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侦查中的羁押期限规定是什么?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特别注意: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依法决定。

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侦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特别注意: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在我们国家,对于案件进行侦查过程当中,是有可能会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侦查措施的,比如说刑事拘留等侦查羁押措施。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些措施是不能够过久的,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

延伸阅读:

有关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

侦察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应该怎么办

超期羁押超过刑期怎么办?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侦查中的羁押期限规定是什么?  羁押  羁押词条  侦查  侦查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信托纠纷

 交通事故判决后能上诉吗?

一、交通事故判决后能上诉吗?这是可以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就可以的。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上诉必须在法...(展开)

信托纠纷

 执行过程中的和解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交流密切,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需要调解。那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一定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发生:发生矛盾的双方本身会在私下里自己经过一定的磨合...(展开)

信托纠纷

 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

一、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如果一审判决,不排除嫌疑人会上诉,这应该还是羁押在看守所。如果判决已经生效,而且是两年的话,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应该羁押在罪犯户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