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 如何撤销所立遗嘱

我国虽然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但是,仍然有很多家庭有两个,甚至是更多的孩子,所以对于父母的财产在今后怎么分割,就成了子女们关心的问题,而为了避免子女因此发生纠纷,立遗嘱就被提上了日程。那么,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呢?而又如何做才能撤销所立的遗嘱呢?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如何撤销所立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因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可以依法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也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内容。遗嘱撤销或变更遗嘱的方法,可以是提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或变更原立遗嘱。变更、撤销遗嘱依下列原则处理:

1、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2、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变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3、嘱人虽未立多份遗嘱,但其生前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后,遗嘱人没有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或变更遗嘱和设立遗嘱一样,必须具备同样的法定条件,即遗嘱人在撤销或变更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变更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变更、撤销行为无效,原先设立的遗嘱仍然有效。

希望对解决您的遗嘱纠纷能有所帮助。实际上,在遗嘱订立的过程中,遗嘱的形式不是最主要的,它的内容才是重中之重,您若是把遗嘱应当包括的内容都弄清楚了,那么即使不去做公证,遗嘱也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当您需要立一份遗嘱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今后出现遗嘱纠纷。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遗嘱  遗嘱词条  撤销  撤销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包括  包括词条  内容  内容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