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怎样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怎样处理

(一)、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续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二)、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是可以使用土地的,但是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可以是进行划拨或者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使用土地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越大,支付的土地使用税也就越多。

延伸阅读: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形...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所谓划拨的国有...

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

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处卅年以下的有...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哪些...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为公共利益需要...

非法占地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处罚?

会处以三年或者七年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一般  一般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