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行政给付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一、行政给付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1.抚恤金。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行政给付形式。一般包括对特定牺牲、病故人员的家属的抚恤金、残疾抚恤金以及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等。

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这里指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离休金或退休金和有关补贴。

3.社会救济、福利金。这里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城镇社会救济,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以及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费资助。

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这里包括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费及物资援助等。

5.社会养老保险金等。

二、行政给付的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给付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

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

(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

我国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行政机关给与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表现为一定的金钱、物品等实物。实际上,行政给付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它的内容主要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至于行政主体所为的给与行政相对人一定事物的行为,只是对该行政给付行为的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四)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

究竟何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成为行政给付行为的对象,必须由规范性法律文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因为行政给付的基础是国家的财税收入,国家机关的一切财政收支必须依法进行,而不得随意支配。

综上所述,一般而言,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因为某种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与对国家、社会曾经作出过特殊贡献的公民,有问题的话可以寻找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延伸阅读:

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

行政不作为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

对交通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

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

1、采用证据先行登记的,应事先获得行政负...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有案件以外的人员对...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给付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给付  给付词条  形式  形式词条  表现  表现词条  行政  行政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行政处罚

 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盗窃罪实际上是不存在行政处罚标准,因为此时已经是属于犯罪行为了。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展开)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如何折抵刑期的?

一、行政拘留如何折抵刑期的?行政拘留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