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提起自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内的,那受害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对于这类案件原则上是不告不理。那此时受害人应该怎么来提起刑事自诉呢?也就是说提起自诉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自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谁承担

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

自诉案件中,经人民法院审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如果属于公诉案件,那就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部门来立案侦查,而要是自诉案件则通常就是由受害人自己提起刑事自诉了。此时举证责任也应该有自诉人自己承担,为了避免出现无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此时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收集证据,当然。

延伸阅读:

最新单位犯罪司法解释

怎样处罚单位犯罪

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提起自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诉  自诉词条  提起  提起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程序  程序词条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表格

刑事诉讼的羁押期限是个非常重要但又纷繁复杂记忆奌,笔者在此系统总结如下,希望能够让大家对刑事诉讼的程序由一系统宏观的理解,并且能够系统地记忆在刑事诉讼中重要的期...(展开)

刑事诉讼

 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一、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1、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