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为更好地对公益捐赠和慈善募捐行为实施监督,提高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将在近期组织设立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这在全国城市中还是首个试点。据悉,这个机构属于第三方社会监督机构,所设委员全部没有政府背景,当遇到重大慈善组织违规事件时,该委员会有发布独立调查报告的权力。未来市民若发现违规慈善组织,还可向慈善监督委员会投诉或举报。
据悉,该监督委员会由11~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而这些委员则由市民政局通过媒体、法律、审计等行业协会,让业界推选热心公益的代表参加,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部没有政府背景,虽然接受民政局聘任,但都是“零工资”,而且都是兼职。遇到慈善组织违规引起巨大争议时,该委员会具有独立发布调查报告的权力,并每年会出具广州慈善组织年度监督报告。
据悉,纳入该委员会监督的广州共有47家慈善组织,分为三大类:红十字会(13家)、慈善会(13家)、公募基金会(21家)。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广州将举办首届1000个慈善项目推介会,欲募集3亿慈善金,这些慈善项目将全部纳入第三方慈善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管。
争议焦点
监督人都是兼职
如何确保监管有效?
昨日,不少媒体人士都提出,担任委员的各行各业专业人士都是“零工资”兼职,邀请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来组成进行监督,但这样如何能确保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有效呢?而且有哪些机构可以对这个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实效进行评估和监督是否有所作为呢?
对此,记者咨询民政一资深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是全国首个试点的,因此一开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除了每半年一次会议,遇到重大事件要发布独立调查报告,主任委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委员会议的,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不过,要让慈善组织监督委员会完善监管,其实它自身也要接受监管和评估,如果可以借鉴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政府花钱来雇佣专业人士组成监督队伍,专门对慈善组织开展全方位而细致深入的监管,再由评估机构来评估其工作实效,肯定是最完善的,现在才刚刚试点,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监督委员会
5大职责
对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对因慈善组织运作不公开或不公平而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事项,可以主动开展调查和监督,独立向社会发布调查监督结果;
提出或转达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向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发现的慈善组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