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挪用资金罪中的资金是指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中的资金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一,挪用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或者是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资金问题。针对于这一向罪行,他是违法挪用了他人或者是公司所拥有的相关财产,所以一般来说对其进行起诉的话,首先要看认定其是否进行规划的相关资金。然后再根据其挪用的相关资金数额进行判刑。

延伸阅读:

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最高刑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挪用资金罪中的资金是指什么?  资金  资金词条  挪用  挪用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职务侵占辩护

 天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的刑事犯罪,是在工作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实践中,只要法律规定的犯罪主体才能构成该罪。而各地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不同,下面律图小编带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