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更高,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而遗嘱的效力显然是高于法定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遗赠必须是无偿的,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以上就是遗嘱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具体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一般是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与扶养人就生养死葬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期在扶养人完成规定的条件后可以获得遗嘱人的遗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