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合同法第62条释义

本条规定了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的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

(二)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延伸阅读: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同法  合同法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合同法规

 最新合同法的规定有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签订合同,因为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出任何的事务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解决,而在解决的时候都需要证据,而合同就是最好的凭证,因为合同中都会说明双方...(展开)

合同法规

 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即生效吗

一、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即生效吗?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代表一定有效,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展开)

合同法规

 我国的悬赏合同是哪种合同?

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