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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油气业投资与贸易发展情况

    越南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经过多年的对外合作,由曾经的“贫油国”变为重要的产油国,由完全依赖进口石油变为石油净输出国。20世纪80年代至今,油气产业已成为越南主要经济支柱之一,油气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高达20%-30%。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增长,油气需求持续增长,越南由石油净出口国再次变为石油净进口国,越南油气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油气企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油气上游产业,油气勘探开发已成为越南对外直接投资金额最大的产业。

    一、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分析

    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目前,越南正在开采的油气田主要位于南昆山沉积盆地、红河沉积盆地和九龙沉积盆地,白虎、大雄、青龙是越南的三大油气田,其中大雄和青龙位于中国南海断续线外侧。冷战时期,虽然有西方国家油气企业尝试在越南勘探开发油气,但均没有投产,只有越南与苏联联营的越苏石油公司(Vietsovpetro)真正实现了石油和天然气的商业开采。随着越南革新开放不断深化,20世纪90年代后,参与越南油气勘探开发的外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局面。

    (一)20世纪90年代前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

    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前,北越政权和南越政权都已开始探索油气开发,但均没有进入开采阶段。1954年抗法战争结束后,北越政权在苏联的帮助下尝试油气勘探,1962年首次在兴安省进行探井作业,但因美越战争影响而中断。20世纪70年代初期,北越在红河三角洲地区重启油气勘探。南越政权则与西方油气公司合作,在湄公河三角洲、南部海域、暹罗湾和南沙群岛海域等处共发现了33个海底油田。越南南北统一后,越南政府将石油工业列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业。20世纪70年代,越南先后与法国、西德、意大利等国的企业签订油气开发合同,但都无果而终。1975年9月,越南组建石油与天然气总局,开始对陆地和大陆架进行全方位的油气勘探。20世纪70年代中期第一次石油危机使西方部分国家打破冷战意识形态斗争束缚,与越南签订油气勘探开发协议。法国石油公司率先与越南签订了勘探、开发南方海域油气资源协议,并于1976年3月对南方海域头顿海区进行钻探,认为有利可图,双方进一步达成了共同开发海底石油的协议。1977年,意大利和西德的石油公司与越南签订了共同勘探开采南方海域和湄公河三角洲油气资源的协议。然而,因接二连三打出枯井,有些油井虽然钻探到原油和天然气,但储量又不值得开采,故联合开发南方海域和湄公河三角洲油气资源的工作进展缓慢。1979年越南侵略柬埔寨后,这些外国石油公司陆续撤出。当时,因美国对越南禁运,美国、日本等国并没有在越南油气领域进行投资。总的来说,20世纪90年代前,越南与西方国家签订了一些油气开发合作项目,但没有勘探到具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井,加上政治变动、冷战对抗等因素,西方国家的油气企业并没有在越南油气开发中取得实际成效。

  表1  越南国外油气项目一览表

    苏联参与越南油气开发则是另一番景象,20世纪90年代前,越南油气开发真正取得成效的项目都是与苏联扎鲁别日石油公司(Zarubezhneft)合作完成的。越共政权建立初期,苏联就开始参与到越南油气开发工作中,直至20世纪90年代,扎鲁别日石油公司是唯一帮助越南真正开采到原油和天然气的公司,这奠定了苏联在越南油气开发市场的特殊地位。1981年6月,越南与苏联扎鲁别日石油公司成立联营的越苏石油公司,越苏各占股50%(注:2010年更改为越方持股51%,俄方持股49%),这是越南油气领域的第一家联营公司,也是至今越南最具影响力的联营公司,该公司在开采的五个油田包括白虎(BacHo)、龙(Rong)、白熊(GauTrang)、白兔(ThoTrang)和南龙—玳瑁(NamRong—DoiMoi),其中,1986年首次出油的白虎油田是至今越南产油量最大的油田。1986-1990年间,越南100%的石油生产和油气销售均由越苏石油公司掌控。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越南在炼油业领域也做了一些尝试,但并没有获得成功。1977年,越南与法国Beicip FranLab公司签订协议,计划在清化省宜山建立年炼油能力为600万吨的炼油厂,但因资金困难于1979年宣告失败。20世纪80年代初,越南与苏联达成经济技术援助协议,按计划,苏联分两期援助越南建立炼油厂和尿素厂。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苏联帮助越南培训了一批炼油业方面的干部,通过了炼油厂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征收了3000公顷土地准备用于建厂,最终却因苏联解体而终止项目。

    (二)20世纪90年代后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

    20世纪90年代,在苏联解体、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等因素影响下,越南油气业发展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该国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中。1987年12月,越南首次颁布《外国在越南投资法》,1993年,越南通过《油气法》,从法律上规范和保障油气业的发展。投资环境改善增强了外国企业对越南油气业的投资信心,越来越多国家的企业参与到越南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中。1991年苏联解体客观上使越南必须改变依靠单一外资来源发展油气业的局面,可以从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油气开发和成品油销售中所占比例看到油气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1991年,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石油、天然气生产和成品油销售中仍占主导地位,但外商合资来源国呈现多元化发展。PVN旗下增加了多个子公司,越苏石油公司的垄断地位逐步被打破。20世纪90年起,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量仍然不断增长,但在行业中占比不断下降。1991-1995年间,越苏石油公司仍然掌握全部的天然气开采,但石油开采量和成品油营业额在行业中所占比重下降为96.94%和92.49%。2001-2004年间,越苏石油公司占越南石油开采量、天然气开采量及成品油营业额的比重分别降为72.24%、61.14%和72.24%。尽管如此,由于越苏石油公司拥有越南产量最高的油气田,至今,该公司仍然在越南油气产业领域掌握绝对的主导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越南累计开采石油3.7033亿吨,其中越苏石油公司开采2.23亿吨,占全部油气资源的60.22%。越苏石油公司的第一个合约期2010年底结束,合约到期前,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扎鲁别日石油公司续签了联营合同,续约后越苏石油公司拥有09-1区块的勘探开采权,期限至2030年12月30日。越南利用越苏石油公司续约谈判的机会,获得俄罗斯予以越南油气企业在俄境内合资开采油气资源的对等权利。

  图1  1995-2017年越南石油生产与贸易变化图

    越南大力引进外资促进了油气开发的长足发展。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外资企业在越存量油气项目共计50项,合同金额27.687亿美元,投资额在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排行榜中列第25位。如今,越南有超过40家外国企业在越南油气业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环节投资,但以上游产业(油气的勘探开发)为主。惠誉旗下的BMIResearch发布的《2017年三季度越南油气报告》公布的越南油气上游产业含外商直接投资的54个项目中,外资方分别来自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阿联酋、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15个国家的30余家油气企业,参与项目数量不少于5项的国家包括俄罗斯、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意大利。外国油气企业主要通过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及其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形式参与越南油气开发,越方占股一般在25%-50%。越南还在南海推行所谓油气“全球招标”,招标的部分油气区块位于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推行所谓油气投资主体“来源”多元化,吸引了大批外国油气公司的关注,与英国、印度、美国、西班牙等国签订的部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区块已延伸到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侵犯了我国南海海洋权益。

    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炼油业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越南重启炼油厂修建计划。1992年,越南政府计划由越南油气总公司联合法国道尔达(Total)公司、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CPC)、台湾中国投资开发公司(CIDC)联合创建炼油厂。1995年9月,道尔达因提议更换厂址没得到越方同意而撤资。1996年初,韩国、马来西亚和美国的石油公司加入,合作各方签订了持股协议成立股份公司。1996年11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发现,项目需要的资金高于预期,且难以保证盈利。外国公司要求越南政府予以税收、亏损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希望参与越南成品油分配,这些要求被越南政府拒绝,各方撤资。1998年12月,越俄双方签订联营协议,各占股50%推进蓉橘炼油厂建设。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越俄双方在项目咨询方、增加招标方、设备供应商、产品分配方案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出现重大分歧,两国政府于2002年12月签订协议,将俄国对炼油厂项目的投资权转让给越南,合资项目中断。此后,越南与英国通过项目管理成本(PMC)方式继续推进炼油厂项目才最终成功投产。越南的第一座炼油厂蓉橘炼油厂2009年2月试运营,2010年5月投入商业运营,年产约650万吨成品油,主要产品包括E5RON92生物柴油、液化天然气、丙烯、聚丙烯、92号汽油、95号汽油、煤油、ZetA1反力燃料、汽车用柴油、FO燃油等。

    (三)越南油气领域引入外资的能源安全与经济利益考量

    越南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给外资企业提供宽松的条件,以达到脱离贫油国和“先采先占”的目的。越南的大型油气项目基本都在海上,为达到先行开发的目的,越南油气勘探和开采过程中给予外国公司较大的让步。外国企业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签订的油气勘探开发合同形式包括产量分成合同(PSC)、油气合同(PC)、合作经营合同(BCC)和联营合同(JV),其中约90%的项目是产量分成合同,这也是油气开发国际合作最普遍的形式。越南国内的57个油气项目中,越南企业独资和控股的17项,外国企业独资或控股的33项,等额持股的4项,未标记持股比例的3项①,外资企业控股的项目接近60%,越南独资的仅有3项。在发展油气业初期,因资金和技术水平限制,越南油气企业尚不能独立承担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通过与外资企业多年的合作学习,近些年,越南企业已开始在国内外尝试独资勘探开发油气项目。

    与油气勘探开发相比,越南在炼油业方面则更注重把握对企业和产业的主导权。越南在炼油领域引进外资的过程中,重视对项目主导权的把控,但由于其在技术、资金、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越方在选址、盈利模式、技术选择等方面与外国投资方发生意见冲突,越南的炼油厂项目屡遭失败。其原因在于,越南长期采取“原油换成品油”的方案,宁可承受以初级产品换取制成品带来的价差损失,也要掌握炼油和国内成品油销售的主导权。目前,越南计划扩大蓉橘炼油厂产能,并新建第二座炼油厂宜山(NghiSon)炼油厂,预计产能扩建后国内成品油自足率将由25%提高到60%,但项目已多次延期,资金、技术、利益分配、腐败等是阻碍项目推进的重要因素。

    (四)外资对越南油气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

    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越南油气企业在与外资企业合作的同时,接受外企的技术转移,学习外企的管理经验。越南发展油气业初期,既缺乏资金,也缺乏大型项目管理经验,与外国合作开发油气的方式一般选择由外国企业负责勘探,发现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后再参与开采,这种形式既能避免承担勘探不到具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导致的经济损失,也能让越南在商业开采阶段参与石油分成并学习外企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至今,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已可以独立管理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并具备独立进行油气勘探开发的能力。目前,越南全资的项目包括:越南油气勘探开发总公司(PVEP)负责的前海C天然气项目、大雄石油项目,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etroVietnam)负责的督江(SongDoc)石油项目,3个项目均处于开采阶段。大雄油田属于深海油田,是越南离海岸线最远的油田,于1985-1991年由越苏石油公司做地质勘探并发现油气。按照协议,地质勘探后进行国际油气招标,先后有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公司(1993-1996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1997年-1999年2月)作为控股方开采,但最终因评估不值得开采而撤资。1999年5月,越苏石油公司接手开采大雄油田,2001-2003年,大雄油田的产油量均低于预期,地质勘探评估后,扎鲁别日石油公司2003年6月撤资,此后变为由越南油气勘探开发总公司(PVEP)独资开采。然多家油气公司不看好大雄油田,但越南油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接手开采后产量却高于预期,大雄油田成为越南产油量较多的油田之一。越南国内油气项目独资的比例比较低,这与其资金、技术和策略等均有关。

    外资在越南油气领域的投资带动了电力、化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按不同燃料分,越南发电量从高到低依次为水电、煤炭、天然气、石油、可再生能源。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越南发电量共计1901亿千瓦时,石油和天然气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23.8%。其中,石油发电量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天然气发电量4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越南用于生产氮肥的天然气每年提供150万吨氮肥,满足国内70%-75%的需求。越南的汽油、氮肥、塑料颗粒及其他一些化学品原来完全依靠进口,炼油业发展起来后,已实现部分产品自给,一些产品甚至由依赖进口转为出口。以化肥为例,2017年,越南化肥出口93.04万吨,出口额2.64亿美元,主要出口市场包括:柬埔寨(38万吨,12067.9万美元)、马来西亚(13.7万吨,2820.6万美元)、老挝(5.7万吨,1509.1万美元)、韩国(6万吨,1005.3万美元)、菲律宾(2.8万吨,847.5万美元)、泰国(1.9万吨,524.8万美元)、日本(0.75万吨,235.9万美元)和中国台湾(0.19万吨,54.3万美元)等。越南油气中游和下游产业发展较晚,但近十余年的发展也给越南社会带来较大的变化。另外,随着外资投资越南油气业而成长起来的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已发展成一个综合的企业集团,业务拓展至电力、运输、房地产等产业。

    二、越南油气企业的对外贸易与投资

    (一)越南石油对外贸易状况

    越南在世界石油贸易中的地位经历了石油净进口国→石油净出口国→石油净进口国的转变。越南由完全依赖石油进口后贫油国转变为重要的产油国,油气业发展起来后,由几乎全部原油出口、成品油依赖进口,转变为国内满足部分炼油产能。从1986年越南开始商业化开采石油至2008年的20余年间,越南的原油产量与原油出口量的变化曲线基本是重叠的,因为这一时期越南不具备炼油能力,几乎全部原油均用于出口。2009年越南的第一个炼油厂正式投产后,原油出口量总体呈下降的趋势,原油产量与出口量的曲线图不再重叠,但大体上的增减走势基本一致。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从1995-2017年越南的成品油进口变化情况看,2007年成品油进口量最大,为1319.5万吨,此后,受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加上2009年越南蓉橘炼油厂投产,成品油进口量出现一个下降周期,从2009-2013年成品油进口量一路下降。随着越南经济从金融危机中逐步恢复,以及承接世界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从2014年起,越南成品油进口量又回到上升通道,2017年越南的成品油进口量为1283.7万吨,接近成品油进口最高纪录。按照越南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如果宜山炼油厂不能投产,以越南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将很快刷新成品油的进口记录。原油是越南最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之一,2004年越南的产油量达到2005.1万吨的峰值,原油出口量也达到1950.06万吨的峰值,2005-2010年,越南的原油出口呈直线下降的趋势;2011年至今,越南的原油生产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原油产量稳中有小幅波动,第二个炼油厂宜山炼油厂项目一再延期,至2018年中期尚未正式投产,因此,越南的原油出口量与产量变化曲线基本保持一致,呈稳中小幅波动的走势。2017年,越南生产原油1356.73万吨,出口原油686.9万吨,进口成品油1283.7万吨,石油进口量大于出口量,石油进口量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见图1)。越南原油出口在外贸出口中所占份额较十余年前大幅下降,由2005年的26.41%降至2017年的1.36%,其原因包括:原油减产和炼油业发展使原油出口量下降,国际油价持续走低导致原油出口销售额降低,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大幅增加使出口总额大幅增加等。

    (二)越南对老挝的石油“暂入再出”

    越南与老挝关系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这种特殊关系也体现到油气经济活动中。越南在历史上就有在中南半岛地区维持“亚宗藩”关系的传统,至今越南将其与老挝关系定位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在这种“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基础上,越南对老挝实行石油“暂入再出”,也即“来料加工”,从老挝进口原油,提炼加工后向老挝出口成品油。2011年12月底,越南政府总理签发公文,计划2015年底前分两批实行对老挝石油“暂入再出”试点,但第一批项目实施过程被媒体公开批评存在严重腐败问题,而且没有看到第二批项目实施的相关报道,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第一批试点过程中出现问题后终止了项目,也可能继续完成第二批试点而没有对外公开,此次试点后,越南停止了石油“暂入再出”项目。

    越南对老挝“暂入再出”的石油量并不大,是建立在“特殊国与国关系”基础上的特殊交易,这种交易因约束机制不完善而蕴藏腐败。越南对老挝的第一批石油“暂入再出”试点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底,历时一年半,由越南石油总公司(PVOil)和越南油品集团(Petrolimex)实施。据越南石油总公司公布的数据,首批试点期间,该公司共从老挝进口原油约24482吨,价值2356万美元;再出口成品油6212吨,价值600万美元。向老挝“暂入再出”石油每月可为蓉橘炼油厂增加5亿越盾(折合约14.96万元人民币)收入。越南油品集团向老挝出口的成品油则是从国外进口直接转出口到老挝。按越南当时年炼油量650万吨计算,越南石油总公司以非转口贸易形式对老挝出口的成品油约为一年半炼油总量的0.06%,对越南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影响并不大,越南并非无偿向老挝提供成品油,民间诟病主要在于由此产生的腐败。石油“暂入再出”项目执行过程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暂进口数量大,再出口数量小,而暂进口期间有3个月的延缓期进行税务申报,可以利用石油价格的变动选择油价低的时间点作税务申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甚至有媒体称之为“公开的走私”。

    (三)越南油气企业的对外投资

    对外油气勘探开发是越南对外直接投资额最大的领域。1998年,越南油气总公司(越南国家油气集团的前身)在对本国油气勘探数据分析后提出,要保持2010年后的能源安全必须到国外市场投资油气项目。当时条件下,由于缺乏对外直接投资必要的经验和资金,越南通过与在越投资的外国油气公司交换项目持股比例的形式尝试投资国外油气勘探开发项目。1999年11月15日,越南与蒙古国政府达成协议,以索科(Soco)越南公司在越的16-1区块作为交换条件,将索科在蒙古Tamtsag地区的19、21、22区块转让给越南油气总公司参与开发,按约定越方占股5%,但由于石油探明储量低、控股方易主等原因,获准参与开发的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下属公司到2011年仍未正式出资。2002年,越南分别与阿尔及利亚、马来西亚签订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处于商业开采阶段。

    一开始越南油气企业到国外投资初期签订的油气直接投资项目数量并不多,该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签约项目数量才明显增加,仅2008年就签订了9个对外直接投资的油气项目合同。油气勘探开发已成为越南对外直接投资金额最大的行业。据越南国家油气集团网站公布的信息,至今,越南对外直接投资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已达30项,遍布亚洲、中东、非洲、美洲的1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阿尔及利亚、俄罗斯、刚果、古巴、柬埔寨、喀麦隆、老挝、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秘鲁、缅甸、突尼斯、委内瑞拉、乌斯别克斯坦、伊朗、印度尼西亚。其中,16项已经结束,7项处于勘探阶段,7项处于开采阶段,这些项目除在俄罗斯的2个项目由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投资外,其余均属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下属的油气勘探开发总公司(PVEP)投资。越南对外直接投资的油气项目有16项已经宣告结束,越方在这些项目中占股比重为:6项独资项目、3项占股超过50%的合资项目、1项占股50%的合资项目,其余是占股小于50%的合资项目;仍在勘探和开采的项目共14项,其中在柬埔寨和伊朗各有一个越方独资项目,在缅甸有一个越方占股85%的项目,其余均为合资项目且外方占股比例高于越方;在开采项目中全部是合资项目,并且越南企业所占股份均不超50%。至今,越南对外直接投资的独资和占股超过50%的油气项目尚未能进入商业开采阶段;8项独资项目中,勘探后认为不具商业开采价值而结束项目的有6项;2项仍处于勘探阶段,尚不确定是否具备商业开采价值;在开采的7项油气项目中,在秘鲁的项目为越方占股50%,其余项目越方占股均不到50%(见表1)。可见,越南油气勘探开发能力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独当一面勘探开发油气项目的水平仍然有待提高。

    越俄在油气合作领域的特殊关系体现在越南油气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两个方面。越苏石油公司的第一个合作协议期于2010年到期,在续约谈判中,越南要求以共同开发俄罗斯境内的油气作为利益交换。2008年12月,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斯扎鲁别日石油公司联营的Rusvietpetro(简称“俄越石油”)成立,其中越方占股49%、俄方占股51%,经营期限为25年,负责在北冰洋附近Nhenhetxky自治区大陆架807平方千米范围内4个油气区块的勘探开采。2010年9月30日,俄越石油公司在北霍谢达(Khosedayu)油田正式实现商业开采;2011年7月29日,唯索沃耶(Visovoi)油田投入生产;2012年8月1日,西霍谢达尤(Khosedayu)油田实现商业开采。至2015年5月,俄越石油公司的原油产量累计达1000万吨。

    本着对等原则,2010年12月,越苏石油公司续约时,俄方将1%的股权转让给越方,变为越方持股51%,俄方持股49%。越俄合资的油气公司还包括Gazpromviet和Vietgazprom,这两个公司是由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合作成立,其中Gazpromviet(俄方占股51%、越方占股49%)负责在俄罗斯进行油气开发,Vietgazprom(越方占股51%、俄方占股49%)负责在越南进行油气开发。越俄国家首脑会晤时多次强调,加强两国在油气领域的合作,这种合作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以及越南炼油厂扩建、新建等方面的合作。俄罗斯将探明油气储量丰富的Nhenhetxky区域交给联营的俄越石油公司开采,以换取俄罗斯在越南油气开发中的特殊地位,保持在南海事务上的介入。

    三、影响越南油气开发政策走向的因素分析

    (一)能源减产要求越南借助国外技术和对外投资扩大产能

    为了扩大原油新增产能和保证能源安全,越南必然加强油气业的国际合作。当前,越南国内原油产量下降,为了保证能源安全,越南油气企业已提前布局海外市场,但国内产油量和在国外投资开采的原油之和,年产量仍无法与产油量最高的2004年相比。越南1986年开始原油商业开采,2004年产油量达到年产2005.1万吨的峰值;2005-2008年原油产量呈下降趋势,2009年后,原油产量有一定提高,但仍未超越2004年的水平;2016-2017年的原油产量出现大幅下降,更使越南进一步感受到能源安全的巨大压力。

    大型油田减产促使越南加快油气勘探开发步伐,2006年11月越南获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为该国油气企业扩大对外合作创造了契机。1981-2005年间,在每一个5年周期内,越南新增投产的油田数量都不超过3个,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油气勘探开发步伐明显加快,2006-2010年新增油田14个,2011-2015年新增36个。然而,新增油田产油量均不大,数量大幅增加无法弥补大型油田减产带来的产能下降。2005年后,白虎(BachHo)、龙(Rong)、白犀角(TeGiacTrang)等越南大型油田大幅减产,越南开发较早的大型油田已进入开采末期,以平均每年15%-30%的速度减产。提供越南国内60%原油产量的白虎油田正处于枯竭的边缘,据越通社2018年1月的报道,越苏石油公司董事长辞诚义(TuThanhNghia)在越南国家油气集团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表示,白虎油田最多只能再开采4-5年。越南大型油田减产,新增油田产能不足,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带动能源需求持续增加,这客观上要求越南加大油气业的国际合作,一是引进先进技术减缓大型油田产能下降的速度,二是与外企合作加快深海油气开发步伐,三是加强越南油气企业在国外的投资。越南所指的深海油气开发实际上主要是指在我南海断续线内的油气开发,而与外企合作的深海油气开发实则指引进域外国家的油气企业在我南海断续线内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为了保证能源安全,越南也不断加快在外国投资油气开发的步伐,2011-2015年新增的油田中,26个在国内,10个在国外,也就是说,该时期越南新增的油田中,接近30%分布在国外,可见,国外油气勘探开发布局已取得较大成效。

    (二)国际原油价格直接影响越南的深海油气开发计划

    石油和天然气是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原材料,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而全面的影响,并直接影响国家和企业的油气发展政策。原油价格走高能更好支撑高投入、高风险的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助推深海油气勘探开发进入活跃期。

    根据环球印象撰写并发布的《越南石油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越南经济对石油和天然气依赖程度非常高。石油和天然气是越南的经济支柱之一,油气业上缴税费占越南财政收入的20%-30%,但从2005年开始,深海油气开发成为今后越南油气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深海油气开发伴随着高投入和高风险,投资者必须考虑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石油价格直接影响越南投资勘探开发深海油气资源的决定。有越南学者指出,当世界原油价格在10-20美元/桶时,越南油气开采似乎均无效果;当原油价格升为25-30美元/桶时,越南油气开采开始见效,但油气勘探仍未发展;只有原油价格升为40-45美元/桶以上时,越南油气开采才得到有效发展。这一分析点明了国际原油价格与越南油气开发之间的直接关系。越苏石油公司董事长辞诚义透露,当前,越南原油开采的成本价为47美元/桶,由于国际油价下跌,2015-2017年,越南在石油勘探方面每年投入的资金由20-25亿美元缩减为4-5亿美元,导致越南原油产量连续下降。近年来国际油价企稳回升,进入2018年后原油

    保持在高于60美元/桶的价格,较好支撑越南重新加大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力度。在国际原油价格重回较高水平的背景下,越南必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深海油气开发将成为其发展方向。

    (三)地区国际政治形势演化是影响越南油气发展政策的重要外部因素

    国际政治形势对全球化体系中的各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外关联度高的油气业尤为如此。越南油气业发展从资金、技术到产品销售,对外依存度都非常高,受地区国际政治形势影响相当大。冷战时期,越南与西方国家的油气合作项目均以失败告终,除受当时技术水平限制外,还包括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等因素。美国因素是地区国际政治形势演变极为重要的一环,深刻地影响着越南越南南北分治和美越战争时期,美国与南越政权在南海进行油气勘探合作,但并没有取得切实成效。南越政权溃败后,美国长期对越南实行经济封锁政策。在美国全球战略扩张时期,越南的战略地位就显得比较重要;而在美国全球战略收缩时期,越南的战略地位退居其次。

    越南善于利用地区国际政治形势为其油气开发政策服务,随着中国的崛起,这种走势也日益明显,最重要的体现在其推进南海油气勘探开采中,试图加大力度联合域外大国在南海声索重叠区海域勘探、开采油气资源,既直接获得经济上的收益,又为其争夺南海海洋权益服务。奥巴马政府宣布“重返亚太”后,美越互动频繁,越南在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方面动作不断,与外国公司签订的一些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已进入到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

    (四)能源安全是越南油气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力

    越南已由石油净出口国转变为石油净进口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将使其能源缺口进一步加大,客观上促使其能源布局转向国外市场。对外直接投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是越南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发展对石油需求量的增长及油气开发能力的增强,越南油气企业必将进一步谋求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进行石油勘探和开采活动的力度。

    越南在国外投资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主要是一种战略布局,当前的经济收效并不一定明显。《越南能源杂志》评审委员会的阮成山博士认为:“(越南)应衡量在国外勘探、开采石油的投资,由于诸多原因,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在国外投资的项目经济效益不高,投入资金量大,风险大。”据阮成山的观点,越南在对外直接投资的油气项目中比较“吃亏”,投资效益不佳。实际上,越南对外直接投资的油气项目不能简单以短期经济收益来衡量得失,油气投资收益期较长,即使短期内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也较为正常。从能源安全战略的角度看,近年来,越南在国外投资油气田项目增加较快,使越南的能源投资国际布局初步形成,参与国外的油气开发项目既能分散能源风险,在一定数量程度上也能增强国际话语权。

    四、结语

    在资金不足、技术不成熟的条件下,越南引进外资发展油气业,使越南摆脱了“贫油国”的局面,由石油净进口国变为石油净输出国。进入21世纪,由于大型油田减产,新增油田产量不高,原油产量进入减产和调整阶段,工业发展带动对石油需求的增长等多重因素叠加,越南又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在能源供应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越南的能源缺口将不断扩大。扩大国内炼油产能是越南油气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需要依靠国外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近年来,越南一直努力引进外资扩建和新建炼油厂,但并未能如期完成,今后炼油厂项目仍将在利益博弈和曲折中继续发展。越南居民区输气管道供气发展滞后,2013年12月,第一个直通居民户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在胡志明市富美兴新区开工建设,居民管道天然气也可能成为外商在越投资的领域之一。越南油气企业走向国外市场是越南能源布局的战略安排,不管投资是否盈利都必将会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与发展。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油价攀升将增加越南在南海声索重叠区勘探开发油气资源的动力,越南必将联合国外油气企业参与,有可能增加中越在南海的对抗与冲突。但如果越南领导层转变观念,中越探索合作模式,也有可能成为促成中越南油气共同开发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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