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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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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餐饮店的朋友来说,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少不了和工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等打交道。有时候这些部门在执法过程违反了相关程序,会损害到我们的利益,那么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表现有哪些方面?下面律图小编根据掌握的相关知识给我们具体讲一讲。

一、何为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法律法规方式、形式、手续、步骤、时限等行政程序。法律法规对有关行政程序问题未作明确的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规定,只要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抵触的,亦应视为“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行政主体正确、及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必要保证,是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的有效措施。如果违法法定程序,很可以作出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违反法定程序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予判决撤销。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当回避的办案人员没有回避。即承办人与其承办的案件的处理结果之间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具有影响公正处理的关系,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先裁决,后取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所确定的一切执法机关执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据此,行政主体应在查清事实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先裁决,后取证。凡是先裁决,后取证的,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性质。

3、没有进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必须进行的步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处罚(当场处罚除外)程序是,传唤、讯问、取让、裁决。公安机关未经过传唤、讯问所作的处罚裁决,属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4、未办理法定手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或者罚款5千元以上的决定,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这两类处罚决定,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亦属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范进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其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做为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做为公民,要学法懂法,这样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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