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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改制补偿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国营企业改制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也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营企业改制是需要对于职工进行相应的补偿的。那么,国营企业改制补偿的国家规定是什么?国营企业改制现如今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呢?小编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营企业改制补偿的国家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是根据国家的行政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颁布前的工龄或参照执行。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国营企业改制面临的问题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角度看,国企改革期待资本市场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

我们不排除某些国有资本直接以实物形态上改变用途的方式“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变现即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问题,否则仍然无法实现“退出”。

例如,国有资本要从一个纺织厂退出,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等显然不适合国有资本新用途的需要,所以首先要适当的交易者,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而且在变现的过程中应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发生低估国有资本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寻找交易者”、“定价”、“变现”、“转让”等问题。

第二,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近年来出现的产品和企业两极分化,将导致两个重要结果。

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批按照国际水准衡量的大企业的逐步形成。商品市场的竞争胜利,给企业“长大”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品牌诸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基础,但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企业扩展的速度将相对缓慢,有的企业可能就停滞于既有水准。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大都有良好的金融支持系统,比如几乎都是上市公司。

这一点也可解释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通常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比例(如千分之一、二),但大公司却很少不是上市公司的。另一个结果是占到企业总量多数的、在竞争中失败或至少未占到优势的企业,将与大企业之间有一个分工协作关系重新组合的过程。

新的分工协作关系包括横向关联(如成为大企业生产体系中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纵向关联(如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产品推销商)以及混合关联(如跨行业纳入大企业多元化的经营结构)等。现在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就是对中小企业持一种蔑视态度,认为这些企业,没有规模优势,因而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其实,在合理的经济体系中,大中小企业有适宜的比例关系,大多数企业仍然是中小企业

至于“规模经济”问题,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得到大量实证经验支持的观点,所有在竞争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有其规模上的合理性。

我们过去的问题主要并不在于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而在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少有效率的联系,如一个行业中大中小企业都生产最终产品。在这种状况下,出路只能是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托管等方式重建大中小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最具优势的。

第三,有助于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注重组织结构的变化,追求组织形态上与国际经验的相似性,如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股本的持股机构等,而容易忽略作为其基础的资本市场的作用。

然而,离开了资本市场,产权边界的确定、股东作用的发挥、对经理阶层的监督、经营业绩的评价等都缺乏根本性的解决办法。以人们谈论很多的产权问题为例,如果缺少资本市场上的“交易”,资产的价格将无从确定,产权的价值边界也不可能清晰。

其次,在存在市场交易的条件下,资产将向对其评价高的主体流动,进而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结果。如果不出现由于流动而产生的效率改进,所谓的“产权明晰”也不会有多大意义了。

尽管我们无法断言有了发育良好的资本市场,长期困扰我们的产权和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的诸多难题一定能够解决(可能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但若没有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难题肯定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说十几年来产品市场的发展使国企经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且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对前面分析过的诸多矛盾的解决,将使我国国企体制转轨发生一个质的进步,从一定角度看,它将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确立。

以上,就是国营企业改制补偿的国家规定是什么以及国营企业改制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的全部解答。一般来说,企业改制对于员工的补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不同的情形拥有不同的补偿标准。现如今,国营企业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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