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哪种方式离婚,都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行,但是不同的离婚方式要交的材料还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律图小编将为你详细讲解涉外离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诉讼离婚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原告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被告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答辩状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涉外协议离婚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照片。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涉外离婚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在下面的一篇文章中陈俊律师教大家如何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二)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涉外离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它要提交的材料非常的多,除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还有护照等等,如果是诉讼离婚,还要提交起诉状。要是你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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