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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三章·盗夸非道》原文及鉴赏

  盗夸非道

  【原文】

  使我介然有知[1],

  行于大道,

  唯施是畏[2]。

  大道甚夷[3],

  而人好径[4]。

  朝甚除[涂],

  田甚芜,

  仓甚虚;

  服文綵[5],

  带利剑,

  厌饮食[6],

  财货有余,

  是谓盗夸[竽][7]。

  非道也哉!

  【注释】

  [1]我:指有道之人。介:微小,介然有知,微有所知,稍有知识。

  [2]施:读音同迤,逶迤,此指邪行,斜径。

  [3]夷:平坦。

  [4]径,斜径。

  [5]文綵:刺绣的服装。

  [6]厌:饱足,满足。

  [7]盗夸[竽]:大盗。

  【译文】

  假若我有知于政事,

  行走于大道之上,

  唯独害怕的是走上邪道。

  大道荡然正平,

  而人君偏爱邪径。

  朝政腐败至极,

  农田一片荒芜,

  仓库十分空虚。

  却穿着锦绣的衣裳,

  佩带锋利的宝剑,

  饱厌饮食,

  搜刮侵吞大量的财货,

  这就叫做强盗头子,

  强盗头子所为不是行大道啊!

  【解析】

  这一章老子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对统治阶级的行为作了无情的揭露,老子对统治阶级不去遵循大道而休习纲常作了较深入的探讨。

  老子生活的春秋晚期,中原地区是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同时这里也充满了不祥和的气氛,富裕和贫困、美好和丑恶、自由和动乱、文明和野蛮,种种矛盾并存。虽然社会混乱,老子作为当时一名中级官吏,日子不可能窘迫到无米下锅的分上,老子在此以民众的苦来唤起统治者的觉悟。由此可见老子对广大被统治者的深层了解和同情。

  当时的社会境况是,统治者越来越腐败,农田越来越荒芜、仓库十分空虚,但统治者还穿着锦绣的衣服、佩带着宝剑,饱食美食、搜括财货,这些人实是强盗头子,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大道是背道而驰的。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甚除[涂]。田甚芜。仓甚虚。”这句话中的“介然有知”,是指顿然而悟的意思;“施”,读为“yí”,是说在宽阔平坦的大路上,难于把握抓住一条直线行进,往往在路上走成之字,这样就要跑很多的冤枉路。“夷”,平坦宽阔。“径”,小路,小路不宽,便于人把握可以走成直线,不走冤枉路。“朝”,朝阳。“除”,登高之台阶。“朝甚除”,是指早晨的天空到了最明亮的时候太阳也就升高了。对此句的理解为:把朝廷装饰得华美,由于朝廷装饰华美了,从而使田园非常荒芜,仓库非常空虚,民不聊生。

  “服文綵,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竽],非道也哉!”是从上述的自然之理而推及人事,人事的发展亦与自然之理一样,过犹不及,因而奢侈不如简朴。老子一向认为道之理在于为用不为利,为腹不为目。人对自然和社会的索取以可以资生为度,超过这个度就要受到道的惩罚。“文”,花纹和图案,古时人们穿衣服常以质料和花纹图案的艳丽与否为尊贵和贫贱的标志,所以老子说“服文綵”。“厌”,饱厌,美味美酒饮食多了,就觉得世间什么东西都不好吃,见到什么东西都不想吃,所以老子以“厌饮食”来形容富贵奢侈者。“余”,多余,资财在可以资生之外还有剩余。

  在这里,我们必须辨析一个问题,享受到底是对是错?老子决不是反对人们享受,他祈愿世界和平、人类智慧、人生长寿、不受非灾,不都是享受的内容吗?但是他反对“非道”的享受。所以本章先讲“朝甚除[涂]。田甚芜。仓甚虚”,在这样的条件下,还要奢侈豪华,那就是强盗一样的人。老子以犀利的笔墨对统治者的行为作了无情的揭露和警告,统治者如果执迷不悟,结果会怎样呢?老子没有明说,统治者对结果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为人之道

  袁涣清廉受颂扬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攻打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此时袁涣在曹操手下当都尉。

  下邳城被曹军攻破,城内积存着吕布的无数财宝。曹操就给手下的官员们每人几辆战车,以便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瓜分那些财物。那些官员一个个争先恐后,尽量搜取值钱的东西,把车都装得满满的。只有袁涣与众不同,他没有挑值钱的东西拿,而是拿了一点书籍和一些口粮。别人见了都为自己的贪财感到有些羞愧。一个跟袁涣比较亲近的人问他:“你为什么只拿了点口粮而不要值钱的东西呢?现在大家都赞扬你呢!”袁涣说:“我为什么只拿点口粮呢?因为行军的时候口粮是必不可少的。我当时并没有别的意思,想不到竟会受到大家的赞许,得了好名声,实在令我内心不安啊!”曹操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情,就更为尊重袁涣了。

  袁涣在曹操手下先后做过谏议大夫和祭酒,为曹操出谋划策,得到曹操很多的赏赐。袁涣把赏赐的财物都送给了别人,自己不购置产业,也不积攒财物。他有时缺少什么东西,也坦然地求助别人。由于他行为端正,光明磊落,没有人不钦佩他的廉洁。

  古人像袁涣这样清廉的官吏,都能受到颂扬和爱戴,那么今天,社会在飞速发展,为官为民更应崇尚廉洁自律、修养品德。

  从政之道

  姚崇为臣坦荡

  姚崇,陕州陕石人。在处理契丹事务时,判断裁决迅速准确,且条理清楚,武则天对此非常惊奇,于是破格提拔为夏官侍郎,又加凤阁鸾台平章事。

  圣历初年(公元698年),武则天对近臣说:“以前周兴、来俊臣等裁讼刑狱,朝臣们相互牵连,结果都受反逆之罪。国家有法,朕岂能违抗。朕恐怕其中有冤情,就派近臣去狱中探问,都得到手状,并无虚假的东西,朕也不再怀疑,就批准了他们的奏请。自从周兴、来俊臣死后,再没听说有什么反逆者,那么以前被杀戮的是不是有很多属于冤枉滥杀的呢?”姚崇回答道:“自垂拱(公元685—688年)以来,被告者身死家破,都是受酷刑自诬而死的。告发的人还以此为功。这种罗织罪名,比汉代的党锢还要厉害。陛下让近臣去查问,近臣都难于自保,还谈什么动摇原案?被调查的人若是翻案又要遭受更毒辣的酷刑,将军张虔勖、李安静就是这样。托上天降灵,诛除凶煞,朝廷便安然无事。从今往后,我以卑微之躯以及一家百口人保证,内外官吏再不会有反逆者,请陛下以后收到状告,只需收藏起来,不必再过问。如若不证验,有反逆的,我愿受不告之罪。”武则天听后说:“以前的宰相都不过问这些事,陷朕于不义的境地,如你所说,正与朕心相合。”于是武则天对他器重有加,当天就派人赐白银千两给姚崇。

  当时突厥叱利元崇叛乱被镇压,武则天不想让姚崇与他同名,就让姚崇改名为姚元之。不久迁升凤阁侍郎,依旧参知政事。

  长安四年(公元704年),姚元之以母亲年迈上表请求解职侍养,言辞哀切,武则天知无法改变其主意,就拜他为相王府长史,罢参知政事之衔,使他能够清静。这一月,又命他兼夏官尚书之事,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元之上书说:“臣侍奉相王,再统领国家兵马有所不便,臣不是怕死,而是担心对相王不利。”武则天觉得他的话十分有理,就改任他为春官尚书。当时,张易之请求把京城有名的僧人10名安排到定州专设寺庙,僧人们极力表示不愿意去。姚崇命令停止此事,张易之多次与他说及此事,他始终没答应,因此遭到张易之的谗毁。

  但在武则天做皇帝的15年中,姚元之(崇)一直受到武则天的信任和重用。神龙四年(705年),张柬之、桓彦范等密谋诛杀张易之兄弟,恰逢姚元之从军队中回到都城,于是也参与了密谋,因功被封梁县侯,赐封200户。武则天被移居上阳宫,唐中宗复辟,中宗率百官就阁台理政,王公士人无不欢呼雀跃,只有姚元之呜咽流泪。

  桓彦范、张柬之对他说:“今天岂是啼哭的日子!只怕姚公的灾祸从此就要开始了。”姚元之说:“跟随则天皇帝日子长了,突然辞别再也不能拜她了,实在是忍不住啊!昨天帮助诸公诛除凶逆,是做臣子的常理,不敢说什么功劳;今天辞别旧主而悲泣,也是臣子忠于节操,若因此而获罪,实在心甘情愿。”不久,他就被贬,出任亳州(今属安徽、河南)刺史,转任常州(今江苏境内)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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