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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自己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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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络上有一法外狂徒爆红。

名叫张三。

据不完全统计,张三一生触犯过多重法律,犯罪无数。

几乎每天都能分享一个入狱小技巧。

轻则偷看小姑娘洗澡、在男厕所看到广告卖卵子、去嫖娼不给钱。

重则怒砍法官50多刀**未遂、企图强奸女性却意外强奸了男性。

每日一问,今天张三又犯法了吗?

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只要有他在,张三就走不出中国刑法。

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了。

罗翔

出现必刷屏,脸都看不清。

张三怎么了?罗翔究竟是何许人也?

扒叔这就来说说——

01:

这一段时间,事情出的挺多的。

尤其是关于“性犯罪”的社会话题。

先是#韩国N号房事件#

一场被26万人围观的性侵。

威胁未成年少女拍摄****的视频,并在网络聊天室中公然贩卖。

罪犯就在看不见的角落,野蛮生长。

(图源:中国新闻周刊)

再是#鲍毓明事件#

那些刺目的文字还历历在目:高管养父禁锢性侵女孩四年,14岁女孩的噩梦,多次自杀未遂……

可即便这样,恶魔还在踩着法律红线,强行诡辩。

(图源:新浪财经)

在两起社会事件之后,有一关键词再被提起——

法律

面对这种恶魔,法律究竟是如何处理的?

我们翘首以盼有个公平正义的结果。

韩国方面我们且不说。

就说鲍毓明事件。

让我们重新审视了律师这一职业。

有人成为了最懂法律的犯罪者——鲍毓明。

我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下自愿也算强奸,所以鲍毓明就在李星星14岁之后才发生了所谓的“领养”。

有人靠着专业化身为正义使者——受害人李星星的律师吕孝权。

他说:无论这个案情多么复杂,都应该首先将受害女孩视为未成年受害者,而且要求她是一个完美受害人是荒天下之大缪的。

这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什么?

律师行业让人将信将疑,法律让民众产生怀疑。

发现没,每当社会案件一出,“法律”总是被推至风口浪尖。

坏人怎么还没被抓起来?

法律能让犯罪分子判几年?

观看的人就像是门外汉,望眼欲穿,想得知一个最后的结果。

但得来的都是个茫然的回应:

目前还无定论,还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只能说,绝大多数人都充满着疑问。

对于法律,还是一知半解的状态。

02:

好在,关于这些个社会事件,他能以最专业的口吻向社会讲述真相——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老师,罗翔。

就拿这次的鲍毓明性侵事件来说,留下的疑虑太多。

关键在于一点:与年满14岁的养女发生性行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是否性同意的情况下,鲍毓明究竟有没有罪?

罗翔以他最专业的判断,在第一时间发声。

如果案情属实,那一定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治,我国刑法强奸罪等待着他。

但,这里有个问题。

法律明确规定,与不满14岁**发生性关系,不管**同意还是被迫,一律是构成强奸的。

有一经常性遇到的问题是,当被害人群体处于14到18岁之间,和犯罪人又具有特定关系,比如监护被监护,教师和学生,在这种特定地位的前提下和女生发生关系,同意或是不同意就变得很复杂。

而鲍毓明就是在钻这个法律空子,用了犯罪分子一个最经常的辩护理由:对方是同意的,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根据2013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叫做《关于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

这里明确指出,如果对未成年人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未成年人孤立无援,迫使其就范的,在这种情况下此案件当以强奸论处。

针对此事件,表面上的同意,并不能视为法律上的同意。由于双方的特殊地位,这其实是在滥用优势地位,对弱者的剥削。

此内容与鲍毓明事件完全契合。

但在2013发布的文件,却只是个司法意见,并没有被上升法律

罗翔的视频最牛的一点,就在于敢说。

他直接指出国家法律的不够完善。

甚至说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该直接在法律中规定,滥用信用地位剥削性利益罪。

6分钟的视频。

让整起案件中的疑问迎刃而解。

国家法律对强奸罪的判定,法律中常出现的不完善也全部一一指出。

专业,且通俗易懂。

而这也不是罗翔第一次向大众普法了。

每次有社会新闻事件出现时,罗翔老师都会准时上线——

韩国N号房事件的罪与罚。

对于我们来说,最关注的点就是:

如果这种案件发生在我国会如何处理?

罗翔针对此事逻辑清晰的做了全面剖析。

一方面是视频制作者。

一方面是视频围观者。

根据视频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了两种犯罪:

强奸/猥亵罪:在26万人围观的情况下,这就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发生性侵行为,显然就是刑法中的加重情节。

**物品犯罪:牟利和非牟利的判定大有不同,利用对弱者的剥削来牟利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而作为围观者的判处,如果是花钱观看其实也就是变相提供了资金,同样要承担“共同犯罪”的罪责。

不久前,一条条新闻让人愤恨。

暴力伤医事件层出不穷,从被砍伤再也无法拿起手术刀的陶勇医生,再到疫情期间恶意伤害抗疫前线的医护们。

对于这种事,我们常说这些人死一万次不足惜。

但对于法律层面来说,暴力伤医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制裁,却是个盲点。

罗翔就针对这一系列事件,给出了最全面的解答。

伤害分为四种,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轻则故意伤人15天行政拘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则特别恶劣的则是死刑或无期。

医生有权利拒绝救治,这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

还有关于网络喷子的。

用罗翔老师骂人不吐脏字的话来说,这就是——

知识越贫乏的人,就越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勇气。

千万别以为在网上就能随便骂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以后看见喷子,直接点赞加转发,点赞过万,转发过百就可以送他坐牢了。

罗翔的普法视频。

就是在为每个民众做一个简单的普及,不是单纯背法条的枯燥无趣,而是从所有生活中常见的事出发,用大家听得懂的方式去科普,让人真正去了解法律

不知法而不懂法,不懂法而错犯法。

说得夸张点,罗翔就是为百姓学法打开了一个普法视频窗口。

03:

在这之前,罗翔其实就已小有名气。

罗翔曾数次入选“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被人称作“刑法学小王子”。

但知名度也就仅限于专业领域。

他的走红,还是从入驻B站开始。

原是他所在的法考辅助机构,在B站上传了一系列免费的法律教育资源,而后就被各大up主“标题党”提炼精华,瞬间爆了。

短短几天内,粉丝由0变500万。

随随便便一期视频,点击量就过百万。

这几乎是爆炸性的爆红。

很多人都在纠结于原因,为何?

有些人觉得是剪辑的效果,标题的噱头。

但在扒叔看来,他的普法视频火爆最关键就在于——

他尊重法律本身,导向人性之善。

(来源:知乎)

他始终在言传身教。

最近一条关于他的热搜,就是罗翔老师在B站公布所有视频激励收入都捐给儿童基金会。

不是捐一两个月,而是无限期所有收入,这真的堪称师范表率。

而说回他爆红的根源,还是那个“系列节目”——

“罗翔普法视频”。

相信每个看过的人都忘不了那些案例。

不是虚假的标题党,而是内有宝藏的真实普法事例。

经典案例一:我强奸自己犯法吗?

看似荒谬至极的故事,其实也是在现实中所发生的。

罗翔老师教你的就是:有些法不该无知。

甲乙两人是室友,女生之间有矛盾。

甲就在网络上请了个大哥去强奸她的舍友。

结果是在大哥到了宿舍后,这个舍友却不在,大哥误以为甲是要被强奸的就强奸了甲。

这其中有谁犯了法?

显而易见,大哥无论是哪种说法都犯了强奸罪。

那甲呢?

罗翔老师微微一笑,如果她到公安机关报案,这个就叫自首。

经典案例二:粪坑案。

妇女干部路遇劫色歹徒,在求助无门时急中生智,后将企图强奸的歹徒推入粪坑并连踩三脚。

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罗翔老师向你科普的是:有些法该懂得运用。

有些人说踩第一脚是正当防卫,第二三脚就是事后防卫了。

罗翔老师苦口婆心。

什么叫危险排出,什么叫一般人标准。

把自己代入这个女人,你踩几脚?

用罗翔老师激动的话来说: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说到底。

罗翔老师的普法视频之所以这么高的点击关注。

究其根本,在于——贴近生活,代入人性。

所谓法律

不外乎围绕的,都是人。

他想讲述刑法的双面性,就拿贪官贪污腐败为例,变相说***的故事,一天都赚**万,实讽贪污金额庞大。

这种赚钱速度,罗翔都想当二奶。

他想聊法律也不能全然公正,就拿未成年少女装成年人连续与8男子发生关系的事件举例,这个案子难判。

依照法律来判,有些人的确无辜。

但不照此执行,这又是于法不合。

只能调侃一句:百密一疏。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罗翔的普法视频,就是在靠着生动的法律案例,向大家传递着法律社会该有的三观。

他敢幽默的讽刺着当前律法,也乐衷于去探讨法律之下所谓的人性。

就拿张三来说。

集中国刑法于一身的男人,也是罗翔普法举例的常用“工具人”。

罗翔以此为例,一次又一次的编造案例来普法,你以为是看了个段子。

但其实,那些看起来无趣的条条框框,竟在不知不觉中让人熟记于心。

最后,扒叔想拿罗翔老师的对于韩国N号房事件的看法来做句总结:

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

为什么恶心的案件总是发生,最主要的问题,是人们没有学会如何去尊重他人。

一个尊重人性的人同样也能够尊重自己,而不会沉溺于这些败坏低级的趣味之中。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尊重法律,尊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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