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热门城市:弓长岭区律师 石嘴山律师 大名县律师 鸡冠区律师 鸡西律师 涉县律师 恒山区律师 肇庆律师 磁县律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那么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影响法律效力呢,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呢,如何进行赠与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房屋赠与的相关信息。

一、房屋赠与协议效力: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二、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三、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有权受理的公证机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到赠与人住所地、赠与行为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4、赠与公证收费标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各地收费标准上下一般不超过10%。

以上就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的内容,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了有关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的相关信息,赠与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进行赠与公证,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乌鲁木齐律师。

延伸阅读:

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规定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赠与  赠与词条  公证  公证词条  效力  效力词条  具有  具有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合同订立

 要约的撤回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可能会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当事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希望对方可以接受自己的条件,一旦对方接受了当事人提出的条件,双方就可...(展开)

合同订立

 技术合同没有期限限制吗?

一、技术合同没有期限限制吗?当事人要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之前,可以在技术开发合同中约定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 ...(展开)

合同订立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人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有一种合同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怎样的?我国合同法中关于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保管合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