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刑事案件二审后抗诉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二审后抗诉是什么意思?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二、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提起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安机关都会对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同时对犯罪事实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或者公诉机关对法院做出的审判有异议时,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请求的,这也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

哪些情况下可以抗诉,什么案件能提起抗诉

检察院抗诉期限的有哪些内容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抗诉  抗诉词条  二审  二审词条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词条  意思  意思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回避对象有哪些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