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离婚能不能不需要冷静期?

一、离婚能不能不需要冷静期?

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办理,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是不适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的,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不存在冷静期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的程序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需要严格基于离婚的原因和造成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理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证据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

延伸阅读:

离婚冷静期有多久时间?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一个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

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判决?

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判决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将对人民的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离婚能不能不需要冷静期?  不能不  不能不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冷静  冷静词条  需要  需要词条  
离婚

 破坏别人的婚姻犯法吗?

一、破坏别人的婚姻犯法吗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破坏军人婚姻的,按照破坏军婚罪论处,不仅是违法,还会涉嫌构成破坏军婚罪。若不是破坏现役军人婚姻的话,也要看具体的情况。...(展开)

离婚

 对方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怎么办

一、对方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怎么办?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离婚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