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2020年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崇明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一、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横沙乡/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区片补偿标准:41700元/亩。

  二区片范围:中兴镇/新河镇/新村乡/向化镇/竖新镇/三星镇/庙镇/绿华镇/建设镇/港沿镇/港西镇/堡镇/东平镇/新海镇,区片补偿标准:405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向工程项目用地批准机关同时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还应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临时使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增加一年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二)临时使用非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耕地补偿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三)造成原使用单位其他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经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同原使用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协议。造成原使用单位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相关知识,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登录律图网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延伸阅读: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征用土地与征收土地有什么不同?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崇明  崇明词条  上海市  上海市词条  征地  征地词条  补偿  补偿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补偿标准

 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各个地方各不相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