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被高空物砸伤赔偿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凡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论是何种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情形,都是需要被严厉的处罚的,此时不仅仅是涉及到我国的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也是会影响到我国的人民的人身以及财产权益的。

延伸阅读:

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

民法典高空抛物该归哪个部门管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

高空坠物物业免责有哪些?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判什么罪

在我国高空坠物造成人员死亡的,我国的办案...

高空抛物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

高空抛物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根据犯罪...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抛物  抛物词条  民法典  民法典词条  高空  高空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