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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

一、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

合同欺诈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范围不同。

(2)主观故意有所不同。

(3)客观后果不同。因一般合同欺诈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而合同诈骗罪则属于刑事犯罪。

四、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区分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如果对方只是隐瞒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但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只能到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但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属于合同诈骗的公安机关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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