共字,传递的是多元的概念,除了体制内的力量发挥作用,还要积极地创造条件,把民间的体制外的力量充分地调动起来,让它成为推动社会建设的主体。

广东营造“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正是从改善民间组织的制度环境入手。从2010年年底深圳主动“请”进李连杰壹基金,到去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助东莞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再到今年七一起全面放开民间组织登记,广东每一步都走得风生水起;6月初,广东在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之后,又推出2012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官方将以直接的资源供给来助推民间组织发育。

放松管制、购买服务、成立纯民间的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称得上广东社会改革的“三板斧”。向来以“敢为天下先”自许的广东,未来在社会建设领域还将有哪些创举,无疑值得期待。

 

给民间组织“松绑”

民间组织注册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过去的双重管理体制之下,草根N G O要想找一家业务主管单位,比登天还难。2001年,民间助学机构灯塔计划创始人陈建华曾到民政局申办注册,由于没有找到挂靠单位而遭到拒绝。此后的几年,灯塔的多次申请都因同样的理由被挡在门外,它最终只能选择在工商部门注册。(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民政部门曾表态可让灯塔注册为“民非”,然而,灯塔计划秘书长甘宁认为,已注册为“民非”的灯塔计划,应注册成社团更适合发展,“原因很简单,民非要缴税,社团3年后就可以免税。而且民非不能开转账发票,但是社团可以开。这更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在政策的重重限制之下,很多组织只能以“黑户”的身份存在。(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曾提出,全社会对民间组织的认识,虽开始从原先的否定和怀疑为主,转变以肯定和支持为主,但各种偏见仍然严重存在,特别是把社会组织设想为政府的天然对手。社会组织的相关制度环境开始得到改善,例如,在有些地方,基层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已开始试行备案制度。但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从整体上说,还是制约大于鼓励。

在此大背景下,东莞坤叔所在的公益团队的命运逆转具有标杆意义。这名执着的公益人,坚持要把“千分一”注册进组织名称中,结果被民政部门认为有“强捐”嫌疑,六年多未能注册成功。经媒体报道后,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努力成为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发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碍。规范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重在监管,而不是把“人”挡在门外,这样广东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才有良好的空间。

2011年12月1日,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挂牌,坤叔助学团队终于“转正”。此后,广东及各市也相继采取措施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例如,广州市率先出台系列制度创新,将能放开的社会组织全部放开,从明年开始社会组织不用再“挂靠”主管单位,并允许“一行多会”。

而从今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不用找业务主管部门,并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购买服务助推NGO发育

除了放松管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助推民间组织发展是广东的“第二板斧”。今年5月底,省政府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6月6日,省财政厅又快马加鞭出台《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

根据《办法》提出,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过程当中,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需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其余购买项目应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份文件中,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社会福利、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立法环节中,调研、草拟、论证等事项也将“外包”给社会组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通过政府文件,明确立法决策环节的服务购买,不仅向社会组织提供了资金,更重要的是给予了民间机构参与决策的制度空间,此举体现了政府决策思维的转变。

广东各地市,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作为广东改革先锋的顺德,从2009年启动大部制改革,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部署和探索,如容桂街道率先进行简政强镇尝试,构建了决策咨询委员会,有48名来自各领域的人士参与政府决策;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社工、义工队伍等。在大部制的基础上,顺德又在去年8、9、10三个月内,先后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体制综合改革三大改革,顺德成为了广东改革的一支“尖兵”。

 

刘润华:社工委的灵巧腾挪

社会协同、民众参与,是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眼中的“广东特色”。这位深圳市前民政局局长,曾因“请”进李连杰壹基金,“送”出深圳市慈善会,以及放松民间组织注册所推出的一系列大胆创新,而闻名于“江湖”。

从去年9月初履新至今,这名务实的改革派官员便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特别构建由41个委员单位推荐的非官方人士组成的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这个被视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策智囊的非官方组织,被寄予厚望。更是强调,咨询委与社工委没有上下级的关系,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按照职责,咨询委将积极参与省社工委开展的调研和决策咨询活动;对事关全省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向省社工委提交研究成果和意见等职责。(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知名网友金心异很意外,自己居然是惟一由省社工委自己推荐的咨询委员。他在其博客上透露,省社工委主办的《民情内参》开始出版发行,第一期作为试行,专报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他所写的《“乌坎事件”具有普遍意义》一文很荣幸成为第1期《民情内参》的核心内容,并且得到稿费2000元。

除了成立纯民间的咨询委员会,向体制内外征集社会创新项目、成立省民情志愿服务队、公开征集研究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等,都是社工委成立近一年的主推工作。

既非教练、亦非裁判,刘润华将省社工委的作用定位为“园丁”,“把场地保护好,提供宽松的环境,这样的角色重在服务。”他同时表态,一定要以海纳百川的态度与胸怀,来推进广东的社会建设。

 

广东政策突破大事记

2010年12月3日

深圳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注册申请。它告别了原来挂靠于红十字会以及上海私募基金会的尴尬局面,获得了独立法人资格,有了独立的账户,可以自主开展活动。民意与政府良性互动,民办公募慈善终得突破。

2011年9月23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7个配套文件,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主文件一起构成我省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体系。

2011年12月1日

在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指示下,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挂牌,坤叔助学团队终于“转正”。社会组织维权获政府支持。

2012年4月

佛山南海发出通告:向社会公开选拔19名副科级干部,N G O负责人也可参选。初步估计,约40家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符合条件。这是佛山首次向N G O开放体制内领导干部职务。

2012年5月底

省政府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2012年6月6日

省财政厅又快马加鞭出台《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

2012年7月1日起

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今后广东各级政府可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广东N G O的春天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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