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为您推荐】金牛区律师   越秀区律师   安吉县律师   蓬江区律师   平阳县律师   西湖律师   洞口县律师   

房价的暴涨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房子的数量成为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商品房预售行为给购房者一个购房的自信,不需要在签订预售合同的同时立即支付全部的房款,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何厘清。律图小编简单为你介绍一下。

一、预售定义

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二、预售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三、预售特征

(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挫去效力的根据。

(2)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预售合同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商品房预售因为要承担太大的风险,在预售的过程中所造成的影响较大,政府为了规制预售行为,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没有达到相关的预售水平将不能对商品房进行预售,而商品房预售中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也对各种双方的信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更多商品房预售的信息,咨询律图律师。

延伸阅读: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纠纷

最新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词条  预售  预售词条  商品房  商品房词条  条件  条件词条  相关  相关词条  
房屋买卖

 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不仅仅是开发商可能出现违约行为,购房者也是有可能有违约行为的。那么大家知道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处理吗?律图小编将...(展开)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2020年的标...

在相关领域内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其实大家都能够通过我们的律图平台对照着合同的基本格式进行检验的,尤其现在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几乎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标准化了的。大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