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只能够针对于原来的民事诉讼案件发起的独立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二、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所以在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中,能够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仅仅是针对于原来的诉讼案件中的第三人,这个第三人他是只和原来的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并不是哪一个第三人都可以成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中的发起人,因为如果是在原来的案件中,不管是从双方当事人的标地也好,或者是法院的判决也好,都是侵害到了第三人的相关利益,那么第三人他才可以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延伸阅读:

民事诉讼中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主要...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

民事诉讼证人不出庭不利后果是什...

民事诉讼证人不出庭并没有什么不利后果,因...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2012年通过,从...

行政法全文中对行政诉讼是如何规...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

诉讼过程中能否转让债权

很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第三人  第三人词条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词条  撤销  撤销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是多少年?

一、民事诉讼时效届满是多少年?诉讼时效届满是指事件发生至准备诉讼这段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或满三年就是届满。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