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冒领机动车自用构成什么罪?

冒领机动车自用,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来说,其财产权被侵犯;对于冒领人来说,其主观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对于被骗人来说,冒领人的行为是欺诈。那么冒领人究竟构成何罪呢?律图为您具体分析。

案情:刘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听到超市老板饶某告知其妻子余某,他在超市门口捡到一把车钥匙,等待失主来认领。刘某冒充失主前往收银台询问,余某误以为刘某是失主,将车钥匙交给刘某刘某用车钥匙将停放在超市门口的一辆面包车开走,并用于个人工作、生活出行。两个月后,被车主杨某发现。

分歧意见:对于刘某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刘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该面包车的故意,仅将该车用于个人工作、生活出行,没有造成车辆丢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0条关于偷开他人机动车入刑的三种情形,应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刘某偷开他人车辆,长时间使用,且没有归还的意思表示,造成了车主对该车的“失控”,应构成盗窃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刘某冒充失主骗得车钥匙并将车辆非法占为己有,应认定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区分偷开机动车“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造成法定的后果。《解释》第10条的立法目的是调整、规制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偷开机动车的行为,对偷开行为出现法定后果的才定罪量刑。而本案中,刘某听到店主夫妇对话后,骗领车钥匙,将车占为己有,其不是《解释》第10条规定的偷开机动车的情形,而且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根据其具体犯罪手段直接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在于,犯罪手段究竟是具有“秘密性”还是“欺骗性”。车钥匙是获得机动车控制权的关键,非法取得车钥匙的具体手段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刘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导致店主夫妇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予车钥匙,非法取得了该车的实际控制权,该行为应认定为诈骗。

刘某骗取并占有面包车的行为侵害了杨某对该车的合法所有权,客观上造成了杨某对该车的“失控”。笔者认为,只要机动车脱离了所有权人的实际控制,无论行为人是否办理机动车权属变更登记,都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延伸阅读:

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有何区别

信用卡被盗刷相关案例分析

捡到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是什么罪?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冒领机动车自用构成什么罪  冒领  冒领词条  自用  自用词条  机动车  机动车词条  构成  构成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案例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分析

律图小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案例分析。车辆保管不当车主担责2013年5月的一天,胡女士店内的员工陈某发现店内灯泡坏了,打算去买个新的更换,看到胡女士随手放在桌...(展开)

案例

 典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增长,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也层出不穷。在有些案例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认定为无责方的一方最后却被法院判令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展开)

案例

 交通肇事法院阶段辩护词

案情简介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承办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本案卷宗材料,辩护人对本案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