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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我国《民法典》对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其中法人比较好理解,企业就是一种主要的法人。而大部分人是分不清自然人和公民的区别的,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在民法体系中,两者是不同的,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民法典》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说法。

一、《民法典》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

1、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本来民法上只有人的概念,亦即指自然人,后来团体的法律地位被民法确认,产生了法人。为了区别人与法律拟制的“人”,遂出现了“自然人”这一称谓。所以,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2、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对于外国的或者无国籍的自然人来讲,显然不具有公民资格,不能成为宪法主体。但这不妨碍其成为私法的主体,民法上使用“自然人”,表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开放性,一个域外自然人只要守法,完全可以在我国经商办企业,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则显示政治生活的封闭性,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被选举权等参政权只会对公民开放,而不会让所有的自然人享有。政治生活和民事生活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公民与自然人应予区别的必要性。

3、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代表着人格,代表其有权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多大?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考虑到一个人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法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规定,这意味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一般在与自己的智识水平相当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在之前的民法通则中,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过上面的这篇文章,小编围绕《民法典》自然人的区别给大家展开了论述。自然人是法律上的概念,是针对法人而言的,而公民是政治上的说法,是针对国家而言的。公民都属于自然人,而自然人并不一定是公民。我国《民法典》,在自然人方面做了不少新的修订,将限制行为能力的年龄降低到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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